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男童放学路上被绑架,妈妈去警局辨认罪犯,看见照片惊了!
林仕朱17日过堂后回到家中,两名被拐幼童的母亲对林的遭遇感到内疚不已。(记者牟兰/摄影)
68岁林仕朱(Lin Shizhu)日前因涉嫌在布碌仑8大道企图强行带走放学回家的华裔男童,被控危害儿童福利(endangering the welfare of a child)等罪,目前已缴付3000元的保释金,等待22日再出庭。华童的母亲陈女士18日表示,她已向警方表明,林仕朱是她姑丈并非绑匪,但执法人员依然对林逮捕并控罪,让她和儿子都内疚不已。律师分析认为,该案为刑事案件,受害人身分为证人并非原告,因此无权取消控罪,被告须通过律师向法官申辩。
陈女士表示,她的两个儿子9日一起放学,回家后向她提起路上有一名中年华裔男子在7大道5302号前曾拉扯其中一个儿子;翌日儿子告知老师,并由老师报案。她说,16日接获警方通知后,和两个儿子一起前往72分局辨认嫌犯,但惊奇地发现姑丈也在被指认者之中,“我要两个儿子确认放学路上想带走他们的是不是三号(林仕朱),他们说‘是’,我惊呼是‘一场误会’,他是我的姑丈 ”。
由于不会英文,陈女士通过儿子向警方翻译说明亲戚关系,但林仕朱仍被逮捕,在昨晚过堂。她说,事件发生后,她哭了好几回,和儿子都十分内疚,已多日未眠,希望早日还姑丈公道。检方对林仕朱控四罪,其中包括二级非法监禁(Unlawful Imprisonment in the Second Degree)、危害儿童福利(Endangering the Welfare of a Child)、 三级威胁(Menacing in the Third Degree)以及二级骚扰罪(Harassment in the Second Degree)。
林家人17日晚为林仕朱缴付3000元保释金,回到家中商讨对策。林仕朱否认自己和另一起绑架案有关,称7日并未前往58街交Fort Hamilton Parkway。林先生的女儿表示,父亲约在30多年前来美,有正职工作,从未被警方逮捕过,对本次事件十分无奈,将聘请律师解决。
对于陈女士向警方澄清后、执法人员仍将林仕朱逮捕并控罪的疑惑,刑事律师陈明利说,刑事案件中,受害人身分为证人并非原告,并无权取消控罪。他说,警方和检方在处理刑事案件时采取保守态度,只要案件符合初步成立即可逮捕并立案,由检方向嫌犯提出控罪。
陈明利指出,被告可通过律师向法官申辩,撤销控罪;若无财力聘请律师,则可通过法律援助(Legal Aid)向法院申请免费律师。他还建议,若受害者有法官批准的保护令,被告除了不能接近受害者外,还不能通过第三方向受害者传递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