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准最全物品入境缴税准则!澳洲华人回国不想破财的必看!(组图)
自代购法出了之后,相关的新闻层出不穷。代购们都人心惶惶...在朋友圈里能看到大家的各种疑问:
可见,这是多数人一致的疑问:回国给家人带点东西没事吧?
然而,刚刚官方给出了准话,这次出国党要哭晕了!每次回国,亲友都会涌上来并装作不经意地让你帮忙带几件东西。就算不帮带东西,自己总得适当买一些礼物回国吧?
但如今在新代购法颁布之后,大家都懵了。
那到底还能不能帮亲友带礼物了?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两个字:不能! 或者说,不能像以前那样带东西了。
让我们看看文章里是怎么说的:
这位小梅和大部分人情况是一模一样!但大家发现文中并没有给出一个直接的答案,而是再三强调《电商法》: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同样要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否则将会被处以2万~50万元不等的罚款。
也就是说,你带东西给谁都无所谓,关键就是:有没有达到"经营活动"的基准!
如果你达到了经营活动的基准,就算真的是带给家人或自用,那么同样要被罚款交税!而且最高可达50万!如你没有达到经营活动标准,即便你是转手卖给他人,也不算违法。
那么到底何谓"经营活动"的基准?如果满足下面一条,就算是"经营活动"了。若不如实申报纳税就会遭遇重罚,并且最高可达50万!
在澳的华人朋友们要注意啦!
01.境外获取总值5000人民币以上
境外获取物品总值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如果境外获取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以上,换算就是约1000澳币以上,就要申报纳税。
有些小伙伴以为不在境外买而是在免税店买就可以逃过纳税或罚款。
而事实上,《电商法》早就想出了法子来整治这一招了:非免税放行物品连同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的,仍予以免税放行。也就是说境外获取物品+免税店产品,如果超过8000人民币,就必须申报纳税!
5000人民币,换算后大约是1000澳币;8000人民币,换算后大约是1600澳币,估计就一个半个奢侈品包包吧...
以后你就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亲朋好友要你帮带东西?和他们说再见吧...
不少人因为这个条例炸了,表示希望政府能把上限再调高一点。
但事实上,这一条针对中国旅客的条款已经是非常仁慈的了。法律对于非中国国籍的旅客,那才是真正的严苛!请看以下。
02.非居民旅客自用物品2000人民币以上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但!非居民旅客携带2000元以上的自用物品,请纳税!
"非居民旅客"是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举个例子,那些长期定居在澳洲的华人华侨,只要大家回中国探亲或旅游,基本上都属于非居民旅客。
2000块约等于400澳币...那些爱马仕、LV、Prada的爱包,建议还是别背回国了。
03.有大量重复和未开封商品
可能很多小伙伴都想说:以后只要少带点东西,或者带点便宜的东西回国作为手信送人还是没问题的。例如澳洲的绵羊油、木瓜膏,好用且不贵!
但是这条法律,告诉所有人,千万不要太天真..如果有大量重复或者未开封的物品,仍极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经营活动"!
提醒:什么叫合理自用?就是尽量不要有大量重复和未开封的商品。哪怕你只是买了2000块的东西,但若有大量重复商品,也有可能被海关判定为非自用。到是,恐怕你就要乖乖缴税了。
04.必征税产品
不管你带的东西总价值多少,如果有以下这些产品,你就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就会面临重罚了。
海关20种必征税产品: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以下是中国官方入境解释,请收藏!
9月28日,在浦东机场补税区,人们看到了这样一幕:成片的代购等待缴纳罚款。
随便翻翻朋友圈就能发现,那些曾经叱咤风云的大神们,现在竟然被罚成这个样子。
这面膜一片一片数,一片面膜罚款20,这位妹子直接被罚17100元。
被缉查的代购,没有了光鲜亮丽的外表,径直跪在海关办公室。原因是被查出代购数款高达几十万。
排队去做一件不情愿做的事,难受的心情可想而知。
开箱验货的凄惨场面,也许只要代购过的人才能懂了。
同时。法律规定了平台的监管义务。以后,如果这些电商平台不对代购实施依法管理,那么平台本身也将面临巨额罚款。
结语:
看来,政府终于对代购出手了。中国对代购市场的监管和规范使出了史无前例的力度。在澳洲的华人朋友们,请一定要记住以上条例,避免惹来破财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