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8年觉得亏了,他把前妻带回家,强迫她脱光后...
5月18日,遵义湄潭一男子因非法拘禁前妻,被法院判处9个月刑期。
据悉,早在2010年该男子即与前妻离婚,但事隔8年后他觉得自己“亏了”,非法将前妻拘禁3个多小时。
据了解,这名49岁的男子陈某家住湄潭县湄江办事处兰江村,与当地经营羊肉粉的女子唐某原系一对夫妻,但是二人因感情不合于2010年离婚。
已离婚8年之久的陈某,却始终对自己与前妻离婚时未分得财产一事耿耿于怀,于是心生报复。
今年2月9日清晨6时30分,他持一把尖刀来到唐某在县城经营的羊肉粉店,要唐某将事情“说清楚”,然后强行将其带离羊肉粉店。
在半路休息途中,唐某提出自己要离开回店里, 但被陈某拒绝并打了一耳光。之后陈某拦下一辆出租车将唐某带回自己家中。
到达后,陈某将房门反锁,并再次持刀威胁唐某要求其把衣服、裤子脱光,唐某因害怕不得不从。
在此期间,陈某多次殴打、辱骂唐某,并扬言要将唐某冻死,唐某在反抗过程中左手大拇指被陈某持刀划伤,后来陈某的亲属发现后劝解未果于是报警。
当日10时许,湄潭县公安局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将陈某当场抓获,成功解救了被害人唐某。
2月14日,陈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逮捕。
5月18日上午,该案在湄潭县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陈某辩称前妻与自己离异后对陈氏父母伤害很大,而且前妻还把钱带走了,自己只是想要前妻把事情“说清楚”,却不料犯了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持刀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拘禁过程中具有殴打、侮辱情节,应从重处罚。鉴于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其9个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