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疑被曝签婚前协议,10年内离婚,章泽天血亏(组图)
最近的文章,
都是教大家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不过,
这也有一劳永逸的办法,
那就是,
签订一份“婚前协议”。
如果不是刘强东,我还真不知道“婚前协议”的作用这么广。
众所周知,去年8月,刘强东深陷“性侵风波”。
一时间,负面舆论如潮。
而章泽天随即表示:家人圆满就好。
再后来,事件尘埃落定,刘强东与“性侵”无染,但坐实婚内出轨。
这时大家都在看章泽天什么态度。
答案是,原谅。
为什么轻松就原谅了呢?
我也不知道。
但我还是忍不住想起了,刘强东和章泽天签订的一份婚前协议。
具体内容不得而知。
但这一条,想必不少读者也都有所耳闻:
2015年5月(和章泽天结婚前),刘强东向京东提前预支了10年的薪酬,约26.5亿人民币(以股权的形式)。
在婚后的10年里,刘强东只拿1元的形式底薪。
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所得,在离婚时,另一方不得参与分割。
这就意味着,26.5亿与章泽天没半毛钱关系。
假设现在两人离婚,那么,她非但分不到刘强东的钱,原则上还得把自己婚后赚的钱,划出一半送给对方。
所以这婚,多难离。
当然,今天我不是来分析章泽天婚姻的。
我只是想借此跟大家谈一谈,婚前协议的作用,以及其重要性。
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写道: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简化一下就是:离婚时,你们有协议,你就按协议,没有,那再按规则来分。
婚前协议走在规则前面(前提是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关于它的作用,也是涉及很广。
财产隔离;
明确不动产产权归属;
抵消一方婚后无财富创造能力的风险;
······
正因为它作用广,所以有的人,就把它当矛,用以算计伴侣,用以保护自己“彩旗飘飘”的特权。
这些太坏,不可效仿。
那么,我就从女性角度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如何巧用婚前协议,为婚后的安稳岁月保驾护航。
抵消生育和家务劳动的无偿付出
先来做一个假设。
结婚后,你担起了生育的责任。
可能因为老公工作忙(或大男子主义),在有宝宝后,你不得不辞掉工作,做起了全职太太。
如果感情和谐,这自然极好。
那万一婚姻崩了呢?
按婚姻法,婚后财产一人一半。
表面看,好像挺公平的。
但实际上,你亏了。
因为从事全职太太的几年间,你的劳动价值,全部贡献给了家庭。
而他的劳动价值,更多体现在自我能力、权利、社会名望的提升。
一旦离婚,你所面临的生存压力,将比男人大得多得多。
为避免这种风险,你就可以同伴侣签一份婚前协议。
具体书面格式,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下载。
具体的协议内容,你可以围绕这几点来说明:
1)婚后收入的管理、支配。
谁掌经济大权?
如果是女方支配家庭支出,男方需每月上交多少比例的工资?
2)男方婚前的储蓄,可否转为共同财产?
这个转不转,你也不能强求,只能看对方意愿。
如果对方愿意,那就注明清楚,存款在哪张卡,金额多少等等细节。
3)设立婚后共同生活的资金池。
画黑板敲重点啦!这个很关键。
所谓“资金池”,就是在一张银卡里,两人定期往里面存钱,以不备之需。
比如,你和他可以签定条约:两人需将每月10%的工资,一齐存入“资金池”(或者每年保持XX额度)。
同时,再注明好——假若将来离婚,这笔资金池,全部归属于长期从事家庭劳务的一方。
抵抗婚姻内外的风险
先给大家提个醒。
不管是婚前协议还是婚后协议,都不要违背这两个原则。
一是公平原则。
比如,婚后男方的收入,需全部交给另一方支配。
这属于不公平。
二是婚姻自由原则。
比如,谁提出离婚,谁就支付10万赔偿金,谁就无权分割房产。
这属于限制离婚自由。
这些有违法律基本原则的协议,离婚时,极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基于这些前提,我们再来说说怎么订协议。
婚姻有很多变数。
我们也恐惧这些变数。
可能担心男方出轨,可能担心男方负债,也可能是怕感情抵不过时间的蹉跎。
那么,若想削减这些风险,便可参考这几方面:
1)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一方的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
丈夫欠下巨债,祸及妻子家人,这样的事,不算罕见。
那么,在婚前协议中写好,个人债务,只由个人承担,便可避开这个风险。
2)婚前房产的产权归属。
是否愿意共有?
如果是,男方占多少份额?女方占多少份额?
不动产有很多特殊性。
它不是说写了你名字,你就有一半。
为抵消这些风险,你可以在婚前就把房产的份额写好,万一离婚,彼此就按协议分割。
3)忠诚协议。
看到这,可能有些读者会问:忠诚协议不是不能保证有效吗?
对,是不能保证。
但有句话叫做——有,总比无好。
而且,它能否生效,其实也跟协议怎么写有关。
“男方一旦有婚外情,就净身出户!”
这种协议,生效的概率自然为0。
但你注意这几个方面,它生效的概率便会大大提升。
出轨方赔偿金额不易过高。
协议留有人证,或是录音、视频等证据。
可操作性强,限制条件描述清晰。
规则是死的,建议也是死的,但你的选择,以及和他的关系是活的
关于签婚前协议,我还有两个要提醒大家。
在财产变动方面,你们要去公证。
婚前协议的每一页,你们都需签字。
这两个细节真太太太重要啦。
不然,很可能前面的努力都将白费。
对了,顺便再把之前的普法文章附上。
涉及买房、收彩礼、斗小三等等问题,翻回以前的文章都有一些解答。
最后,我再来跟大家分享一个读者故事。
她说,收到16万彩礼后,第一时间,我就转给了老公还债。
没多久,她又用全部积蓄资助老公开公司。
结局当然是喜人的。
男人在事业有成后,待妻子很好。
500万房子只写于她名下,每月上交5万收入······
简而言之,他没有辜负她当初的信任。
文章前面是冷冰冰的法律,末尾,突然来个暖心的故事——这好像——有点格格不入。
没错,这就是我想要表达的:其实,男人也没有那么坏。
好男人不多,但坏到把妻子往死里坑的人,也是少数。
我们没必要因为1%的可能风险,而对枕边人充满防备。
就像没必要因为这世界有渣男,然后你就放弃享受爱情的权利。
那我们学法律所为何呢?
首先就是了解有这么个规则。
清楚规则后,你就知道,男人这样做,是爱我,那样做,可能就是防备我,可能他的选择,是基于20%的爱80%的现实考量。
至于我的“防备之策”,你用,可以,你不用,那更好——这说明你们之间的信任,远胜于对婚变的恐惧。
学习规则,分析局面,这是一个提升自我认知的过程。
认知更上一层楼之后,人就能做出更理性的选择。
而我始终坚信,理性不是获取幸福的对立面,无知和盲目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