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炜案一审结束 中国“网络沙皇”的罪与罚(组图)
中共近期似乎在加速处理贪腐案件。被中共定性用词最狠的“网络沙皇”、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也于10月19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院出庭受审,今次露面的鲁炜与此前相比似乎沧桑了许多。
根据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内容,鲁炜曾于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任职期间受贿至少16年。
在此期间,鲁炜曾先后担任中国官媒新华社副社长,中共北京市副市长,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秉承担任极为重要的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中国公诉机关的指控中提到,鲁炜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受贿约3,200万余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4美元)。
对于鲁炜究竟谋取了什么样的利益,官方并未披露更多的细节。但是“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一句却引发颇多猜测与联想。
西方媒体曾将鲁炜形容为中国的“网络沙皇”,而在中国,鲁炜被网民称为“防火墙先生”。
此外,也有猜测认为,鲁炜或许还涉及利用行政手段控制舆论走向。据中国媒体报道,鲁炜私底下常以“兄弟”等江湖口吻,让门户网站配合中国政府互联网管制政策。
58岁的鲁炜,之所以被外界称为中国的互联网守门人、中国的网络沙皇,是因为他曾主导的中国国家网信办是管理中国互联网信息内容以及负责相关的监督管理执法的最高管理机构。
2014年,中国网信办开始作为中共十八大后顶层设计之一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而逐渐被赋予实权,真正地成为中共文宣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一度传言与同系统的国家新闻办公室等争夺领导权的传言。
在鲁炜主管互联网那几年,中共开始对互联网领域频频动作,成为其早期引起发公愤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实上,也正是权力的膨胀,鲁炜作为这一庞大机器中的关键角色,在不断放大和扩张整个体系的问题。
鲁炜善于塑造形象,还被称为“化妆师”,曾努力塑造自己“专业”、“亲和”的形象。也被境外媒体说成掌控利润丰厚的中国互联网市场的掌门人和强硬的网络政策代表。
2015年鲁炜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2015年“百位最具影响力人物”。他在2015年9月陪同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访问美国。
但2015年12月,由鲁炜策划、习近平出席的第二届互联网大会被指引发中共高层的不满。尽管规模庞大、排场甚大,但大会并未展开对互联网自由及开放精神的讨论,仍被中国屏蔽的 Google、Twitter也未有代表出席,引发质疑。
2016年6月,鲁炜调离网信办,可能被调查的传言自当时就开始流传。2017年11月鲁炜被正式宣布受查,成为中共十九大后落马的首位正部级官员。
“理想信念缺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中央极端不忠诚”,“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是典型的“两面人”——在中共官方的严厉切责中,鲁炜几乎涵盖了一名文宣高官所可能触及的一切所谓纪律和规则。
2018年2月13日,鲁炜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8年7月30日,被宣布涉嫌受贿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直到今次出庭受审。
根据中国官方的报道,鲁炜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法庭没有给出细节,但判决可能在今后几周做出。 上述分析人士表示,对于法庭审理结束后何时宣判,中国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在司法操作中,一般案件会在1个月内宣判,最长不超过3个月。但如果情况特殊,可以根据复杂程度提前申请延期。
分析指出,纵览中国近二十年的高官受审,除了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委原书记陈希同一审当庭获刑16年,之后几乎就没有出现。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这些当庭认罪的,基本上都是在开庭一个月时宣判,由此推测,中共或于11月宣布鲁炜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