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涉嫌性侵案件,凭什么都认为“有钱人不需要强奸”?(组图)
事情经过大概是这样的:一位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的中国学生委托寻找律师帮助,因为“被国内一名知名企业家性侵”。。。。
这位「知名企业家」是谁呢?
对,就是刘强东。
在当地警局官网上的监狱名单中,可以查到LIU QIANG DONG的相关信息
他被指控的罪名是“criminal sexual conduct”,性行为犯罪↓
因为「合理怀疑」被捕,现在是「取保候审」状态,这次并无支付保释金。
一开始八卦群众都不敢相信自己吃到了“真瓜”,指不准人家是同一个读音呢?比如有人就说,这位LIU QIANG DONG的生日是3月10日,但人家百科上写的是2月14日↓
但根据网友放出的护照信息,
以及航班信息,显示的全都是3月10日惹~
而这个时间段,nili刘总就在明州大学“上课”(现在原po已经把这条微博删掉并改名了)
如果还有垂死挣扎的“东哥粉”不相信,那么今天放出的被捕照片,也能让人心服口服了吧~
说回案件,根据警方回应,刘强东周五傍晚被捕,周六下午被保释
因为美国各州法律有所差异,明尼苏达州根据犯罪行为的轻重,将性侵行为分为五个等级以量刑。
图自@皇城根下刀笔吏
根据美国刑事律师刘龙珠的分析,刘强东被指控的罪名可能是最轻的第五级,即无意识的性接触犯罪。
警署也说,本可以扣押刘强东至周二中午,但调查方认为不需要在调查的同时拘留他
刘强东的出入境并不受限制↓
然后咚咚锵就火速回国了。
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所以直到上诉开庭,公众都很难得知更多案件细节
但也,绝不能和【失实指控】划上等号吧?
明明是保释,却被等同于“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emmmm……这届网友并不蠢啊
还有某些不嫌事大的账号说,“已经搞定了”
且不论警方表示正在调查,刑事案件也由不得通过双方和解而撤诉
现在案件进度短期难有update,但玩梗就没停过。比如人家不是被拘,而是悄悄化身悟空本体↓
咚咚锵曾经表达了几次对“野花”的热爱↓
不知妻美刘强东的美名在前,吃瓜群众也替咚咚锵想了一套说辞:“小天,我没认出来……”
当初提醒各位企业老板,不要因为违法犯罪把自己搞进局子里,
“老婆孩子带着钱跟别人过”,这么一个大大的flag也当真令人唏嘘~
早先没少喊话马云的刘强东同志,终于凭借一己之力喜提美国各大媒体的重要版面↓
顺带不花一分钱,上了时代广场,流量明星看了都要羡慕.jpg
连咱们的小媚娃涛涛都坐不住了,要为咚咚锵声援
“某某”听了都要心碎吧>︿<
波波有自己的某某,东东也有自己的奶茶。
奶茶妹妹炒作起家的故事已经讲了太多次,
经过统计,奶茶共“婉拒”两次张艺谋《山楂树之恋》&《金陵十三钗》,一次周星驰《美人鱼》,再加上一次苏有朋《左耳》
并收获片方澄清x1
当初章泽天上清华,并不如她的通稿宣传所说的“健美操保送”,反而是靠着“外国语”
上了清华之后被同学直接踢爆挂科+疑似作弊的行为。。。。
说起著名的“泽东恋”,也开始于2013年,奶茶mm作为交换生去美国巴纳德女子学院学习,这所学校可以选修哥大的课程
正巧那时候咱们霸总·刘就在哥大进修。
一顿饭罢了,两个人就“瞬间电光火石”,二人关系还在圈内公开了。
等到14年3月,两人关系被媒体曝出↓
只是没想到,奶茶直接“夸奖”中国人极富创造力和想象力,
咚咚锵表示,都是马云在搞我!
结果,仅仅一个月后,两个就在街头被拍到了好多张亲密合照,照片距离之近,完全没有要躲我们这些“极富想象力的中国人”,也不知道是谁比谁尴尬┑( ̄Д  ̄)┍
后来两人恋爱,有过“西红柿门”炒作经验的大佬,和“奶茶妹妹”也是一拍即合,绯闻期的3月跨界合作,恋情公开后的5月公司上市↓
这边开着奶茶店秀恩爱,那边不给人家叫奶茶妹妹,在临近双11之时。
高调作风一如既往,宣布怀孕都不忘流量变现
男方这边炒炒公司股价,遮遮负面新闻,女方也是实现了阶层跨越,如亲爹所愿。
当初大谈女性权利并自称女性领袖的章泽天同学,如今面对出了这种事儿的老公,会是什么反应?
如果真的发生了性关系,退一步讲是出轨,进一步讲是性侵,当初秀过的恩爱就真的要被通通打脸了。以后再想营销,该怎么打“泽东恋”这张牌哦?
小主倒希望两位能借坡下驴,以后少拿这段婚姻炒作,毕竟月经贴也要看吐啦
再说回案件,小主必须要澄清:现在传播最广的那位疑似受害者,真的不是本人啊!
这姑娘是1988年生重庆人,之前也靠身材在虎扑等直男论坛收割了一波人气
且不说她最近几天的微博定位压根不在美国
据传前几年在新加坡留学,但绝对不是明尼苏达大学的学生,总之各种信息都对不上~
网易娱乐也收到了独家爆料,因为美国法律保护个人隐私,当事人身份目前处于保密状态。
但现在讨论重点全是奶茶变抹茶,并对那位疑似受害者的网红进行各种judge,
还拿着两位的照片各种对比,物化女性、素质low的浑话也没少说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真正的受害者被保护着,不必接受荡妇羞辱。
反观案件主角刘强东身上的标签,只剩下“仙人跳”,和“这么有钱的富豪绝对犯不着做这种事?”
当初高云翔出事也是同样一套理论,
但小主想聊聊刘强东之前涉及澳洲另一起性侵案,虽然他仅仅是作为主人,在自家公寓开了一个party
但在这个party上,一个女人被好些男人灌酒,其中一位相识的客人直接把喝醉的她带进了酒店房间,施以QJ↓
男方从事房地产开发,试图施暴前还表示会送她一艘船。
能参加刘强东趴体,张口就送船的应该不会是穷人吧?可他性侵了吗?看判决结果就知道了↓
之前的好莱坞金牌制作人哈维,有钱吗?有钱。性侵了女孩吗?怕是手脚指头都数不过来
首先提出刘强东这事儿是“价格没谈妥”的撕葱,亮出所谓的【价格论】又成功影响一波舆论后,估计还是意识到言论不妥,心虚删了微博
但是这届吃瓜群众记性很好的,当初他夜店袭胸、根本不尊重女性的事儿咱们都记着呢
有钱从来就不是施暴的保护伞,我们抵制毫无原则的仇富偏见,同样不能认同“富豪能花钱睡到任何女人”这样的歪理。
看着【有钱人即使被控性侵,也能“买”到无罪】这样的潜台词,小主真的还蛮生气的。穿着暴露是错,身材突出是错,好像身为女人,就可以背起所有的锅
都8102年了,别给某些男同胞的猥琐行为找理由了,像深圳警方学习一下好吗?
钱或许有9999能,但始终不是万能的。在有些人眼中,那些拒绝发生x行为,自尊自爱的女孩,被默认成“欲拒还迎的cheap girl”。对这样的沙雕,只有一句话:Jing虫上脑一时爽,活该被告进牢房。
既然触及了法律的底线,那被贴上多少负面标签,都是自作自受
控记不句寄几也好,仙人跳阴谋论也罢,调查完毕终会有答案。
刘强东484背锅我不知道,但认为【有钱人不需要强奸】的朋友,你们真该赶走脑子里的那个科学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