王国忠每周政论:人口贩卖 - 澳洲的奴隶世界
“一个个欲哭无泪的眼神,一个个骨肉分离的故事,至今依然耿耿于心。很多人原以为人口贩卖在澳洲并不存在,但 2006 年维州性奴案给予澳洲一个极大的警示。”
新州上议院副议长王国忠
新州上议院成立委员会调查人口贩卖状况,我作为委员会成员,参与了整个调查和听证过程。澳洲作为一个现代及文明的国家,无可避免被卷入国际人口贩卖活动,加上网络技术发达,致使人口贩卖活动更形猖獗。
人口贩卖是现代的“奴役制度”,定义为剥削人 — 包括男、女和儿童 — 来牟取利益,这些行为包括强迫劳役、性奴、强迫家佣和童兵等等,每年约 2100 万人受害,是继毒品后犯罪集团第二高收益的行业,黑巿交易量每年达1500 亿美元,大部分利润来自澳洲这类发达国家。
澳洲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完成这方面的主要立法,第一名被定罪的讽刺地就是华人。由于立法之时,网络仍未盛行,部分条例未能追上现状,上议院或会在 10 月报告中作出建议,我会另文交代。
问题从世界到澳洲
传统的人口贩卖多与非法人口转移有关,也与性行业脱离不了关系。例如为求生计𧗠生的人蛇偷渡活动等等,因为当事人在过程中和抵埗后备受剥削,成为主要的人口贩卖模式。
人口贩卖也因不同地区的人口结构和传统变得复杂,多年前我到访北京时,曾与一名日籍的联合国官员会面,讨论中国当局正设法禁止儿童人口贩卖的问题,特别是部分落后地区依然保留买卖“童养媳”的陋习。
这些“童养媳”,自然是从一省拐卖到另一省。
后来在一名记者安排下,我与一名寻找亲生父母的“童养媳”见面。那几天时间,我看到许多父母千里而来,希望找回被拐走十多年后音讯全无的女儿。
一个个欲哭无泪的眼神,一个个骨肉分离的故事,至今依然耿耿于心。
很多人原以为人口贩卖在澳洲并不存在,但2006 年维州性奴案给予澳洲一个极大的警示。
维州性奴案: 当头棒喝
一度引起全国关注的 2006 年维州性奴案,维州区域法院判署当年 44 岁报住 Fitzroy 的Wei Tang 五项“管有奴隶”和五项“拥有奴隶”罪名成立,判监十年,成为澳洲奴隶罪成的第一人。
法庭文件显示,案中 5 名泰国女子原本以为可在澳洲做合法的性工作者,但抵埗后被要求偿还每人 4.5 万元的债务,才可赚取属于自己的收入。法官认为,虽然 5 名女子未有被锁著,但身上无钱、护照被拿走、英语有限,又害怕被移民部发现,实际上形同禁锢。
在澳洲,除了部分妇女被禁锢在妓院和安全屋,多个个案显示被贩运的男女均有行动自由,包括拥有自己的手机。委员会相信,犯罪集团有足够的手段去剥削受害人,包括人身安全威胁、欠债和利用受害人的非法居留身份等等。
官方数字不反映实际情况
委员会传召各界人士作证,大家都知道罪行是猖獗的,但确实数字无从得知,因为官方掌握的个案数目与实际出入太大。受害人通常担心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本身又无居留身份,不愿意向执法部门举报事件。
在 2004 年 1 月至 2011 年 6 月,澳洲联邦警察展开逾 300 宗调查和评估,184 名受害人协助当局执法,和 13 人被控相关罪名。
委员会也清楚这个数字被低估,但这组数字比非政府组织 (NGOs) 的数据可靠些。例如 2003 年 Scarlet Alliance 在报告中指受害人人数仅 10 人,而 2004 年 Project Respect 的报告则称有 300 人 ,因为不同的非政府组织有不同的工作目标,对人口贩卖受害者的定义也不同。
不过,我们仍可从执法部门的调查档案、口供记录和法庭文件看到这冰山一角。
从传统到新手法
此外,落后地区有大量儿童被拐卖到工厂做童工,澳洲政府也有责任规管各级部门和大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加紧审查可疑工厂提供的产品,从需求上杜绝人口贩卖的经济诱因。
在听证会中,我关注到澳洲有犯罪组织在东南亚国家寻找 16 岁以下的儿童,通过网上向澳洲用家提供影像上的性服务;也有海外家庭在家中安装摄像镜头,把未成年子女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直播给用家。
在定义上,这也属于人口贩卖的罪行。
问题是复杂的,罪行也令人发指。从新州到澳洲,作为国际社会中负责任的一员,我们的改革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