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至暗之时,数百万年轻女子被害,女孩只因貌美就会被烧死
欧洲历史上有个概念被称为“人性先行”,即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人性都用该受到充分的尊重。这种受宗教影响而产生的观念深刻地影响着欧洲的历史,甚至连一战这样残酷的战争,也变成欧洲贵族们眼中的“绅士战争”。然而讽刺的是,欧洲历史上有一段完全黑暗的时期,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女性毫无人权可言,甚至仅因为漂亮就遭受酷刑并被处死。
我们所说的这段历史时期,是从15世纪末开始一直持续了约3个世纪的“女巫审判”运动(也称猎杀女巫运动)。讽刺的是,宗教可以影响人们产生“人性先行”的高尚思想,同样,女巫审判这样泯灭人性的行为,也是出自宗教。如今提到女巫,相信不少朋友深受文学、影视作品的影响,脑海中对女巫的印象便是一名衣衫褴褛的丑陋女子,在沆瀣的环境中胡言乱语。实际上,历史上真正的女巫,不但大多数都是良家女子,甚至还不乏漂亮的年轻女孩。
“审判女巫”开始前,女性在欧洲社会的地位并不低。尤其是在日耳曼传统文化地区,稍微会点医术或是知识的女人,还会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备受人们尊重。然而,当基督教进入这些地区后,情况立刻发生改变。教会根据教义,宣称“女性应当绝对服从于男性”。为了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对女性的看法,教会捏造“女巫”的丑恶形象,大肆迫害女人。
1484年,罗马教皇英诺森八世发布敕令:“绝不饶恕十恶不赦、荒淫无耻的女巫。”随后,数以百万计的神职人员和基督教信徒参与到迫害妇女的行动中。这个英诺森八世本来就不是什么善辈,通过贿赂枢机主教团上位,随后多次同其他国家挑起战争,还试图发动东征讨伐土耳其。他做出如此残暴的命令,也是在情理之中。
1486年,教会出版了一本名为《女巫之槌》的手册,用来帮助人们分辨女巫。这本书将所谓女巫的魔法和巫术都总结了一番,其中不乏许多挑战教会统治的新诞生的自然科学,狂热的信徒们立刻参与到寻找女巫的行动中。可怕的是,对于女巫的判定并没有底线,任何受到指认和结发的女性都会被逮捕。而被捕后的女性会受到严刑拷打,大多数人最后不得不被迫承认自己是女巫。
1591年~1680年,仅卡尔文教地区,受迫害而被烧死的“女巫”就多达3371人。1616年,初符堡地区的一名年轻女子难以忍受酷刑折磨,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我折磨死了104个小孩,包括亲生的3个。我把他们从坟墓里挖出来,一部分煮了吃掉,一部分加工成药膏。他们的腿骨被我磨成笛子,我折磨我的媳妇、两个孩子和两个丈夫,并将他们折磨致死。”
虽然事情的发展已经偏于荒谬,但审判女巫的势头仍在扩大。在最疯狂的时期,这也成为许多人公报私仇的工具。如果某人与某名女子有过节,或是因为某些琐事产生口角,那么此人便可揭发,对方便十有八九难逃一死。在城市里,许多漂亮的女孩也惨遭厄运。因为相貌出众,这些女孩受到了不少人的追求。然而,就是因为拒绝这些追求者,其中有些人心怀不满,便写信给当局,污蔑女孩是女巫。
除此之外,有些犯了罪的人为了减轻自身的惩罚,也以“揭发女巫”的方式将灾难嫁祸给他人。曾有个名叫特鲁阿·埃舍尔的死囚就曾在1576年遭审判时声称自己可以揭发30万名女巫,最后,在他的胡乱指认下,有近4000名女性被活活烧死。
有些贵族则更加卑鄙,他们因无法追求到心仪的女子而心存愤恨,便找人揭发。这些女性则会受到“特殊照顾”:她们会遭受非常下流的刑罚的折磨。通常情况下,受刑人会被脱去全部衣物,全身的毛发都剃掉或是拔光。女犯会被吊在法庭中央,随后,行刑人便开始“寻找恶魔的痕迹”。女犯身上的伤疤甚至是一颗痣都会成为恶魔存在的罪证。最后,女犯会被绑在拷问台上,被用尖刺一点点地刺遍全身,以此“驱逐恶魔”。
随着迫害运动的进行,各种刑罚也是不断升级。除了被烧死,越来越多的“女巫”也会被判以锯刑、砍头、煮刑、坠刑等。在中欧地区,人们把女巫的手脚绑在一起,然后扔进河里。而在宗教的蛊惑下,群众的“人性”已经丧失。根据文献记载,人们总是提前来到行刑现场,一脸殷切地等待处刑。现场甚至还会有不少小商贩出现,把死刑现场弄得像是一场欢庆。看到受刑的女孩含冤惨死时,围观者甚至会欢呼。
“审判女巫”运动在欧洲历史上持续了长达3个世纪,给欧洲社会尤其是女性带来了无法消除的悲痛记忆。好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人们率先重拾人性。1614年,有西班牙法官做出判决,认为女巫的存在纯属臆造,该国于1650年基本禁止了对女性的迫害。1714年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下达诏书,禁止滥用酷刑迫害女性;1782年,最后一名“女巫”安娜·果尔迪在瑞士被斩首,随后,猎杀女巫运动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