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倒计时第9天:加拿大媒体爆出美国将正式提出引渡,但....(组图)
昨天,主页君刚跟各位小伙伴说完“孟晚舟引渡进入10天倒计时,美国持续装死”,紧跟着今天美国就突然“复活”,将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
孟晚舟案最新进展
据加拿大《环球邮报》21日晚间报道,美国已经通知加拿大政府,计划正式提出引渡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理由是她涉嫌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令。
在接受《每日邮报》采访时,加拿大驻美国大使大卫·麦克纳顿(David MacNaughton)确认了这一消息的真实性,但并未提及美国会在何时正式提出引渡要求。
关于孟晚舟的消息更新后,今天(22日)华为回复路透社置评请求称,公司不对正在进行的法律程序发表任何评论。
在对CNBC(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的一份声明中,华为表示:
“我们知道相关报道,并正密切关注这一情况。华为遵守我们经营范围所在的国家和地区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包括联合国、美国和欧盟的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我们完全相信加拿大和美国的法律体系能够得出公正的结论。”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回复路透社表示,“我们将通过备案文件作出评论。”
加拿大司法部目前没有作出回应。
而针对“美国将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一事,在1月22日的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发表了看法。
华春莹指出:
中方已多次就此事件表示严正立场。任何具有正常判断力的人都可以看出,孟晚舟案不是普通司法案件,加方任意滥用加美之间的双边引渡条约,对中国公民的安全和合法权益构成严重威胁。
华春莹还强调,我们敦促加方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切实保障她的合法权益。我们也强烈敦促美方立即纠正错误,撤销对孟晚舟的逮捕令,不向加方提出正式引渡要求。
同时,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我国网友的强烈不满:
提出“引渡”后,将会发生何事?
了解完案件的最新进展,主页君再帮大家科普一下美国提出引渡后,未来将会发生什么。
首先,想弄清案件的走向,得知道「引渡」是个怎么回事。
简单来说,引渡就是两个国家间的司法合作。
举个例子,如果某A违反了甲国的法律,在乙国被抓,倘若不是以下四种情况,那么只要甲乙两国之前签署过引渡协议,甲国就可以提出引渡请求。
四种不可以被引渡的情况:
1.此罪犯为政治犯
2.此罪犯是乙国公民
3.此罪犯被引渡到甲国后,依照甲国法律,是死刑犯
4.罪犯不是双重犯罪,也就是说他在甲国犯罪,但乙国认为不是犯罪,那么是不可以引渡的。
了解完「引渡」这个概念后,我们来看看孟晚舟案件。
在这个案件中,美国相当于上文提到的甲国,加拿大则代表着乙国,某A即孟晚舟,于12月1日因触及美国法律在加拿大温哥华被逮捕。
美国认为孟晚舟在美国犯欺诈罪,称华为曾通过子公司Skycom来促进与伊朗的交易,而这完全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措施,若罪名成立,孟晚舟将面临高达30年的刑期。
目前,美国将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加拿大方则要在接到引渡文件后30天,举行引渡听证会,这就意味着漫长的引渡聆讯阶段即将展开,与此同时,孟晚舟还将维持“半软禁”的状态很长一段时间,以应对接下来反反复复的审讯。
孟晚舟方需要做的,则是让这个「引渡」失败。
根据《加美引渡条约》第二条第三款,加拿大向美国引渡人员的要件为:“被申请人所涉罪行在加拿大国内法和美国国内法中,都可能获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倘若在加拿大孟晚舟面临的刑法处罚——刑期是低于一年的,则加拿大不予引渡,这是建立在孟晚舟也违反了加拿大国内法的基础上。
还有一种是利用双重犯罪原则,如美国法律认为孟晚舟是犯罪,但加拿大认为不是,那么就可以不予引渡,比如涉及到美国对伊朗制裁等等问题,加拿大并不认为是犯罪,那么美国的引渡请求就有可能被加拿大方驳回。
理智地等待正义的到来
综上所述,这个案子并非三言两语可以判断出是非对错的,要考虑多国的国家法律以及各个国家之间的条款协议,可以预测的是,这个案子将会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希望孟晚舟女士可以保重好身体,毕竟,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美国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律擅自抓人,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加拿大方“身先士卒”地冲了上去帮着抓人,倘若还在事后看不清局势,只能令自己陷入尴尬的局面。
众所周知,西方国家针对华为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华为领先全球的5G计划一度让他们感到恐惧与害怕,于是,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都纷纷“封杀”华为设备,拒绝让华为参加该国建立的5G移动网络投标,美国甚至想要“制裁”华为。
此次孟晚舟被逮捕事件不免会让人觉得事有蹊跷,但不管怎么说,在事情真相揭晓之前,我们要始终保持理智,不信谣也不传谣,主页君只希望正义能够到来,我们也绝不会认怂善罢。
案件回顾
孟晚舟事件发展至此,可以说是一波三折。
事情最早要追溯到2018年12月1日,加方偏听偏信美国一面之词,在孟晚舟于温哥华转机之时逮捕了她;
12月6日,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发言人应询就加方逮捕中国公民事发表谈话:
加拿大警方应美方要求逮捕一个没有违反任何美、加法律的中国公民,对这一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中方表示坚决反对并强烈抗议。
中方已向美、加两国进行了严正交涉,要求它们立即纠正错误做法,恢复孟晚舟女士的人身自由。我们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采取一切行动坚决维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
同天,华为也发布声明,称并不知晓孟女士有任何不当行为,并相信加拿大和美国的法律体系最终会给出公正的结论。
12月7日,第一次保释听证会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
加拿大检察官称,孟晚舟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令,与伊朗进行商业上的交易;并称,如若保释孟晚舟,她有潜逃加拿大返回中国的风险,请求法庭不予批准保释。
孟方回应,孟晚舟出于保护个人、父亲乃至中国的尊严,不会弃保潜逃。
第一次听证会双方并没有达成共识,法官申请延期开会。
12月10日,第二次保释听证会在加拿大温哥华卑诗省高等法院举行,控辩双方主要存在两个分歧。一是辩方建议法庭提出“permitted travel zone”(保释的一种形式,即划定活动范围);控方坚持改成“house arrest”(软禁);二是孟晚舟的丈夫作为保释人的身份存在问题(没有枫叶卡且加拿大签证快到期)。
因分歧没有达成一致,第二次保释听证会也无疾而终。
孟晚舟出席温哥华保释听证会时的法庭画像
12月11日,第三次听证会仍在卑诗省高等法院举行。辩方提供了多名新的担保人,控辩双方也激烈争论、权衡了种种保释条件。最终,法官认为孟晚舟试图逃避美国的刑事指控是“推测性的,没有任何可靠依据的”,同时宣布孟晚舟可以被保释。
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孟晚舟也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缴纳总共1000万加元的保释金,并且需遵守16条保释条件。
随后,孟晚舟发朋友圈称:
“我在温哥华,已回到家人身边,我以华为为傲,我以祖国为傲!谢谢每一位关心我的人。”
在孟晚舟获得保释后,华为也做出了最新回应:“相信加拿大和美国的法律体系,后续会给出公正的结论,并且华为一直都遵守业务所在国的所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