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亚裔夫妇被澳移民局拒签 两口子还敢不敢有点不同的爱好了?
配偶移民除了要求双方的关系真是持久以外,对于生活中的一些细小问题要求的也比较奇特。无论是社交上、情感上还是经济上有任何表现出双方不一致的地方,都有可能对签证结果造成不好的影响。
之前曾多次给大伙儿介绍,配偶移民审理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双方的关系,这其中又可细分为感情、经济、生活、社交等好几个方面。这些说起来简单,但要说服签证官就要费些心思了。
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一定要提供或能提供所有方面的证据,移民局对此也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有一方面证据不利就有可能导致拒签。
我们来看一个刚刚上诉完毕的案例。
因信仰问题而被拒
申请人来自印度,2009年持学生签证到澳洲留学。2012年在一个购物中心结识了他现在的妻子,两人于2013年3月结婚,然后当年8月递交了配偶移民签证。
本来以为可以顺利获签,因为他们的感情很稳定,各方面条件也不错,但是没想到最后却等来了拒签!
问题出在两人的宗教信仰上,申请人是锡克教徒,而担保人是基督教徒。平时两人在这方面各做各的,互不过问。申请人甚至连他的妻子去哪个教堂也不知道,但这并不影响两人的感情。
结果,移民局抓住这点不放,认为双方作为配偶在情感上的互相依赖和支持度不够,因此直接给拒了。
而之后的AAT也认为:申请人对担保人的宗教信仰缺乏兴趣,表示他没有给对方足够的支持。所以维持了拒签的结果。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奇葩?照这么理解的话,两人还不能有点不同的爱好和习惯了?
我爱中餐他爱西餐就是生活习惯不一致了?我爱花钱他爱攒钱就是经济观念不一样了?那要是双方都保留了一点点私密空间,移民局岂不是会认为双方不够坦诚甚至互相隐瞒?
幸好,最后联邦法院认为这样的判决是错误的,不能单纯因为对对方的宗教事务不感兴趣就认定双方在情感上不互相支持,进而认为关系不真实。而且人家两口子并没有觉得信仰不同影响双方感情了呀。
配偶移民须谨慎
虽然这个案子属于个例,但是如果当初在递交申请时能够在材料的准备上做得更充分一些,是完全可以避免给签证官这样的误解的,也不用耗时耗财耗精力去打官司了。
现在跨国婚姻,年龄差距大的婚姻以及同性配偶等并不少见,生活中多多少少肯定也有一些双方不那么一致的地方。而这些不一致非常合情合理,很多人甚至可能都意识不到这个问题。但是我们又无法说移民局这么做违反了哪些规定,这就需要我们在准备材料时多下功夫多思考,尽可能堵上一切可能引起签证官质疑的漏洞。
另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配偶移民签证是被移民局紧盯的一个类别。审理过程中,电话调查、上门调查、证人调查等等轮番上阵,不把双方的关系史扒个底朝天誓不罢休。但是咱还不能说什么,毕竟移民局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
再者有些申请人为了一时省钱,自己不清楚申请中的一些“潜规则”却非要DIY,结果近些年来配偶移民签证的拒签率一直居高不下。后面上诉的费用都够再递交好几次申请了,更关键的是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家庭团聚的时刻也被大大推迟。
结语
11月18日起,移民局又进一步收紧了关于配偶移民的政策,对于材料不齐全的申请有可能在通知都不发的情况下直接拒签,解释机会也只给1次,所以可以想见,质量不高的申请拒签率将会大大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