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直播发现女友被强奸 嫌犯一审被判3年半(图)
凌晨5时许,男友打开了直播平台,在一位网友的直播镜头里,他竟然看到了女朋友在床上坐着抹眼泪。
直播网友因犯强奸罪获刑。
2017年4月间的一天,25岁的挖掘机驾驶员周某某通过某直播平台与晓娟(化名)相识。晓娟的男朋友大军(化名)还因为与这位网名叫“默默守护你”的周某某平时聊的不错,还相互留了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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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4月17日、18日周某某与朋友两次到晓娟工作的盘锦市某饭店吃饭,提出要与晓娟谈恋爱的请求,不过都遭到晓娟的拒绝,周某某于是将晓娟的手机抢走。
4月18日23时许,周某某以晓娟手机被放在某酒店辽河油田机关店为由,要求晓娟一同到酒店取手机。进入酒店8315号房间后,周某某继续要求与晓娟谈恋爱,晓娟拒绝后欲离开酒店,周某某拽其胳膊不让离开,强行与晓娟发生性关系。
次日凌晨1点左右,周某某打电话给朋友龚某,让龚某和女友过来帮着劝说,龚某和女友赶来后发现晓娟坐在床南侧,“很不高兴的样子,就逗她,还一直说周某某的好话,让她和周某某处对象,但她一句话也不说,自己看哄不好,和对象就走了。期间,周某某一直玩手机,还开了一会直播,好像是在和女服务员以前的对象说话。”
晓娟的男友大军也表示,19日凌晨一点多,周某某发起了直播,“我看见晓娟在床上哭,周某某说找她聊聊,也不告诉我在哪儿。5时45分,我给周某某打电话,他说要送晓娟走的时候,晓娟睡着了,我通过直播平台,看见晓娟在床上坐着,抹眼泪。”
第二天早晨在出租车上,周某某把手机还给了晓娟。不过周某某还继续纠缠着她,到4月20日,不想再被骚扰的晓娟选择了报案。
被告人周某某的辩护人对起诉指控的罪名无异议,提出周某某与被害人相识于网络,基于爱恋失去理智,实施了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轻微,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真诚悔罪,确有悔改表现,未使用暴力造成被害人受伤,被害人沉迷于网络,在网络中寻求刺激,也是导致案件发生的间接原因,其本身有过错。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构成强奸罪。辩护人提出的周某某社会危害性轻微、未使用暴力、被害人有过错,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周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