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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加两国司法制度看孟晚舟的被捕 唯一脱身之道(图)

2018-12-10 来源: FX168 评论0条

本来,接着G20阿根廷峰会,写了一篇分析中美两国领导人会晤前景的文章。不承想,孟晚舟女士的“出场”,让所有新闻都“黯然失色”。咱们中国人太关心华为,太关心华为的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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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球邮报》等媒体报道,12月1日华为首席财务官、任正非女儿孟晚舟在温哥华转机时,被加拿大检方应纽约东区检方要求逮捕。由于孟晚舟申请了禁止报道令,这个消息到了5日才流出。

消息流出后,中国驻加使馆发表声明,要求加拿大和美国政府立刻释放孟晚舟。很多在加华人更是上升到外交高度,指责加拿大总理说,如果这件事情处理不好,“后果很严重”。

大家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基本上都是“自说自话”,或者说按照中国体制要求加拿大,根本不了解加拿大和美国的司法体制。在这两个国家,无论什么样的事件,只要进入司法程序,就由司法部门说了算,而不是行政首脑挥挥手就能解决的。

根据加拿大《引渡法》,引渡请求国需向加拿大外交部发出请求。外交部长批准后,会授权司法部长向法院发出单方面扣押申请。至此,该引渡行动就会完全转入司法轨道,按照司法程序处理。从孟晚舟的经历来看,应该是卑诗省高等法院接到申请,签发了对她的扣押令。

美加两国在1976年签署了引渡条约。根据该条约,美国如果向加拿大检方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某人在美国确实犯下罪行,加拿大可以启动引渡程序。1999年加拿大《引渡法》规定,根据加拿大法律能够被判处2年以上监禁,或更严重罪行者,才会进入引渡程序。

美国要想将孟晚舟成功引渡回国,必须向加拿大检方提供足够证据,满足加拿大《引渡法》规定,并完成加拿大司法程序。

按照加拿大分工体系,孟晚舟事宜由法院和检方合作处理。检方负责根据美国提供的材料提出指控,法院负责听证和判决。7日上午10点(加拿大西部时间),卑诗省高等法院已经举行第一次保释听证会,决定孟晚舟是否能够获得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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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

法官主持完听证会后,如果认为孟晚舟不会离境,并且不会对当地社会造成危险,可能会给予孟晚舟保释权。孟晚舟缴纳高额保释金后,可以转到住处,等待召开引渡听证会。

引渡听证会由引渡法官主持,主要确定两件事,一是确定被捕者是否为引渡国要求的人,二是引渡国提供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被捕者犯罪,并符合《引渡法》规定。

引渡听证会结束后,司法部长将最终决定是否签发引渡令。被捕者可以向司法部长提交意见书,阐述自己的诉求。司法部长有一定自由裁量权,如果他觉得被捕者引渡后无法得到公平审判,可以拒绝签发引渡令。

如果司法部长签署引渡令,被捕者觉得不服,可以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进行司法复核。如果觉得上诉法院判决不合理,被捕者还可以向加拿大高等法院申诉。

具体到孟晚舟事件,孟晚舟能不能被成功引渡,主要取决于美国提供的证据是否充足,以及孟晚舟聘请的律师能否驳倒控方。

现在看来,孟晚舟要想在加拿大翻盘,可能性非常小。一来,美国检方既然敢于在这么敏感的时刻要求引渡,说明他们做了大量准备,有信心说服加拿大法院;二来,从加拿大以往历史来看,启动引渡程序后,能够成功申诉、不被引渡的人少之又少。

在被引渡美国之前,孟晚舟唯一可获短暂自由的机会,是缴纳押金后取得人身保释。有人可能会觉得,如果孟晚舟能够保释,趁机回国不就万事大吉、逃过一劫了嘛。

事实上,这个可能性很小,也不可取。一来,回中国要坐飞机,这么一个大目标,不可能不被发现,发现后罪加一等;二来,如果孟晚舟真的返回中国,就意味着将成为美国和加拿大检方的终身“通缉犯”,再出国和当接班人基本上不可能,所以是下策中的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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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正非与女儿孟晚舟

相对来说,如果被确定引渡,孟晚舟最理想的出路,是到美国后再想办法证明自己。想什么办法?有人或许会觉得,请中国领导人再与特朗普协商,做一个交换或许可行。

其实,这是又忘记前面说的北美政治体制,错把“杭州当汴州”了。在美加两国,无论任何人,一旦被警方逮捕,就进入司法程序,根本不是行政部门所能插手的。在美国,行政干预司法更是大问题。所以,不必说特朗普乐意看到这种结果,即使他不愿意、想帮忙,也打不上招呼。这个案件,将由美国检方和法院系统全权负责。

事实上,至少从2016年开始,美国检方已经在调查华为的问题。当时,特朗普还没参加总统大选。

因此,尽管这个事对特朗普政府有利,但是不太可能是他安排的。当然,这不排除其他美国势力在背后推动检方调查。

按照美国司法程序,被逮捕者要想彻底翻身,或者将损失降到最低,最好的办法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即雇佣一个资深律师团队,从法律上驳倒检方指控,促使陪审团判定嫌疑人无罪。

驳倒检方指控有两条路,一是质疑检方办事程序,令其搜集到的证据不能被当作证据;二是找到关键证据或对方证据漏洞,证明孟晚舟无罪。

一般人可能会觉得,这可行吗?律师怎么可能拧得过大腿?事实是,美国大牌律师就是能够这么牛,经常整得检方律师“灰头土脸”、败兴而归。周立波能从美国脱身,就是律师找到了检方办事瑕疵,使得他们搜集到的证据都没有法律效力;刘强东迟迟没有被检方指控,也是在办事程序上有点瑕疵,让他们担心不能说服陪审团,白忙活一场。

如果孟晚舟雇佣的律师,能够“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从司法程序或证据上找到检方致命漏洞,促使陪审团判定自己无罪,将是最理想的结果。到时,孟晚舟可以堂堂正正回国。

所以,孟晚舟的命运,不是掌握在中美两个大国之间,也不是掌握在我们义愤填膺的呐喊声中,而是掌握在孟晚舟律师与美国检方律师之手。最终决定者则是陪审团和法官。

根据媒体消息,纽约东区检方申请加拿大逮捕孟晚舟的理由,是其涉嫌违反了针对伊朗的禁令。

孟晚舟曾担任香港天通科技(Skycom Tech Co)公司董事,美国检方认为该公司曾试图向伊朗出售电脑设备。美国相关部门在2013年就对天通科技做过调查。华为表示自己与天通科技只是商业合作关系。

从今天的孟晚舟保释听证会来看,美国检方改变了指控方向。他们不再直接针对华为,而是指控孟晚舟犯了“欺诈罪”,因为她在2013年接受美国调查时说天通科技与华为没有关系,而事实上,美国有证据说明两者“有关系”。他们还指控孟晚舟“欺骗了多家国际组织”。

美国暂时将华为置于一旁,直奔孟晚舟本人而去,可谓釜底抽薪。

无论将来美国检方指控多么严重,孟晚舟的唯一脱身之道,就是依靠律师证明自己,让陪审团和法院判定自己无罪,或者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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