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三读通过反渗透法 接受渗透竞选最重判入狱5年罚款1000万
自台北方面消息,台湾立法院在周二经过了近5个小时的表决后,通过了备受争议的《反渗透法》,根据该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渗透来源指示、委托或资助,捐赠政治献金、违法从事竞选活动,也不得就涉国安、机密的国防、外交、两岸事务进行游说。”
据中央社报道,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在11月27日提出《反渗透法》草案,并在11月29日的立法院会交付二读。立法院长苏嘉全在12月27日及30日两度召集朝野协商,但过程中朝野党团仅对法案名称、立法意旨、施行日期达成共识,其于条文都在当天院会中逐条发言,并进行表决。据了解,此次通过的《反渗透法》条文共12条,直接管制行为,不以身分别来管理,因此没有所谓“代理人”,或涉及言论自由、波及台商等问题。法律规定,任何人接受“境外敌对势力”指示、委托或资助,进而违反《政治献金法》、《公投法》、《游说法》和《总统副总统选罢法》等,均加重其刑,并增订自首条款。
据条文内容指出,所谓“境外敌对势力”,“系指与台湾交战或武力对峙之国家、政治实体或团体,以及主张采取非和平手段危害台湾主权之国家或团体”;渗透来源则是指,“境外敌对势力之政府、政党、组织、机构、团体或派遣人”。而此次表决通过系以民进党团版本为主的《反渗透法》,据法案内容,若接受“境外敌对势力”的指示、委托或赞助,从事选举相关活动,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罚金1000万元(新台币,约232万人民币)。条文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渗透来源指示、委托或资助,违法进行游说,违者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若就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涉及国安或国家机密进行游说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该法律另指出,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违反相关规定者,处罚其行为负责人;对该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并科以各条文所规定之罚金。转传指令的“中间人”同样予以处罚;自首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据了解,在反渗透法案表决前,蓝绿各自党团作出了激烈地争辩和陈述。据报道,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表示,“若任何立法能提升国家安全、维持社会稳定,国民党举双手赞成,但是看到民进党11月27日提出的反渗透法草案,关系国安、2300万民众权益的法案”,“为什么行政院不敢拿出版本?为什么不敢到内政委员会讨论?为什么不多开几场公听会,民进党在怕什么?”
曾铭宗指出,明年1月11日新民意将产生,为什么不等新民意出现后,再来处理这么重大的法案?他称,昨天整个协商过程只是过场,国民党团提出的修正动议,民进党团完全不接受;草案的主管机关交代不清楚、民众没有救济管道,通过后如同“绿色恐怖”,国民党表达最严重抗议。而在另一边,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称,民进党非常负责、严谨地提出反渗透法草案,连国民党都提出修正版本,协商时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一刻国民党却撤回修正动议,“到底国民党中心逻辑是什么?要不要维护国安、维护主权?”“严厉谴责国民党在国安上永远是进退失据,完全义和团化。”
柯建铭称,“民进党版的草案是在最小范围内处理,规定不可以拿中共的钱当政治献金、不可以介入选举、集会游行、游说,‘这跟言论自由、台商、观光旅游有什么关系?’国民党将走入历史,请民众看清楚国民党表现是如此荒谬。”此外,在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韩国瑜阵营一边,其顾问团成员叶庆元律师在当天强调,“反渗透法是定义模糊、涵盖范围过广、处罚过重的违宪恶法,若通过会大幅限缩人民的政治权利、言论自由。” 国民党副总统候选人张善政另谈到,“民进党很清楚明年在立法院不会过半,今天不通过明年就没机会,明年选举胜负已定。”
与此同时,亲民党总统候选人宋楚瑜竞选总部发言人于美人亦表示,民进党提出的《反渗透法》内容模煳、程序不正义,且通过之后,多久可以实施?她担心明年1月11日选举投票之前,或者选举之后、明年5月20日之前,会不会被用来作政治攻防。另据了解,立法院国民党团为抗议民进党强势通过《反渗透法》立法,已草拟释宪声请文,亲民党团也已完成连署,预计在总统公告法案后,向司法院声请大法官释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