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新州数百人竟获免费的房子!一条鲜为人知的法律,分分钟拿走别人的房产(组图)
【今日澳洲11月2日讯】据统计,近5年来,在新州有数百人利用一条鲜为人知的“逆权侵占法”获得了免费的房产。
据《每日电讯报》获得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已有230起“逆权侵占”诉讼获得成功,仅去年一年就有36起。
本周披露,悉尼房产开发商Bill Gertos在Ashbury的一处空置房产上通过该法案获得了市值170万澳元的房产。
20年前,Gertos无意中发现了这处房产,并更换了门锁,开始出租。这栋位于Malleny St 6号的房子目前市值为170万澳元。这个故事登上了全世界的新闻头条,甚至英国的BBC也报道了这个奇怪的案例。
逆权侵占法——更广为人知的说法是“占有者权利”——是一项法律,允许个人在未经“真实的所有者”许可的情况下,对其控制超过12年的财产拥有所有权。
(图片来源:《每日电讯报》)
它可以追溯到英国的限制法规1623,是我们的法律制度从英国继承的众多法案之一。
从2017年10月至今年10月,新州土地注册处收到了84份擅自占地者的权利申请,其中36宗成功申请。从2016年到2017年,共有76项申请,其中53宗获得成功。
但新州土地注册处处长Jeremy Cox表示,陌生人申请整个房产的情况很少见。
“大多数申请都是针对细分后剩下的残留物进行的。它们也被用来解决所有权问题,比如转让已经丢失或多年无人管理的已故者遗产。”
他说,“逆权侵占”房产的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拥有该房产超过12年,而且在这段时间里,他们的行为就像房产的所有者一样,支付了租金并对其进行了有效的维护。
(Le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