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对美国要有最坏打算 不要怕中美关系倒退(组图)
1979年4月10日,美国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经美国总统卡特(Jimmy Carter)签署正式生效。这时中美刚建交四个多月,中美关系即面临挑战。
中美建交公报规定,“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与台湾关系法》则明确宗旨是“维持美国人民同台湾人民之间的商务、文化和其他关系”。与中美建交公报相比,“其他非官方关系”中的“非官方”一词被删除。
1978年12月16日,中共喉舌《人民日报》发表中美建交公报号外。(VCG)
1979年1月31日,美国华盛顿白宫,(从右至左)邓小平,美国第一夫人罗莎琳(Rosalynn),美国总统卡特(Jimmy Carter)和邓小平夫人卓琳在媒体前合影。(AFP)
《与台湾关系法》在提到美国政策时说,美国认为“任何企图以非和平方式来决定台湾的前途之举——包括使用经济抵制及禁运手段在内,将被视为对西太平洋地区和平及安定的威胁,而为美国所严重关切”。美国要“保持抵御任何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的能力”。为此,“美国将向台湾提供保持足够自卫能力所需数量的防御武器和防御服务”。
另外,《与台湾关系法》规定,美台之间在1978年底以前有效的“条约”和“协定”,除1954年签订的《共同防御条约》及其有关协定外,一律继续有效。这实际上是否认只有一个中国、否认台湾是中国一部分、否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
《与台湾关系法》出台后,中国政府当即表示反对。1979年4月19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访华团时首次表明态度:中美关系正常化的基础是只有一个中国,现在这个基础受到了干扰;中国对美国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是不满意的,这个法案最本质的一个问题,就是实际上不承认只有一个中国。
在邓小平的决断下,中国进一步升高斗争力度。4月28日,中国政府向美国政府递交抗议照会指出:“《与台湾关系法》干涉中国内政,实际上把台湾视为国家,把台湾当局当作政府,这是严重违反中美建交协议的行动。”面对中国政府的一再抗议,美国政府于7月6日复照说:美国政府将遵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达成的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各项谅解,国会最后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并不是在每一个细节上都符合政府的意愿,但它为总统提供了充分的酌情处理的权力,使总统得以完全按照符合正常化的方式来执行这项法律。
之后,邓小平在会见多个美国访华代表团及政界人士等不同场合一再表达中国政府的立场。邓小平指出:“对中美两国关系投下阴影的主要是《与台湾关系法》,这个法太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了……这个法只要存在一天,就存在一天的阴影。”
1982年8月17日,中美经过10个月艰苦谈判终于达成《八一七公报》后,邓小平仍不乐观。他认为,“《与台湾关系法》是中美关系中最大的问题,如不改变此法,中美关系恐怕很难有明显的、满意的发展”。
关于对台动武,邓小平于1983年3月30日对访华的美国众议院代表团表示:“中国努力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是中国决不能做出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承诺,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问题这是中国的内政,别人无权干涉。”
在中美较量中,邓小平虽然坚持原则,但也注意斗争的策略和方式,展现出软的一面。
邓小平提出要从全球战略角度看待、处理中美关系。1981年7月19日,邓小平在会见曾参与推动中美建交的美国前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Zbigniew Brzezinski)时表示:“我们有共同的信念,即不是把中美关系当作一般的、一个时期的或策略性的关系,而是从全球战略角度来看待我们的关系。只有从这个角度来看中美关系,才能有基础,才能发展关系,起码是维护现有的关系。”1981年10月16日,邓小平在中共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上,就同美国总统里根(Ronald Reagan)会谈问题说:“我们是从战略角度考虑中美关系的。”“从战略的角度、政治的角度考虑问题,才能有个稳定的政策。”
另外,邓小平还提出要有底线思维,从最坏处着眼中美关系。1981年6月13日,邓小平在中共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中美关系问题时表示:对美国一定要有最坏情况的打算。不要怕中美关系倒退,更不要怕停滞。对在停滞、倒退的情况下如何同美国交往,要认真准备。邓小平认为,要做好中美关系破裂的准备,把立足点放在不怕破裂上,才有可能取得两国关系的进展。
2017年1月,特朗普(Donald J.Trump)当选美国总统后,美国开始实行“美国优先”战略。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被视为是挑战美国霸主地位的最大威胁,中美关系进入了长期摩擦期。今天的中美关系正面临40年来未有之大变局,邓小平当年处理中美关系的手段与原则,如今仍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