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车主被罚$750,吊销执照2年!这种罪名很多人不知道,惩罚比危险驾驶更严重!(组图)
【今日澳洲12月18日讯】没有告诉警察是谁开的他的车,拍摄于Carrum Downs一条街道上车辆起火冒烟的视频,让一名推销员损失惨重。
据《先驱太阳报》报道,Joel Arnell不仅被定罪并被罚款,他还失去了两年的执照。
周五在Frankston地方法庭的陈述显示,根据打击危险及反社会方式驾车所引入立法,未能识别司机将对注册车主处以严厉的强制性处罚。
一名证人于今年3月25日和4月18日,对一辆霍顿Commodore在Carrum Downs起火冒烟拍摄了视频,并将视频交给了警方。
警方找到了Arnell的车,并试图联系他,但他们的信息、拜访和两封信都没有得到回复。他被指控未能识别驾车司机罪名。
Arnell表示,他需要开车去上班,他在法庭上代表自己辩护,表示他“害怕”联系警察。
他表示,因为一段感情破裂,他“经历了很多事情”。
“我从未经历过警察找上门。”
“我只收到一封信,当我联系警官时,我被告知已经太迟了。”
由于未能确定司机身份指控,如果他是那名危险驾驶的司机,他不需要在法庭上承认,也不用说他不是驾驶司机。
但未能确定司机身份的指控在定罪后要比高危驾驶的罪行重得多。
高危司机指以非常高的速度、被认为非常危险或反社会的方式驾驶的司机,包括故意导致轮胎失去牵引力,导致车辆发出过多的噪音或烟雾。
Arnell在6年前也有一次不相关的交通事故,为此他获得了一项社区守行令。
(图片来源:网络)
治安法官Timothy Gattuso表示,未能确认司机的指控会被判严厉的刑罚,因为这是为了阻止狡猾的司机试图欺骗警察。
Gattuso说:“该法律出台的原因是,当有危险驾驶时,注册车主有责任告诉警察谁在真正驾驶。”
“结果找不到真正的司机,这类第一次犯罪的强制性最低期限是定罪后两年取消资格驾驶。”
“我承认你对此没有相关的前科,否则将是强制性的取消驾驶执照4年。”
Arnell被判有罪,罚款750澳元,并被取消两年驾驶资格。
(Vanes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