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名富商海外买豪宅反目 曝全球收入仅97元
两个中国富有家庭为了当初合买的温市独立屋产生纠纷并闹上法庭,诉讼文件令一连串涉嫌移民(专题)造假、瞒税,以及房地产交易违规手法现形。
审理案件的法官格里芬(Susan Griffin)指出,该案实际是涉及两个来自中国的富有家庭——原诉人及与讼人,将数百万元资金汇到加拿大,在温哥华购买的3个物业。涉事双方都认为最好不要记录彼此间的交易,同时最好隐瞒物业实际拥有者的身分。
格里芬表示,此案困难之处在于涉及双方复杂的会计帐目往来,以及缺乏文件纪录,经过仔细考量,法庭认为与讼人的陈述相对而言较真实。
就双方发生争执的其中一间位于登巴区(Dunbar)的物业,法官判定与讼人为该物业的唯一业主。
就案件中位于西19街的物业,法庭判定属于与讼人所有,驳回原诉人的要求。
就案件中位于克里斯戴尔区(Kerrisdale)的一间物业,法庭判定与讼人有权将物业注册于名下。
《温哥华太阳报》报道整理出该案暴露出与移民及房屋买卖有关的多项非法,或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有问题行为,包括未诚实报税、在居住时间上造假、隐藏物业实际拥有者的身分、经纪缺乏监管、将资金汇出中国的洗钱行为、滥用省推荐移民计划,以及浪费加拿大法庭资源等。
其中最引起争议的便是原诉人未向加拿大申报其在全世界所有收入的部分。法官格里芬指出,诉讼案中,原诉人申报他的全球收入只有97.11元。格里芬说,这实在令人无法相信,特别是其所拥有的公司,还在中国业界排名前十大。
报道说,虽然富有的海外房地产投资人,常常会在报税时少报或造假,为的是避免缴税,同时也为让在加拿大的家人有申请各项福利及补助的资格,但律师David Lesperance 说,原诉人做得太过分,他并认为税务局应该已对此事展开调查,税务局也可要求检控官以逃税罪名将他起诉,他可能因此面临两倍逃税金额的罚款,再加上高达5年的刑期。
在居住时间造假上,诉讼当中有人形容温市豪宅是"移民监狱",她用此来形容为了入籍,她依法必须在本地居住,感觉像是在坐监一样。
法官还发现原诉人的儿子非常精于说谎,明明没有在本地居住,却想方设法欺骗移民部,以保持永久居民资格。原诉方假装人在加拿大的方法,和之前不法移民顾问王迅(译音,Xun Wang)使用的伎俩相似。
在隐瞒真正物业拥有人方面,两家人为了在买卖房屋时瞒税,在真正业主身分上撒谎。报道指出,一项常用的做法是,还没有永久居民身分的外国人,先将物业登记在已拥有永久居民身分的子女或妻子等名下,如此可以避免在将来出售房屋时,需要缴交庞大的资本利得(Capital Gain)税。
文件内容更揭露出,有人的居住时间造假,还得到一名地产经纪的配合,经纪帮助提供假的薪资支票,假的就业纪录,以及还代人说谎指有人的枫叶卡在中国遗失。
在有关涉及洗黑钱方面,报道说,暗中原诉人和与讼人双方所作所为,不仅违反中国资金汇出规定,而且完全不加掩饰。
法庭文件指出,原诉人一家为了躲避监管,使用自家员工为人头,共分21次将资金汇出。
法官还注意到双方都知道,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国外汇管制规定。两家人总共从中国非法汇入数百万元资金。
至于滥用省推荐移民计划方面,两家人分别申请爱德华王子岛移民,以及缅省推荐移民,但两家并没有任何想到这两省居住的意愿,而是使尽全力到温市西区购买房地产作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