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了车还吃罚单,Council穷疯了吧!”悉尼华人车主怒斥议会不公,然而到底谁对谁错?(组图)
【今日澳洲12月7日电】(记者 杰夫)“我觉得Campsie议会穷疯了,挪了车还是罚我超时停车。”悉尼华人车主Jack近日收到一张罚单,他对此颇有怨言。
超时停车罚单(图片来源:Jack)
Jack告诉记者,上周六他载着两个小朋友前往Campsie,将车停在了紧邻Campsie公立小学的Evaline街上的街边停车位,停车标志上写明可免费停放半小时。
“两个小朋友一个去补习,一个去学钢琴,两地方都不远,8点55分停的。”
据Jack称,送完一个小孩去补习班后,9点15分送完另一个小孩学钢琴,回到车里刚好9点20分,未收到任何罚单。因害怕超时被罚,在车上“看了10分钟微信”后,Jack开车四处闲逛了15分钟,再将车泊在了同一路段相同位置的街道另一边。
“之前是泊在路左,后来换到路右,然后接小孩,回到车上时看时间是10点05分。”
而这一次,罚单悄然而至,罚金110澳元。
Jack提供的罚单显示,违章停车时段为9点10分-10点。对于这张最终未能躲过的超时停车罚单,Jack认为有失公平。
“这个时间段罚我实在令我不服,因为我移动了车,由停在街的左边变成右边,巡检员很可能将我2次共1小时的时间,误当成一次完整的停车时间了。”
Evaline St半小时停车标志(图片来源:Google Map)
Jack认为,他为了避免罚单的一切努力不应白费。
“如果罚我8点55分至9点30分这一时段超时,哪怕这样我也不服,我人当时在车上看手机,抄牌官应该上前叫我离开,而不是直接开罚单。”
“而实际抄牌的时段为9点10分至10点,我9点40至9点45分左右专程移动过车,由路左改停至路右,Campsie议会是不是穷疯了。”
“同一停车区”定义不够清晰 道路安全法规引争议
记者检索发现,和Jack有类似遭遇和抱怨的司机,在悉尼并不算少数。
据悉尼先锋晨报报道,一名悉尼女司机在Pyrmont因超时停车被罚$79后,选择上诉撤销罚款,最终被判驳回上诉,维持罚款。
该女士称,在2小时停车时限截止前,她将车换停到了不远处的街角,但仍然收到了超时停车罚单。
在该案中,仲裁庭认为,为了避免超时停车罚款,车主需要将车驶离“同一停车区(Parking Sector)”。而对于“同一停车区”,在此案中的定义为“两个停车标志之间的区域”,正常而言不会超过一条街的距离,但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区的议会对“同一停车区”存在各自不同的规定和解释。
(图片来源:网络)
记者查询2014新州道路安全法规后发现,法规明确规定,车主不能持续将车停在同一段路,或同一区域,超过停车标志标示的停车时长,除非车主拥有残疾人停车证明,或车辆用于运送残疾人乘客。
该条法规详细说明,停车标志规定的停车时长持续应用于标志所在的路段或区域,除非车主将车驶离该路段或区域,否则计时仍将有效(点击阅读法规原文)。
这一规定在网上引起了众多悉尼车主的不满,部分车主认为该条款纯属“为了增加收入”,对于街道的管理作用微乎其微。
您有遭遇过类似的超时罚款吗?您认为这条道路安全法规合理吗?请在留言区告诉我们您的想法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