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中国为何打破上诉不加刑原则重判加拿大毒枭
北京时间2019年1月14日,中国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案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前,在2018年11月2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一审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谢伦伯格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美元),驱逐出境。谢伦伯格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12月2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经审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了新的犯罪事实。
由于此次宣判正值敏感时期,外界有观点认为这是中共对加拿大抓捕孟晚舟的回击。 针对谢伦伯格案,美国德州金润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著名跨国法律业务专家陈文在接受多维新闻专访时表示,此次中国重判加拿大毒枭谢伦伯格,可以解读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孟晚舟事件的一种方式。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法院对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陈文表示,如果检察院抗诉和自诉人上诉,则不受此限。从此案中来看,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补充了新的犯罪事实,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违反“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对于孟晚舟案,陈文指出,孟晚舟事件加拿大法院肯定不会公开承认受政治因素影响,但人们都是普遍认为其中有政治因素的。而对于谢伦伯格的重判,中国的法院,如果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的例外进行判决,也不能说这是违反了法律规定,或是受到了政治因素的影响,但是时间上和孟晚舟案的高度重合,背后是否有政治影响,这也不好讲。
陈文表示,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孟晚舟事件是政府当局的一个选项。孟晚舟案发生后,中国国内抓了一批加拿大国籍的犯罪嫌疑人,以前抓没抓过,肯定有抓过,只是没有公开。现在在这个敏感的时间节点上,公开了一系列的案件,抓了不少人,这是不是针对孟晚舟事件?中加双方也是心知肚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