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华人大姐做代购以为遇到中国土豪,几天后却彻底吓傻!要赔数十万!哭惨了…
先看一个真实的案例:郭姐开了一个淘宝店铺,专门销售各种新西兰土特产,这些产品中,不少均由郭姐从新西兰购得,产品表面注有外文标签,无中文标签及中文说明书。
有一阵子,她发现蜂胶、蜂蜜产品特别好卖,有一个客户单独就从她的店铺里,购买了新西兰蜂蜜、蜂胶等产品总计人民币15000余元。
原以为只是碰到了好的客户,没想到恰恰相反。过了几天,中国法院的传票来了:这名客户依照中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以销售者的产品没有中文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法院支持“假一赔十”的诉求。
中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郭姐的代理律师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立刻发现:这名客户其实是一名”职业打假人“。
而且,已经有“案底”在身:此前不久,这名客户就在江苏某地起诉另一名宋姓的卖家,同样以其出售的新西兰进口蜂蜜、蜂胶等食品无中文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要求宋某返还购物款4000余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40000余元。而江苏省姜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及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均支持了这名客户退还购物款及“假一赔十”的诉求。
原来,这个“职业打假人”就是专门以此挣钱的……
▼
贸发局的警告这就是今天问题的重点:“职业打假人”,已经引起了新西兰驻中国贸易机构的重视。因为澳新产品现在大量发往中国,结果,也成了“职业打假的重灾区”。近日,新西兰贸易和发展局(NZTE)罕见发文,警告新西兰商家要特别注意。
照片上的人是新西兰贸发局驻上海的贸易专员Damon Paling,他表示,一些新西兰公司已经成为这类“职业打假者”的受害人。
据他了解,这一问题在中国“长期存在”,他们有时会向地方当局报告,有时则威胁问题企业要封口费。
NZ贸发局驻沪办他们都是挣快钱的那种人。我们注意到,出售进口快销产品如麦片、蜂蜜和饮料等的公司,在这一问题面前最为脆弱。
比如,澳新网红产品Weet-Bix麦片(在中国也叫Nutri-Brex)就经常遭到恶意投诉,
生产这类麦片的公司Sanitarium中国区总裁Ted Andrews表示,公司深受“职业打假者”的影响,这些消费者会在网上或产品包装背面寻找违规的漏洞。
Sanitarium中国区总裁 “这里说的是非常非常小的广告违规,即使过了海关那一关,还是躲不过(职业打假者)这种现象也是中国所特有的,这个现象在其他市场上没有遇见过。”
▼
职业打假者的行为特点
既然职业打假人在江湖上游荡很久了,有些规律也被店家们总结出来了,网络上有人总结他们通常会:
先套话,调查你的情况
问你有无现货,有无发票。他们搞店家的目的很简单,物品收为己有,并获得退款+赔偿。
星店铺:有后台,有团队,有律师团队,恭喜你,不会被盯。
然后:组团下单,或者大手笔单独下单
当有一天,你突然发现自己如中奖一般,瞬间卖出去好多东西,别开心太早,你可能被盯上了!
48小时之内,只要卖家未点“发货”,他们会投诉你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卖家赔付成交额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违约金3次,扣3分。 一家店只有12分,瞬间扣完,店铺关。
若卖家全程信息齐全,他们会先写一份披露信息书给淘宝,要求淘宝提供卖家资料,然后他们就得到你们信息(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信息等),拿着你的信息,去卖家当地工商部门举报,工商查你们,若你们服输,对他们进行赔偿,他们会写撤销书,工商就不会再追究。
工商投诉失败就到法院起诉
工商投诉未成立,写起诉书,到当地法院起诉你,(50块就可以起诉),你们就需要应诉。开庭,他们选择不出庭,继续拖你,若认输,赔钱,撤销投诉。
若你继续不认输,他们就会继续上诉,跟你斗到底。然而,太多人在第一步时就选择协商赔偿~~~
总之,套路根据产品有所不同,在另外一起案子中,王某先后购买了13瓶澳洲产月见草成分的营养胶囊,并声称吃了胶囊恶心呕吐要求10倍赔偿,结果法院调查发现,两三个月的剂量1个月就吃完,明显就是商业假打行为。
但他们都是一个目的:打着高尚的“打假”光环,其实做的都是恶心的勾当!他们借打假名义,把打来的产品全部占为己有,0投资,高收入,0风险,高回报,想要什么打什么,只有你想不到,没有TA打不到。
▼
对“商业碰瓷”的就没办法了吗?
那么,对这种行为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事情是两面的,只能说,这种现象仍广泛存在,同时法律也正在完善。
国内不少受害商家已经组织起自我保护的群体,在群里交流经验,国内也有不少案例,是可以打赢官司的,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一些法院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专门购买明知或者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期望获得十倍价格赔偿的行为人不应认定为消费者,其行为与《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不符。因此,对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另外,就在前两个月,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解释》),已于2月8日起实施,其中强调了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标准为“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行诉解释”认为,一些与自身合法权益没有关系或者与被投诉事项没有关联的“职业打假人”“投诉专业户”,利用立案登记制度降低门槛之机,反复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被投诉机关无论作出还是不作出处理决定,“职业打假人”等都会基于施加压力等目的而提起行政诉讼。这些人为制造的诉讼,既干扰了行政机关的正常管理,也浪费了法院有限的司法资源,也使得其他公民正当的投诉权利受到影响。
所以,店家也不要怕,公平的天平正在重新平衡。
▼
中国是新西兰最为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新西兰每年由此获得丰硕利益,2017年新西兰向中国出口额近120亿纽币,比前一年增长27%。
新西兰贸发局驻沪办也表示,中国政府在严格的进口监管体系下对“职业消费者”已造成很大打击,
“我认为他们的好日子已经不会太长了,市场上是会出现虚假和不符实际的东西,但是绝不应该这样过度地利用规则鸡蛋里挑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