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奸杀了章莹颖,但我酗酒、抑郁、失恋,所以无罪也不会死刑”(组图)
昨天,章莹颖案到了最黑暗绝望的一天
庭上的克里斯滕森
嫌犯律师承认了他杀害、强奸章莹颖的事实
但出乎所有中国人意料
嫌犯依然要做无罪辩护?
而且很可能不会判死刑
“我杀了人,但我酗酒、抑郁、精神不好、感情失败,
所以我无罪!你们不能判我死刑!”
今天让我们一起看一下这个杀人恶魔
是如何玩弄法律和正义的……
昨天,备受关注的章莹颖案终于有了重大进展,但这个进展却是令所有人痛心的:
嫌犯克里斯滕森通过律师承认他强奸并杀害了章莹颖同学,但是,
他仍然拒绝认罪。
案件细节披露后,几乎所有人都在愤怒地呼吁判处凶手死刑。
但是,稍微了解一点美国法律的人都知道:
这个毫无人性的杀人魔杀了章莹颖,但他同时还强调自己酗酒、抑郁、感情也是一塌糊涂……
他的律师开始强调嫌犯的精神有问题,以及用“交代出章莹颖遗体下落”为筹码,来争取换得轻判。
所以,考虑到某些因素和握在少数人手里有着决定作用的陪审团权利,他也许真的会成功逃脱死刑。
更何况,他手里还握着三张“底牌”。
而且他很可能在众目睽睽下之下,获得远超所有人预期的“轻判”。
杀害章莹颖的嫌犯,是个高智商罪犯
他现在正在做的就是利用美国的法律体制
和正义“玩一场游戏”
据外媒报道,6月12日的庭审上,克里斯藤森的联邦律师承认了他们的被告人“导致了章莹颖的死亡”。
注意,这是嫌犯所出的第一张牌:由律师转述犯案事实,自己并不亲口承认,且继续坚持无罪抗辩。
也就是说,嫌犯的态度已经很明确:“我杀了人,但我不认罪。”
而辩方坚持无罪抗辩的目的,显然是要为日后的量刑争取机会。
据美国法律政治学者张军分析,无罪辩护看起来矛盾,
但也是美国庭审的程序:辩方坚持无罪辩护,陪审团也得以有机会继续推进案件的审判。
辩方在此时承认“导致章莹颖的死亡”,很大可能也是自知在检方手里的大量证据面前,想要否认已经是不可能的事。
还不如先承认下来,让检方和陪审团看到自己的态度,日后也好对自己的量刑进行进一步谈判。
章莹颖遇害的细节,检察官花了整整45分钟来描述:
强奸、殴打、掐住她的颈部长约10分钟、斩首...
为了掩盖罪行,嫌犯在事后清理了案发时的房间和用来绑架章莹颖的车辆。
但警方还是在他房间多个地方发现了属于章莹颖DNA的血迹。
检察官陈述的这些细节,章莹颖的家人也在庭上通过翻译悉数听到。
而此时的克里斯滕森,就坐在被告席上,没有任何反应。
开庭时,嫌犯距离章莹颖父母的距离不足5米……
章莹颖父亲可以直接看到嫌犯的眼睛,但嫌犯全程面无表情,无动于衷,
嫌犯出庭的肖像画,图源:abcnews
在此前克里斯滕森与其女友的对话录音中,他还提及了自己现身章莹颖失踪后的守夜活动:
“看看,有多少人在这里,他们来这里是为了找我。”
他还称章莹颖的遗体将永远不会被发现,就算她的父母从中国来美国寻找,也将“空手而归”。
不仅如此,嫌犯曾向女友“吹嘘”说章莹颖是他的第13个“受害者”的录音也被纳入了呈给检方的文件中。
嫌犯可能会以其他12个受害者的信息为筹码,和美国检方做“交易”,以换取免除死刑,甚至大幅度减刑。
这就是嫌犯的第二张牌。
这张牌的重要性在案件前期看来似乎不是特别明显,但到了这个时候,这张牌或许会成为他逃脱死刑制裁的“制胜砝码”。
前面我们说过,在本案的联邦法律中,如果要想判处嫌犯死刑,必须12名陪审团成员一致同意才能通过。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
庭审现场肖像画,图源:abcnews
如果检方提出死刑判决,但这时克里斯滕森表示如果能免去死刑,他就愿意交待在杀害章莹颖之前的12名受害者的作案经过。
12名受害者,背后是12个本该圆满、或者说本该得到真相的家庭。
这个时候,不论检方选择相信与否,12名陪审团会作出怎样的选择呢?
尽管辩方律师称12名其他受害者的言论是克里斯滕森“酒后胡言”,但陪审团会选择相信吗?
还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情是,嫌犯辩护律师曾提出要为嫌犯进行精神鉴定。
再加上其一直以来强调的酗酒、抑郁、感情及婚姻失败等经历。
那么,如果检方不相信嫌犯所说的其他12名受害人为真,纯属他自己的“臆想”,
那检方就间接证明了克里斯滕森精神有问题,从而增加免去死刑的可能。
但如果检方选择相信其他12名受害者的存在,那就意味着要承认自己的无能,对过去可能存在的这12人的失踪没有进行深入调查。
摆在美国检方和陪审团面前的,是一个难题……
总结就是,
如果检方相信其他12名受害者真的存在
检方可能会拿章莹颖案轻判来跟嫌犯“做交易”
换得他供出其他12名受害者下落
要知道这12个受害者有可能还活着(仅被绑架贩卖)
但如果检方选择不相信12名受害者真的存在,
不就证明了嫌犯精神有问题
他臆想出12个受害者
那么嫌犯就能以“精神有问题”获得轻判……
在神圣不可侵犯、不容亵渎的美国法律面前,检方会作出怎样的选择呢?
我们都知道,一个被抓进精神病院的精神病人想要证明自己的正常,或许是极其艰难的。
但一个熟知美国法制为人争议之处,并将其玩弄于股掌之间的高智商罪犯想要证明自己是否是精神病,至少要比前者容易许多。
但就算美国检方愿意承认自己的无能,克里斯滕森仍然还有一张“制胜底牌”——
章莹颖的遗体去向。
中国人讲究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讲究落叶归根。
这也是章家人苦苦期盼至今的目的和动力。
章莹颖家人已经苦苦寻找女儿两年了
失去了女儿后,父母和亲人们唯一的希望,就是给凶手以正义的审判和得到女儿的下落。
就算得知女儿早已不在人世,如果能将孩子的遗体接回故土安葬,也是对家人和逝者的慰藉。
但前面我们也提到,克里斯滕森连承认杀害章莹颖的犯罪事实都是由律师转述,想要他交待章莹颖的遗体去向,又谈何容易?
要想知道也不是不可能,那就是谈判和交易,即诉辩交易。
克里斯滕森至今仍不肯放弃无罪抗辩,为的是什么?
他不想死。
所以,章家人要想知道女儿的遗体究竟在哪里,就需要和嫌犯谈判并最终达成能让嫌犯满意到足以让他开口的条件。
随着庭审的继续推进,更多可怕的细节也被披露出来:
章莹颖的遗体,可能永远也找不到了。
13日,检方在法庭上向陪审团展示了一段来自当地社区商店的监控视频。
视频显示,克里斯滕森在章莹颖被杀后第三天在店里购买了专用于疏通下水道的化学制品Drano和13加仑(相当于2.6桶桶装水体积)的厨房垃圾袋。
嫌犯购买的下水道疏通剂
嫌犯购买的13加仑容积的大垃圾袋
检方展示的克里斯滕森在章莹颖遇害后的上网记录还显示,他搜索了关于如何清理物品的相关内容。
此外,检方还当庭展示了克里斯滕森在事发前三天购买的一个大型袋子,该袋子尺寸甚至超过检察官的身材,但警方一直没有找到该袋子的下落。
虽然目前还不清楚克里斯滕森购买这些物品的用途是什么,但是不是也可以有这样一个可怕的推测:
假设嫌犯为了和检方以及章家达成诉辩交易,用章莹颖遗体的去向作为交换条件。
但如果交易达成后,章家人得到的答案则很可能是女儿的遗体早就于两年前被克里斯滕森粉碎处理并丢弃……
13日当天,一名联邦调查局特工作为证人也出席了庭审。
他证实,警方曾在伊利诺伊州对章莹颖进行的大规模搜索行动。
该搜索从当地公园延伸到30英里(48公里)以外的煤矿,但没有找到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她的情况,她也因此被被推定为死亡。
这时,克里斯滕森让章家人“空手而归”的吹嘘就成真了,他自己也很可能免除了死刑的惩罚,美国法制也被他玩得团团转。
这样,他就还是赢了。
杀人凶手最终可能不仅逃脱了死刑制裁,还将法律程序变成帮助自己逃脱制裁的“助攻”,
还一次又一次地深深伤害了受害者的家人。
不公平吗?不公平。
但这就是现实。
更令人愤怒且悲伤的现实是,这样的“不公平”在美国、美国的法律中并不是个例。
在留学圈广为人知的江玥案、江歌案,与章莹颖案都有着极为相似之处。
2016年1月16日,美国亚利桑那州大学金融系大二的中国留学生江玥,驾车与男友返家途中,被32岁的美国女子霍莉·戴维斯驾车撞上。
随后戴维斯下车,持枪从车窗向江玥连开数枪。
江玥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9岁。
这是一场有预谋的谋杀案,戴维斯在案发当日出门前曾给男友留下字条称:“You will seeme on news(你将会在新闻上看到我)”。
案发时戴维斯属于非法持枪,还曾因为危险驾驶入狱三年。
她蓄意谋杀的动机,仅仅是“在新闻上出名”。
在这些有反社会人格的罪犯眼中,娱乐自己比一条人命重要得多。
最终,戴维斯被指控包括一级谋杀、持致命武器及恐吓、持致命武器妨害治安等重罪在内的14项罪名。
如果一级谋杀罪名成立,数条重罪并罚,等待她的可能是长达63年的刑期。
但她一直拒不认罪。
本以为,背负多重重罪的戴维斯纵使不被判死,也将难逃后半辈子的牢狱之刑。
然而后续发展,却令所有人大跌眼镜。
两年后,检方居然私下里与戴维斯达成了一项江玥家属并不知情的“认罪协议”:凶手认罪,承认二级谋杀,其他罪名自动取消。
根据该协议,最终戴维斯只会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并支付25万美元的赔偿金。
就这样,有预谋杀死19岁中国留学生的凶手,从一级谋杀变成了二级谋杀,从起初认定的有计划实施杀人,改判为没有预谋的临时起意或冲动杀人。
尽管美国司法体制要求死刑很难,但这种检方与罪犯私下调解减刑的行为,让失去女儿的江玥父母情何以堪?
正处在花样年华的女儿就这么没了,凶手却只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试想,戴维斯获刑25年后出狱,还可以笑着对当时那位男友炫耀:你看,我成名了。
橘衣女子即戴维斯
2016年11月3日,被室友前男友陈世峰11刀刺死的江歌,更是在国内外引起新闻和舆论的持续关注。
江歌妈妈四次奔赴日本,征集请愿日本法院判处陈世峰死刑。
江歌妈妈忍着失去女儿的巨大悲痛,挺起脊背向世人讨公道,“我所做的这一切努力,就是为了判他死刑。”
江妈妈寻求陈世峰死刑的原因,不是出于报复,而是“当一个人生命受到威胁时,他才能明白生命有多可贵。”
江歌
起初法庭上的陈世峰与大多杀人犯一样,选择拒不认罪。
谎言漏洞百出、被检方证据打脸后,又快速变脸,失声痛哭向江母道歉,并声称自己当时“全身都在打颤,蹲下时地上全是水,原来是我尿了一裤子。”
然而,江歌妈妈怎么可能原谅?数亿中国人怎么可能原谅?
隐藏凶器、狡辩、演戏……陈世峰为了减轻刑罚花样百出。
然而,他显然没有戴维斯、克里斯滕森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漏洞,演的戏也是糟糕透顶。
可最终的审判结果还是令我们失望了。
由于日本同样不推崇死刑,陈世峰在最终审判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免除死刑。
但即便是这样,在日本国内也算是重判了。
即使国内数百万人联合声援,即使江歌妈妈征集到450多万份签名递交给日本法院,也难以撼动这场谋杀案的审判结果。
这是法律。
想要撼动法律谈何容易,况且是作为外籍留学生触碰非从属国法律。
这些“不公平”的审判,不仅寒了中国留学生遇害者家属的心,更造成了未知的隐患。
戴维斯这样的危险份子25年后会悔过自新?看她在法庭上的漠然和冰冷的眼神,人们难以相信。
20年后的陈世峰,也难保不会因为下一次的情感纠纷,将手中的刀刺向下一条无辜的生命。
而章莹颖案中克里斯滕森这样的高智商罪犯,如果不被判处死刑,那么下一次等待检方的可能是他的第2次或是第14次犯罪。
杀害这些中国留学生的罪犯们,就这样被淹没在美国、日本对罪犯的轻裁中。
而这些就是检方想要看到的结果吗?
还记得那个赴美替亡母鸣冤的女孩陈轶婧吗?
法官在宣判时居然说基于肇事者亲友发来的信件,他相信被告是好人,没犯什么大罪。
最终,嫌犯仅被判刑1年,并被延迟于2018年1月26日收监。
算一算,现在已经出狱了吧……
所以对于残忍杀害章莹颖的嫌犯克里斯滕森,咱们真别指望能判死刑,估计十几年后,他又被放出来,第14个受害者就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