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国机场被“钓鱼执法”的中国人 这次真不冤(组图)
花钱能摆平一切,在老外那里可行不通。
1月2日,一名在美国机场被 “钓鱼执法”的中国人,在法庭上签下了认罪协议。
在这之前,和他一起被抓的另一名中国人,已经被判一年监禁。
可能他们自己觉得特别冤,但其实一点都不。
围绕一个红包的“钓鱼执法”
俩中国人在美国坐牢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去年5月的一天,中国人裴庆斌(音)从青岛飞抵洛杉矶。在机场例行的通关检查时,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官员在他的手机里,发现了其妻子在美国生孩子的记录。因为隐瞒妻子来美生产的事实,他被关进“小黑屋”接受调查。
第二天,他在拘留处见到了一张倍感亲切的“亚洲面孔”,一名姓蔡的华裔官员。裴庆斌主动跟“老乡”说,能不能请他帮忙把自己弄出去。当然,忙不会白帮,自己可以给这个老乡包个1000美元的大红包。
本以为都是华人,这事塞个红包通融通融,大家都心知肚明欣然接受。可没想到的是,蔡某把这事原原本本地上报。于是,一场“钓鱼执法”开始了。
这名华裔官员开始假装跟裴庆斌讨价还价,最后谈到了6000美元。谈妥了价钱,这名官员拿来了裴庆斌被扣的手机,他赶紧给自己妻子打电话,让她找人拿红包到海关来“赎人”。
裴庆斌的妻子找到帮孩子办证的王祖磊(音),让他去给官员送红包。在机场的一间咖啡厅里,王祖磊把红包交给这名华裔官员,然后接到了裴庆斌。俩人还在额手相庆国内潜规则已然“通行全球”的时候,转身就遭到了逮捕。
更可笑的是,在这之前,自以为聪明的裴庆斌,觉得塞红包这一套在国外也好使,甚至还跟海关人员说,“是否可以留下个人联系方式,以备方便介绍生意,解决未来朋友可能的不时之需”。
去年10月,裴庆斌被判在监狱服刑12个月零1天,罚款7500美刀,刑满还要在监外监管3年,并且被遣返后终身不能再入境美国。而之前一直狡辩“不知道钱是干什么用的”王祖磊,就算签了认罪协议,也要面临最少15个月的刑期和2.5万美刀的罚款。
花钱能摆平一切
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像这种在国内习惯了靠送礼、塞红包、托关系的人,去国外依旧信奉这一套潜规则能包打天下的人,还真不少。
2014年,一对中国母女从巴黎飞美国,在过关时,海关发现她们一些价值不菲的奢侈品和价值十几万的钻石珠宝没有申报,于是要求开箱检查。
正常人的做法就是配合检查呗,可这位母亲的做法却让人匪夷所思。媒体报道称,她在纸上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递给了海关人员,还向对方表示,如果让自己女儿的这些物品过关,她会送给他一只1万美元的手表,甚至可以“陪他睡觉”。
如果这事算是有钱人认为“花钱能解决一切问题”的惯性思维,那下面这些给送礼冠以“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就更加普遍。
去年1月,前乒乓球国手李虎的母亲,在新加坡被判坐牢6周,原因就是意图行贿。李虎在加入新加坡国家队后,违反纪律数次带女友回宿舍过夜。眼见儿子要被开除出国家队和解除合约,爱子心切的苏凤仙跑去向乒总官员求情,被拒绝后,她从包里拿出装有2000欧元的红包……
在法庭上,苏凤仙说,“后悔自己做的事,但这在中国算是我们文化的一部分。”
把行贿美其名曰“文化差异”的,并不是只有苏凤仙一个人。
2016年,一名内地商人在香港一家银行开设户口,但当银行经理要求他提供相应文件的时候,这名商人希望能“简化手续”,随后以“交朋友”为名,在经理的座位上扔下一瓶香奈儿5号香水。
这瓶价值1300港币的香水,换来的是6个月的刑期。在法庭上,这名商人还振振有词,辩称自己并非香港人,不熟悉本地做法,虽然自己不应该把坏文化带入香港,但因内地相关法律不是严谨执行,自己送礼物是“建立友谊”,是为了将来“做事顺利些”。
法官对此回应说:“内地法律我都不熟悉,但以我的认知,今日任何一个国际上有声望的国家,法理上都禁止贪污贿赂”。
人情泛滥的社会 是没有是非的社会
这位香港的法官说得好!这些国人在外面碰的钉子好!
也许,上面这些在很多中国人的眼中,根本不算是个事,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至少不至于严重到当场逮捕被判刑的地步。
中国人是最讲究面子的。有人给自己送礼请客,本来就是“有面子”的象征,能给人送礼的人,也成了门路多、关系广、有面子的人。以至于中国人在国外送礼被抓这类新闻一出现,许多国人的第一反应也是“丢人”。
可是,在国内求人办事,送个红包、礼品,美其名曰“一点意思,不成敬意”,替人办事的点头笑纳,这场景谁不是耳熟能详?请客送礼,长久以来形成的不良风气,早就化作了生活的日常。
就连过个教师节,也让家长叫苦不迭,别人家的父母送了老师什么,我们可不能比人家少,不然自家孩子吃亏了怎么办。在大部分家长看来,为了孩子不吃亏,必要的“人情世故”怎么少得了。
孩子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这不,去年就有个96年的小伙子,因为行贿被判缓刑。这个小伙从还不满20岁的时候,就开始行贿,金额超过28万。行贿的目的,无非是感谢在税务、工商的业务办理时,工作人员提供了插队、优先的便利。
凡事讲人情、靠关系的社会中,人们也在用送礼和收礼来区分“自己人”和 “外人”。对于“自己人”,必须特别照顾、法外施仁;对于“外人”,则是一视同仁、公事公办。
谁不想走捷径?或者说,谁能坐视别人靠“自己人”的照顾有捷径可走,而自己却被当做“外人”?
可是,人们不该忘记,行贿和受贿一样,首先是违背法律的。而人情泛滥的社会,往往也是没有是非的。没有了是非的社会,最终坑的是每一个人。
去年闹得沸反盈天的长春长生疫苗案,恐怕人们都还没有忘记。据媒体报道,2017年这家公司5.83亿元的销售费用,占了总成本的60.27%。而其中,4.42亿元的“推广服务费”,不言自明。
从2003年起,长春长生卷入的行贿案件就有20起,单单是2017年的11月到12月,短短一月之间,便共有5起行贿受贿案件涉及长生生物。
行贿地区明码标价,行贿行为持续数年。这些靠钱喂出来的人情关系,撑爆了谁的荷包,又坑害了谁的性命?
对行贿“零容忍”
中国和许多国家不同,对行贿的宽容度要比受贿高得多。但在国外,尤其是欧美等国家,却对行贿现象“零容忍”。这也是中国人因行贿在国外被判刑的新闻比比皆是的原因。
一方面是因为在国外受贿的违法成本太高,另一方面是人们对行贿的行为容忍度低。因为他们知道,破坏规则的行为,会影响到正常的社会秩序,最终的受害者是自己。
就拿屡屡上新闻的“中国人在越南、泰国海关被刁难”的事件来说,哪个不是“聪明”的中国人为了“享受”自己能够快速通关,在护照里夹钱主动贿赂海关工作人员,结果越喂胃口越大,才出现了只要是中国人过关就要给小费的“惯例”?
有一种观点是,造成贿赂产生的根本原因首先在于行贿,其次才是受贿。如果人们都没有费尽心思去想着如何摆脱法规约束,来达到个人不正当目的的欲望,那就不需要去行贿,如果没有人去行贿,自然就不会产生受贿现象。
正因有此理念,所以在欧美国家中,贿赂现象很少见。与其说是执法者清正廉洁,不如说是国民缺乏行贿的动机和胆量。人人都不去想投机取巧,也就断了滋生腐败的气候。
前几年,有个名叫“我行贿了”的网站,在印度迅速蹿红。创办这个网站的是两个“海龟”,他们回国后,忽然发现完全无法适应自己国家干啥事都要塞红包的社会生活,于是他们整了个网站,以此表达对贪腐的不满和“抑制国内腐败”。这个网站专门搜集各种行贿故事,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留言,跟网友分享行贿经验,比如为什么要行贿、具体金额、结果怎样等。
别说,效果还真不错。印度的交通部甚至表示“我想利用这个网站来清洗我的部门”,于是,根据这个网站的举报,几十名官员受到调查和处分,腐败投诉少了很多。
不过,两位印度“海龟”的这种方式,虽然在印度帮助了政府部门反腐的大忙,在中国当下却大概率行不通。因为在国内,除了被迫和被裹挟着去请客送礼才能办成事的普通人,还有很多行贿者是心甘情愿,甚至是积极争取的。
从这一点上来说,欧美、日本、新加坡、香港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行贿的零容忍值得我们学习。正是有了对行贿者零容忍的态度,才能对那些认为任何事情都可以靠交易摆平的人产生震慑。没有他们搅乱,“烧香都找不到庙门”的普通人,谁会费劲去为了本就能正常办的事,冒上行贿的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