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在澳犯下儿童色情罪行,没来得及审判就让她跑出澳洲,怎么回事?(组图)
【今日澳洲3月11日讯】一个官僚机构的失误,导致一名儿童色情内容持有者在审判前就被驱逐出境。
据《每日邮报》报道,29岁的Areum Lee是一名来自韩国的女性,她在澳洲因涉嫌持有和散步儿童色情内容而面临指控。
但是北领地警察和澳洲边防部队之间一次所谓的失误,导致Lee被驱逐回韩国而没有面临任何指控。
Lee是以au pair(以帮做家务事等换取食宿)的身份来到澳洲的,但在2017年11月,她在北领地警察和边防部队联合调查后被捕。
她被控两项持有虐待儿童材料的罪名,以及两项利用通讯服务在网上提供虐待儿童材料的罪名。
据称,Lee持有的色情材料主要由第6类虐待儿童材料组成,这些材料可能不是真实儿童,但根据法律仍被视为儿童色情制品。
据称, Lee所持有的一些照片中,有一些出现在公共场所的小男孩,旁边还有怪异的说明文字,比如她希望看到其中一个男孩被强奸。
去年4月5日,她获准保释,条件是她不能申请新的护照,因为她的护照在被警方拘留期间已经过期。
由于Lee在澳洲却没有护照,北领地警方需要给她签发刑事司法居留证(Criminal Justice Stay Certificate),这才能防止边境部队驱逐她。
据称,北领地警察没有签发这份文件,根据《移民法》,边境部队不得不将她驱逐出境。
内政部发言人表示:“根据1958年《移民法》第198条,内政部有法律义务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将非法非公民从澳洲驱逐出境。”
(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内政部致力于与执法机构合作,以确保因刑事司法目的被要求留在澳洲的非公民,能够合法地留在澳洲。”
家庭暴力和性犯罪部门的代理警长Glenn Leafe在一份声明中说:“预定出庭的人有义务在预定日期出庭。”
”就这一具体案件而言,这名29岁的女性未能在预定日期出庭,因此签发了逮捕令,如果她返回澳洲,将执行逮捕令。”
(Vanes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