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杀害女孩的滴滴司机:性格孤僻,多次借钱创业失败还是独子(组图)
8月24日下午,温州乐清市一名20岁女子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8月25日救援队在乐清一处山上发现了姑娘的遗体。
昨天晚上,检察机关介入“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浙江乐清女乘客被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案
8月24日下午,浙江乐清乘客赵女士在搭乘滴滴顺风车从乐清市虹桥镇前往永嘉县时,被司机钟某杀害。
记者刚从浙江方面了解到,获悉该案后,乐清市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指派侦监部检察官第一时间赴乐清市公安局提前介入该案。乐清市检察院在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发破经过以及相关取证情况后,对公安机关提出准确全面研判案件定性、依法规范取证、进一步加大客观性证据的收集力度等建议。
目前,犯罪嫌疑人钟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对于案件进展情况,检察机关将进行持续跟踪。
“这里山路都差不多,他找了好多次才真正确认了抛尸地点。”参与救援的队员告诉钱报记者,嫌疑人钟某被特警带到现场时,人看起来非常小个儿,样子精瘦没有表情。
出事地点,现场留着一根警示带
深山的山路弯弯绕,女孩尸体发现在蓝色拐弯至手指绿色那一段。舅舅看着手机上导航地图,指着这一段路满眼通红,说“怎么会是这个结果”。
司机:性格内向,多次借钱创业失败
8月25日傍晚,钱报记者来到了嫌疑人钟某在温州乐清市的住所。
这是虹桥镇郊区一个二三十年房龄的老房子,房租一年4000元,钟某最初和他的父母、女友一同蜗居在这个十几平米的老房子里。房门匆匆落锁,隔着昏暗的玻璃看去,逼仄的房间里摆着两张床,桌子上摆着电饭锅,地上立着大小两个电风扇。
租住临屋的老乡林女士说,“钟某的女友8月24日就走了,嫌疑人的父母也在今天中午离去,连房子里的东西都没收拾。”
李女士说,钟某的父母十几年前来到乐清打工,一直在电子设备厂打工,钟某是今年春节后才来温州的,也在电子厂上班,“他来的时候带着女朋友,还开着一辆二手车。”
在李女士的印象中,钟某的父母提起独生子钟某总是连连摇头:“不成材,就知道要钱,也不知道花哪里去了。在家里也管不住,一说就要跳飞起来。”
钟某以前在成都开奶茶店,今年来温后,也在电子厂工作了一段时间,前段时间辞职了,成天在家游手好闲,也不出门,父子见了面总是吵架,因为矛盾越来越深,争吵不断,钟某不久前带着女友搬到了几十米外的一个小阁楼。
“命案发生了,他的父母也是死心了,走的时候说‘就当没这个儿子’。”李女士说,看钟某父母的样子,好像是没有了人生指望,走的时候伤心欲绝,一直在哭。
记者从知情人士了解到,钟某曾经欠下巨额债务,他的母亲告诉邻居,钟某花光了家里的四十多万,目前还有五六十万的债务。
嫌疑人钟某
另据封面新闻报道,此前,网络上流传一张犯罪嫌疑人照片,记者刁明康和陈彦霏第一时间赶往嫌疑人老家,通过其亲属,证实照片中人正是犯罪嫌疑人钟某。
记者在嫌疑人钟某的老家金堂县采访了解到,钟某性格内向,做过服装、首饰、水果等生意,多次借钱创业都失败,作案用车是卖了奶茶店买的二手车。
犯罪嫌疑人钟某的家位于金堂农村,家里以种玉米为生。记者来到他家时,家人还不知道其已在外面出事。
据了解,目前钟某和父母都在浙江打工,家里只剩下伯父和钟某的爷爷奶奶。
钟某的伯父告诉记者,感觉钟某“从小老实,没想到会做出这种事情。”
据其介绍,钟某在小学七八岁的时候就由爷爷奶奶带大,初二因为成绩不好辍学,平时比较内向,和人交流不多。
“因为生性不喜欢被约束,在做滴滴司机之前曾经多次创业,曾经在金堂卖过奶茶,还做过首饰、服装、水果等生意。因为能力不足,基本是被父母资助创业,但最后都以失败告终。”钟某伯父说。
据钟某伯父介绍,滴滴司机是钟某做得时间最长的工作,“大概做了两三年,之前在成都跑滴滴,今年才去的温州,车是卖了奶茶店买的二手车”。
记者通过走访钟某奶茶店了解到,钟某平时除了小气没有大毛病,平时和周围摊贩交流不多,还和旁边店铺店员谈过男女朋友。
“和他女朋友感情还是不错,之前还把女朋友带回家见过爷爷奶奶的。”钟某伯父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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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受害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
要求滴滴为它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原本这是一起司机强奸杀人的犯罪事件,但是滴滴属于运输服务提供方的平台,而且根据信息的进一步披露,在案发前一天,已有女乘客就该犯罪嫌疑人选择偏僻小路欲行不轨进行过针对性很强的投诉;在24日案发时也有被害人朋友多次、反复向平台报告、求助,但是平台的反应依旧是让人失望的。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钟律师说,从这两方面来说,平台就有无法推卸的责任了。
针对网友所议论的,滴滴平台在关键时刻不作为是不是算犯罪,不作为至少是不积极作为可以做怎样的定性,陈钟律师做了初步分析。
一、滴滴公司有过错也有过失,但是难以构成刑事犯罪
在本次事件中,滴滴公司作为平台方,存在过错行为,也属于一种过失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对于平台的失责与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一点较难认定,同时,《刑法》明确规定过失犯罪必须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负刑事责任,因此,认为滴滴公司构成刑事犯罪较为困难。
二、家属可以向滴滴提起侵权之诉,也可以要求运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滴滴公司的过错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可以考虑将其认定为一般过错侵权,《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滴滴公司作为网约车平台,应当遵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因此,滴滴公司未能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未能保证运营安全的行为,具有法定的过错,应当承担承运人的侵权责任。
受害者家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中的侵权之诉维权,同时,也可以向其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其违法行为。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可以把乘客使用滴滴打车认为是与滴滴之间形成客运合同关系,现在因滴滴公司的过错受到侵害,滴滴构成违约,乘客也可以提起违约之诉。
被害人家属要求滴滴平台承担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这在法律上叫“竞合”,一般选择其一行使,不可两者同时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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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会学会会长杨建华:
这种恶性事件一再发生,应该引起系统性关注
浙江省社会学会会长杨建华说,又是滴滴平台,又是年轻的姑娘,又是那么恶性的被害。而且在生死攸关的时候,平台的处置还是不够积极的,说明前一个年轻的生命的逝去没有引起平台的足够重视,没有得到更完善的防范措施构建。
网约车平台是个新生事物,在法律上,行政监管上肯定存在各种新类型问题,所以针对这种恶性事件的一再发生,我觉得应该要由平台、市场部门、监管部门等对此做出一个系统性的研判和解决方案。
对平台来说,在前一天接到其他乘客的投诉,当天接到被害人朋友的情况反映时,不能够再以“每天收到客户投诉和反映信息是海量的”来做挡箭牌,信息确实是海量的,但也是可以细分的,针对这一类有明显犯罪倾向的问题是不是还要和普通的信息放在同一个客服系统里考量和反馈呢。
既然能够运用高科技手段去开发和运营一个这么庞大的客运平台,那么我相信及时应对类似报警的投诉,其技术应该是没有难度的。关键在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意识。
另外,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等针对这类新型业态,尤其是关系到公共安全性的,更加要多想一点,多点预案多点防范,而且是这种人命关天的事情已经出过一次了,更加要有所警觉。这是人命,宁可多做一些防范系统的建设而最终用上的几率比较小,但是一旦疏忽,对受害个体及其家庭来说就是覆灭。
提供社会治理能力、切实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不是口号,就是应该体现在系统的建设和细节的考量上。
最后,站在家长的角度,我想说一句,每个公民,尤其是年轻的姑娘,需要持续地提升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如果姑娘能再早一点求助,直接报警,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短信报警等,结果会不会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