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 | 关于澳学生监护人签证的几个误区(图)
关于澳学生监护人签证的几个误区
学生监护人签证(Student Guardian Visa, 签证号为580),通常用于到澳大利亚为18岁以下学生作监护人的签证。如果学生已年满18岁,则监护人必须有极特殊的理由才能申请此类特殊签证。
从一些客户到唐林律师行咨询所提的问题来看,有关此类签证存在一些误区,其中最大的误区是认为只有父母才可以申请监护人签证,其次是认为陪读签证持有人可以打工,再其次是认为陪读签证持有者不可以读书,还有是有关签证的有效期问题,最后是有关健康保险方面的误区。
有关陪读签证的移民条例规定,有资格申请监护人签证的人远远不止学生的父母,只要年满21岁学生的亲戚都可以申请监护人签证。这些亲戚包括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叔舅姑姨、堂(表)兄弟姐妹,即使是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也不受影响。
陪读签证本质上是一张访问签证(Visit Visa)。凡是访问签证都不允许工作,所以监护人签证持有者也有8101条件限制,不允许在澳打工。
然而,一如访问签证可以在澳进行短期学习,监护人签证持有者也可以在澳学习,比如学英文,前提是课程长度不超过3个月。
一般说来,监护人签证持有人所持签证的有效期取决于所陪读学生什么时候达到18岁,即最长有效期到所陪读学生达到18岁。移民政策规定,该签证最长有效期为五年。
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专门为海外学生创设了一种特殊的医疗保险,但监护人签证持有者不能申请这种医疗保险,而必须购买用作澳临时居留用的相对贵得多的医疗保险。
以上是唐林律师行在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借此短文予以澄清。欢迎读者就其它有关陪读签证的问题进行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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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唐林,本科学工,硕士学理,博士化工。移民澳后,始读法律。1999年成立留学生背景第一个律师事务所。2003年把所开到北京。业务包括并购、地产开发、商业纠纷和移民。是唯一给注册移民代理上课的华人老师。华人圈内素有“要移民找唐林”的说法。还是全国政协海外委员,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