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欲出售 “逆权侵占”获得的房子,获利将超过160万澳元
悉尼一名房地产开发商二十年前找到了一栋空房,并将之租了出去,现在他将要卖掉这栋房子,获得超过160万澳元的收入。
去年这栋房子最后一名业主的亲属提出了诉讼,但新州最高法院根据“逆权侵占”条例,将这套房子判给了Bill Gertos。
这套房子是由Mint Property Agents挂牌的,该中介机构拒绝对ABC发表评论。
根据该区的房价中值,这栋房子预计会售得1425000澳元左右,但有好几名中介对ABC说房子可能会卖得160万澳元。
Gertos先生去年在法庭上说他是在1998年发现Ashbury这栋三居室住房的,并声称当时这房子门户大开,“后门已经从铰链上脱落了,被放到了一边”。
这房子自从最后一名租客过世那年起就一直空置着,Gertos先生说他是在拜访同一条街上的一位客户时发现这栋房子的。
他说他换了锁,还花了超过14万澳元用于翻新和维修,然后把房子租了出去。
2017年,Gertos先生根据《房产法》申请成为这栋房子的业主,接着此房产注册业主的亲属向新州最高法院起诉了Gertos先生。
但Rowan Darke法官发现Gertos先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投钱修理了这栋房子,为这栋房子支付了税款,还将之给租了出去。
“实质上Gertos成功地成为了这栋房子唯一的监管人,已经相当于这栋房子的业主了。”Darke法官说。
这栋翻新过的房子占地498平方米,拥有一个很大的后花园,花园里还有一个带屋顶的阳台。
注册业主Henry Thompson Downie的女儿和两个孙子否认Gertos先生发现这栋房子的时候房子状态不佳,并表示这房子从来没有被废弃过。
这家人说直到2017年警方联系他们了,他们才知道自己有权拥有这栋房子。
邻居说他们对这个判决不满意,认为这对最后一名业主的亲属不公平。
2015年,Gertos先生因为非法毁坏悉尼一栋遗产建筑而被判支付25万澳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