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妻子无权独自做试管生子”或涉嫌性别歧视?维州将修改相关法案(组图)
【今日澳洲6月4日讯】维州修正相关法律,规定与伴侣分居但未离婚的女性,将不再需要获得分居配偶的许可才能接受试管受精。
根据一份关于生育治疗的临时报告和9月份联邦法院的裁决,该判决认定现行法律歧视女性。
一名女子通过墨尔本一家诊所寻求试管受精,诊所告诉她,根据维州现行的法律,除非得到分居丈夫的同意,否则他们无法为她提供试管受精服务。
(图片来源:澳洲9号新闻台)
法官John Griffiths发现,维州法律规定,处于分居的婚姻状态中的女性,必须获得丈夫的同意才能接受试管受精服务,这是一种对女性的歧视。他宣布该部分法律是“无效、无法操作”的。
修正案取消了女性需要前伴侣批准才能使用自己的卵子和精子进行试管受精的规定。
卫生厅长Jenny Mikakos说:“我们正在修改法律,以反映我们社会的当代价值观,并确保妇女确实能够控制她们的身体、她们的未来以及她们自由获得这种辅助生殖技术的能力。”
(图片来源:澳洲9号新闻台)
维州辅助生殖治疗管理局执行主席Louise Johnson表示,由于现行法律,很多女性失去了成为母亲的机会。
Johnson表示:“就在几周前,我接到一家诊所的电话,说他们的一个病人正在考虑在维州以外地区接受治疗,因为她正在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她无法在这里接受治疗。”
“对女性来说,时间真的很重要,尤其是对30多岁、40出头的女性来说。等待离婚程序完成的一年期,可能是试管受精成功与否的区别。”
这项法律的修改将于今天提交议会。
(实习:I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