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对动物发火,要监禁1个月…还有更奇葩的,吃货坐不住了(视频/组图)
最近两天,
一个跟国宝大熊猫
有关的消息上了热搜榜!
发生了神马?
我们都知道,香港以法律严明著称,一些法规条例不仅无比细化,并且处罚严厉。例如——
对海洋公园内任何动物,包括熊猫发火,可罚2000港币加监禁1个月。
公共场合醉酒、叫卖声太吵都要罚款50港币。
破坏花草可罚2万5港币。
其实,不止是香港,世界上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特殊的法律法规!
例如:
以色列:
如果你养了一头宠物猪,那么它很有可能被秘密杀害。
日本:
女性在所有装有空调的建筑内,必须穿戴胸罩。
比利时:
枕头被视为“消极武器”,用枕头打人会有被指控的可能。
澳大利亚:
只有持有执照的电工才可以换坏掉的灯泡。
加拿大:
魁北克省法律明文规定了一个家庭只能养一只猫,他们认为猫是一种善于嫉妒的动物,同时养多只猫会分走主人的爱,不利于宠物身心健康。
法国: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不得将自己的宠物猪取名为“拿破仑”。
意大利:
在意大利,用拳头击打别人可能被判为重罪。
英国:
不能把狗狗关在家里,当它要出去时,要遵循狗子的意愿,即使它是一只二哈。
爱尔兰:
无论你出于何种目的学习或练习魔法,都将会被监禁整整一年。
瑞士:
人们不得在晚上10点以后站起来或冲马桶。
荷兰:
黑夜里扮演盲人是违法的。
瑞士和意大利:
龙虾必须死了以后才能进行处理,不能在活着的情况下进行清蒸红烧,轻者罚款,重者拘留警察局伺候。
吃个海鲜竟然这么复杂,估计吃货的内心都已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