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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妻遭奸杀,11个月幼女被摔死:一个日本丈夫3300天的绝望抗争

2017-11-07 来源: 天天享乐汇 原文链接 评论18条

如果你是一个规规矩矩的上班族,劳累了一天下班回家后,却发现恩爱的妻子被奸杀,幼女被活活摔死——你什么心情?

再然后,凶手被抓,一大帮人权律师却声称他是未成年人,“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性”,法院拒判死刑——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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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光市母女被杀事件

1999年在日本山口县光市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真实事件——光市母女被杀事件。我们来见识一位日本男人的绝望抗争。

一、

1999年4月14日晚间7点,23岁的本村洋下班回家,却惊讶地发现大门没有锁。他急忙进门查看,见家里一片凌乱,却找不到妻子本村弥生跟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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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岁的本村弥生和11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生前照

本村洋焦急万分地在家里四处寻找,当他打开收纳棉被的橱柜时,惊呆了:妻子半裸着身躯蜷曲在里面,早已死亡僵硬。

本村洋悲痛欲绝地打电话报警,警察到来后,很快在收纳柜的最上层,发现了才11个月大的幼女尸体:已经窒息而死,尸体用塑料袋包裹着。

警察立刻展开侦破,短短四天后,一个叫福田孝行的18岁嫌疑少年被逮捕,并立刻爽快的招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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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凶手福田孝行

4月14日下午两点左右,他乔装成检查排水管的工人,按门铃顺利进入被害人家中。实施强奸时,遭到激烈的反抗,于是他兽性大发掐死了被害人,并用胶带将其口鼻封死、双手捆绑,进行了奸尸。这时,11个月大的婴儿夕夏一直哭泣,他担心婴儿的哭声惊动邻居,将其狠狠摔在地上,可婴儿昏厥片刻后苏醒,挣扎哭着爬向母亲的尸体,于是他用一根细绳将其勒死。最后,他把两具尸体藏匿于壁橱中,窃取部分财物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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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昔日幸福的一家三口

残忍、无情到极致的一起入室强奸杀人案。

二、

日本的法律规定,20岁才算成年,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福田孝行刚满18周岁零一个月,应该由山口县的少年法庭审理。但是此案极其残忍重大,少年法庭决议将全案移交山口县地检署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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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抱着妻女遗像进入法庭的木村洋

第一次开审议庭时,却出现了几桩咄咄怪事。

1、本村洋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被法官阻止,称“遗照会影响加害少年(福田)的心理。”木村样不断抗议,最后法官才准许,条件是必须用黑布将遗照盖住。

2、开庭时,犯人福田孝行随随便便穿着拖鞋进入法庭,在辩护律师的推手示意下,福田这才对着被害人家属的方向鞠躬,说了一句:“对不起,我做了无法宽恕的事。”这句轻描淡写的道歉,居然成为此后辩护律师和法官认定犯人“已表示悔改”的佐证。

3、法院最终一审判决:无期徒刑。日本的无期徒刑只是个说法,按照惯例,一般呆个七、八年就能出狱。所以,一听到判决,辩护律师就露出笑容,对着旁听席的被害人家属做出一个“胜利”的手势。

三、

本村洋出离愤怒了。

难道妻女就这样白白被杀害?日本司法究竟在保护谁?受害者还是凶手?

图:面对媒体的木村洋

木村洋在判决之后的记者会上,激动地指责道:“我对司法很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人权。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益在哪儿!?如果司法的判决就是这样,那不如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好了,我会亲手杀了他!”

担任命案检察官的吉田先生同样很愤怒,他对木村洋说:“我自己也有个年幼的女儿,无法想象有人可以狠心到将一个还不会走路却拼命爬往母亲身旁的婴儿,抓起来往地面摔击后残忍杀害。如果司法对这样的人无法做出严重的惩戒,那还要司法做什么?我绝对不认同这样的审判结果!就算上司持反对意见,我也要控诉到底,就算失败一百次我也要试第一百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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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木村洋抗争事件改编的日剧

得到检察官的支持后,本村洋平复了激愤的心情。他本打算自杀来抗争,现在他发誓,要担负起作为丈夫、父亲的职责,要以一己之力挑战日本司法体制。

四、

木村洋走进了日本朝日电视台的热门新闻直播室,他冷静地对着全国观众说:“在现今的刑事诉讼法中,就我知道的范围之内,关于被害家属权利的部分,什么都没有。不但没有权利这两个字,就连被害家属可以做什么也完全没有提及,完全将受害者及其家属屏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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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木村洋含泪控诉

木村洋的不幸遭遇受到了很多人同情,他联合了有类似经历的受害者家属,成立了“全国犯罪被害者协会”,通过电视访谈、座谈会等渠道呼吁保护被害人权利。

木村洋不遗余力的抗争,终于引起高层的关注。2000年,当时的日本首相小渊惠三公开表态:“法律对于无辜受害者的救济跟保障很显然是不够的。身为政治家的我们,对本村洋的情境跟诉求不容忽视!”同年,《犯罪被害者保护法》等三个法案在国会全数通过。最大的改变是:受害者的权利得到了保障,比如以往只能在旁听席上旁听的被害者家属,今后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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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木村洋擦拭眼泪

对于不公的判决,木村洋的抗争还在继续。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2002年3月14日,法院驳回上诉,理由是:“犯人当时才刚满18岁又一个月,思想尚未成熟,顾及被告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性。对于将来,不能论定犯人完全没有重新做人的可能,所以驳回检方死刑的控诉请求,维持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

一句被告“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性”,就剥夺了受害者的权利。木村洋不屈不挠,继续上诉到最高法院。

五、

令人震惊的是,杀人犯福田孝行这期间过得很自在,他在给友人的信中竟然写道:“不过就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上去了……这样也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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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日本电视对福田死刑的报道

除了侮辱受害人的言论,福田还对日本司法进行了嘲弄,他在信中写道:“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7、8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出人意料的是,对这样一个毫无悔改的杀人犯,却因为涉及到日本敏感争议的“人权”,日本的大批“人权”律师,抱团为其做辩护。在上诉到最高法院时,福田孝行的辩护律师多达21人!全部自愿!免费!辩护团的律师成员,都是日本的“废除死刑派”,为了帮助福田脱身,他们的辩护词到了荒谬无耻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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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福田的21人辩护团

辩护团的首席律师安田好弘,日本着名的“人权派”律师,他在最终审判前突然一改此前“承认故意杀人”的供诉,而替之为一篇充满动漫科幻色彩的辩护词。

这篇奇葩的辩护词,奇文共欣赏一下:

1、关于杀人。

“被告福田的母亲是自杀身亡,被告因为渴望母爱,希望被母亲拥抱的欲望过于强烈,才会在见到被害人时情不自禁的抱紧被害人,最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遗憾。被告并非是强奸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爱。”

2、关于奸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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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受害者母女生前照

“因为被告福田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所以死后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仪式。”

3、关于杀害婴儿。

“因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让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而已。”

21名辩护团律师的结论是:被告并非故意强奸杀人,而是伤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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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辩护团的首席律师安田好弘

2008年4月22日高院开庭,4000名日本民众齐聚广岛高等法院门口,媒体的摄影机更是争先恐后架设。最终,高等法院否决二审上诉,判处福田孝行(后改姓大月)死刑。判决书用了“冷酷、残虐、非人道“的词汇,足以表明法院的最终态度。

恶有恶报。整整9年,三审,十几次开庭,恶少年福田终于被判死刑,但辩护团仍在走上诉程序(2012年上诉被驳回,辩护团又提起再审请求)。直到今天,福田依旧关押在广岛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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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广岛拘留所

在日本,死刑执行之长一向是世界之最,乐观估计,还要有几年甚至十几年,犯人才会伏刑。

六、

木村洋是个坚强的男人,失去妻女之痛没有击垮他,他选择了个人之力抗争司法体制。这样的男人,无论国籍民族,都值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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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木村洋的抗争为了妻女,也为了正义

关于死刑,他说过这样一段经典的解释:“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一个本来十恶不赦的坏蛋,最后可能会脱胎换骨变成真诚努力的好人。可是,国家社会却要夺去这位已经重生的好人性命。很残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无情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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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被杀害的每一个生命都是无价的

木村洋说的对,当下了死刑的判决之后,福田才意识到罪行的严重性,开始写遗嘱,第一次表达出忏悔。

死刑,换不来爱妻幼女的复活,但死刑,可以告慰人们这世界还有正义。在高院的死刑宣判后,木村洋留下了热泪,但他憔悴的脸上毫无胜利的喜悦,他说:“我会把判决书带到墓前让妻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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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12年日本报纸对案件的报道

这时候,距离命案发生已经度过3300个漫长的日夜。

关键词: 日本强奸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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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8)
茹影随锋
茹影随锋 2017-11-07 回复
我国绝不能废除死刑
FCCP
FCCP 2017-11-07 回复
西方那套理论正让这些国家白痴化,常识都没了!
cacaonoir
cacaonoir 2017-11-07 回复
看过一部电影,说的是一个丈夫在妻子子女被杀,罪犯得不到公正判决的情况下决定自己报复,包括当时的法官,律师都被他弄死了
胤天
胤天 2017-11-07
韩国电影:无法者。我看过好几次。我觉得以后这种人应该多一点。男主以前还是警察呢
kevin66
kevin66 2017-11-07
《守法公民》一路开挂
高思源
高思源 2017-11-07 回复
这种渣渣和为他辩护的律师全部处以极刑!
公转自转的公转
公转自转的公转 2017-11-07 回复
日本律师的辩词让我想到侵华日军,小鬼子的逻辑,无耻!这种律师在保护恶行恶人,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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