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被迫到KTV有偿陪侍后跳楼身亡 组织者获刑6年(图)
在江苏宿迁经营KTV的靳某某,用“高薪”吸引了几名辍学未成年少女,到他的店里当“公主”。少女们每天都要陪客人喝酒到凌晨,大部分都无法坚持。为了控制这群少女,经理用烟头烫、皮带抽、刀划、电棒恐吓等方式,惩罚不听话的少女。终于,有一名少女无法承受,跳楼身亡。2019年4月22日,靳某某因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
5月29日,记者从江苏省检察院了解到,该案是江苏首例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案。
KTV经理暴力逼迫未成年少女们当“公主”
2018年4月25日下午,17岁的梁某站在集体宿舍5楼阳台,声嘶力竭地喊出靳某某的名字,随后仰身坠楼。
梁某是单亲家庭,生活的困境逼得她高一还没念完就辍了学。为了贴补家用,梁某四处找工作,却处处碰壁。最后,她选择去一家KTV碰碰运气。漂亮的长相、甜美的嗓音很快引起了KTV经理靳某某的注意,梁某被录用了。就这样,梁某在靳某某的安排下成了一名陪侍女,陪KTV的客人唱歌、喝酒,并从客人的消费中获得一定的提成。为了能挣更多的钱,梁某必须每天陪客人喝酒到凌晨,喝完了吐,吐完了再喝,即使身体不适也不愿休息,因为她要用挣来的钱照顾生病的妈妈和年幼的弟弟。
据了解,在靳某某的KTV里还有七八个像梁某这么大的女孩,她们都是由于家庭的原因,还没念完高中就外出打工,并在靳某某高薪的诱惑下做起了陪侍女。
靳某某凭借这群女孩,每天都有数千元的“提成”,所以他想牢牢地控制着这群女孩。他一方面以谈恋爱为名,与这些女孩保持所谓的“恋爱”关系,一方面以办保险为名扣下她们的身份证,统一安排住宿,监视着她们的一举一动,并制定严苛的工作制度,一旦有人违反规定,就会当着所有女孩的面,用烟头烫、用皮带抽、用刀划割、用电棒恐吓等方式进行惩罚。在前后两年的时间里,这群女孩中每个人都遭受过靳某某的毒打。
少女跳楼自杀,经理获刑6年
2018年4月25日,梁某再次遭到靳某某的殴打。最终,梁某选择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最初是以“强迫劳动罪”对靳某某立案侦查,认为靳某某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4月27日,宿迁市宿豫区院提前介入该案,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案件证据、查阅相关资料、走访部分被害人后认为,靳某某在KTV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可能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于是从固定被害人年龄证据、嫌疑人主观明知、组织控制手段等方面引导公安调查取证。5月26日,公安机关以靳某某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9年1月23日,宿豫区院依法对靳某某以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提起公诉。考虑靳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案发后对梁某亲属进行赔偿并获得谅解等法定和酌定情节,公诉人建议法院判处靳某某有期徒刑5年至6年6个月,并处罚金。
4月22日,法院采纳公诉意见,以靳某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