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学交换生向朋友私发情色图像,被控“网络情色报复”!皆因朋友怀疑他是同性恋...
本周一(7月30日),一名德国交换生在与一名女性发生性行为后,通过SnapChat向友人传送该名女性的半裸视频。该名学生因此成为ACT地区首位以“网络情色报复(revenge porn)”相关法律衡量其所应负法律责任的人。
事实上,ACT治安法院(ACT Magistrates Court)对是否构成“网络情色报复”行为的条件适用十分严格。据法院判决,这名22岁学生最终并未构成“网络情色报复”行为。
但法院指出,在判决之前,该名学生已被禁止进入大学校园,致使其无法完成该学期学业,并在旅馆借宿数月。在澳逗留期间,这名学生需面对法院的指控,期间产生的账务由其父亲承担。
今年2月8日,堪培拉大学(University of Canberra, UC)一名交换生与一名女性在Mooseheads酒吧喝酒。酒后他们来到该名女性的住所,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性行为。根据法院聆讯,该交换生在发生性关系后拍摄了几条该名女性身着内裤的视频。据悉,被害女生当时知道被告男子正在拍摄视频。
被告男子于本周一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显示,在早些时候,一朋友拿他的性取向开玩笑。之后他将其中的一条视频发给朋友,以证明他不是同性恋。而被害女生在知道后产生严重心理阴影。她认为自己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并被严重伤害,感到非常脆弱。被害女生觉得胃部恶心,甚至无法专注大学学业。
被告男子承认自己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拍摄亲密视频并发布相关图像这两项指控。他感到非常抱歉,称自己并非有意伤害被害女生。辩护律师特蕾莎·沃里克(Theresa Warwick)称,法院需明确把被告男子的行为及由相关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中明确定义“网络情色报复”作出区分。
检察官简·坎贝尔(Jane Campbell)指出,法院有责任教育社会,性伴侣“并不是自己SnapChat相册的奖杯”。
在宣判时,审判长洛林·沃克(Lorraine Walker)表示,被告男子的行为非常愚蠢,但法院将依这两项指控酌情判决。由于被告男子的行为并非为了恐吓前任而侵犯其隐私权,抑或是为了炒作,所以被告男子的行为并不构成“网络情色报复”。
沃克指出,由于图像一经发出无法撤回,因而这不在被告男子和被害女生的控制范围以内,导致受害者心理压力较大,“感到非常无力”。这些证据都是非常不忍直视的,被告男子也对其行为感到非常愧疚。沃克说,这也是此类案件中被害者的感受。“这种行为是及其愚蠢、及其轻率的。”她说。
沃克表示,被告男子原是品学兼优的学生。他在被赶出学生宿舍和大学校园后,也承担了额外的惩罚。在旅馆借宿期间,其父亲也承担了很多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