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堵机舱门”等逛街女儿,规则意识还要说多少遍?(视频/图)
大不按时登机、“堵舱门”导致飞机延迟起飞约半小时,因为一己之私而让公共利益买单,不仅是不得体的行为输出,更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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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被指因女儿误机卡飞机舱门 春秋航空:谴责不文明行为。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试想一下,当飞机马上就要起飞,原本应与你同行的亲友却还在机场免税店shopping,你会如何处理?
据新京报报道,5月15日凌晨,春秋航空从泰国飞往上海的飞机上,因一旅客未赶到登机口,其已登机的同行旅客意图阻止乘务长关闭舱门,导致飞机延迟起飞约半个小时。
据了解,涉事的两名乘客系母女关系。当时该名母亲曾向乘务员提出要投诉泰国地面值机人员,误机原因是“女儿因在地面免税店购物错过登机时间”。
人已经到了机场,却因为逛免税店而错过登机时间,这种迟到的理由放到成年人身上,原本已经很奇葩了;没想到,同行的妈妈还意图“堵舱门”……一通操作下来,“任性女儿”+“霸道妈妈”的组合,难免备受诟病。
与网友、乘客的“群情激愤”相比,涉事航空公司在谴责外,除了当时与母女二人分别达成“减客”、“终止行程”的协议,目前并没有后续动作。这应该是衡量其行为危害性之后的判断。
但是,航班或者高铁都有相对缜密、环环相扣的时间表,不按时登机、“堵舱门”导致飞机延迟起飞半小时,有可能会带来重新调度等方面的连锁反应。
就此而言,因为一己之私而让公共利益买单,不仅是不得体的行为输出,在舆论对“破坏规则”容忍度越来越低的当下,会受到舆论众口一词的谴责,更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女子堵舱门致航班延误30分钟 律师:飞机属中国 涉嫌违法。新京报动新闻出品(ID:xjbdxw)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三款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揆诸现实,无论是“女子以等丈夫为由强堵高铁门”,还是“往飞机发动机扔硬币祈福“,类似新闻都时有发生。围绕这些事件,媒体和舆论也在一轮轮地进行规则意识普及。
在此情况下,有些人在公共素养层面并未跟上趟,承受的舆情代价也会更高。毕竟,规则意识水位抬升的伴生结果,往往是对违反规则行为更强力度的“舆论制衡”。
对公众而言,多长点心,将自身行为收束到公共文明的条框内,也就更应成为道德自觉,否则,既丢了“面子”(舆论谴责)又丢了“里子”(经济损失),还有可能触犯法律,这次第,不是“亏”字能了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