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州性侵犯男子多年性侵数名儿童!已被判刑
【今日澳洲12月11日讯】大约30年前,恋童癖男子Victor Monson带着一名男孩去露营,并对小男孩进行了性侵犯。该男子现在76岁,在承认他曾在1989年性侵了一名男孩后,他在维州县法院被判刑。
当时,Monson开车把这个12岁的男孩带到Castlemaine附近的一个公园,在路上买了一本色情杂志和朗姆酒,并告诉小男孩他们将睡在同一张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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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知悉,在他们到达露营公园后,这名恋童癖者给男孩提供朗姆酒和色情杂志,然后性侵了小男孩。
O'Connell法官说:“第二天早上,你反复告诉受害者说,昨天发生的一切是你们之间的秘密,不能告诉任何人。”
法官说,受害者感到疑惑,也很痛,因为这是受害者的第一次性行为。受害者现在已经41岁,但是他现在无法相信任何人,并且一直受到抑郁症的折磨。O'Connell 法官说:“本质上来说,他说你毁了他的一生。”
此前,Monson在1978年至1982年期间在珀斯担任足球队教练的时候性侵过4名男孩,被判入狱。
2000年,他在西澳地方法院接受审判,罪名达104项,其中包括肛交,他在审判中认罪。
Monson于2005年获得假释,并随家人搬到了新州的一个小镇,但由于社区的强烈抗议,他的假释被取消。之后,他于2007年获释。
O'Connell法官说,尽管他在监狱里接受了治疗,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该男子不能得到完全假释,仍需服刑。
他说:“此次性侵事件中有引诱儿童成分,使用色情制品和酒类的行为更加恶劣。”
Monson将被立即判处6个月的监禁,随后是2年的缓刑,并被终身列入性犯罪者名单。
(实习: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