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抗检尘埃落定:所有带出来的节奏,都是自欺欺人的幻觉!(组图)
北京时间昨天晚上,CAS公布了关于孙杨“暴力抗检”事件的70页仲裁报告,将事件的全过程与仲裁结果、理由、证据做了一个全面的汇总。
其中的关键内容我们总结如下:
1、孙杨损毁了检测瓶,并撕毁了之前已经签字的检测表:
孙杨方面损毁检测瓶是因为当晚当兴奋剂检查官向运动员提示,不能遗留任何IDTM材料给运动员,而孙杨方面为了不让血样被带走,于是将B瓶的外壳击碎,留下的血样,操作者是当晚赶到的保安,孙杨本人用手电筒对这一行为提供了照明。
由于当晚发生的这些事件,最终检测人员没能收集血液尿液样本,因此也不会有分析报告。
而根据WADA相关的规定,检测瓶如有损坏样本将不再有效,所以尽管孙杨方面的队医巴震依然保有血样,但这份血样已经不再具有检测效用。
2、CAS认为:孙杨方主观上并不希望血样被带走:
孙杨在庭审以及判决结果公布之后,曾展示了一段他与主监官的视频,视频中显示:三名检查人员跟孙杨在一起签署一份协议,协议里三名检查人员承认,因为没能出示充分的资质和证件,而未完成检测,检查人员同意不带走运动员样本。
这个视频被孙杨方认为是对自己有利的主要证据,表示不带走并销毁血样是主监官而不是孙杨方的意见,但CAS方面认为,三明检察人员在这份由巴震起草的协议上签字,并不说明主监官和两位助理完全同意孙杨的做法,他们只是作为证人在文件上签字。
而根据以上这些陈诉,CAS判断,主动阻止血液样本采集过程不是由兴奋剂检查官完成的,而是运动员完成的,或者是他的随行成员主动提出的,或者在他们的积极推动下完成的。
三名检察人员并没有主动停止检测,而孙杨方提供的证据,也不足以证明“是兴奋剂检查官建议运动员应销毁血样”
相反,经过长时间的激烈讨论,并在反复尝试警告运动员可能带来的后果之后,检查官认为除了签字以外他们别无选择,只能遵守运动员要求退还其提供血样样本的要求。
在这方面仲裁小组注意到,运动员似乎具有强势个性,并且似乎期望应该允许他的观点占据上风,这一点在听证会也得到明显体现。
CAS仲裁小组认为,在运动员不希望继续合作时,兴奋剂检查官试图说服运动员继续进行样本收集的效果是有限的。因为孙杨方始终坚持样本不能离开他的家。在这种情况下,CAS小组认为兴奋剂检查官的职责是警告运动员要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付出代价,事实上她遵守了这一职责。
3、检察官助理拍照的确不合适不专业,但并不构成孙杨方拒检的理由。
孙杨在证词中表示,兴奋剂检查助理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对自己拍照、录像。孙杨还强调,拍照事件再加上样本收集人员随后未能提供必要的认证和授权文件,最终导致了自己“暴力抗检”。
CAS认为,在样本收集的过程中,除非有非常确凿的理由(比如收集证据或出于记录保存的目的),否则兴奋剂检查助理对运动员拍照或录像的行为是完全不合适、不专业的。
不过CAS的相关条文已规定:“只要是在生理、卫生和道德上合规的情况下,运动员都要按要求提供样本,其抗议检查是无效的。”而证据也确实表明,兴奋剂检查官(DCO)及时向孙杨通报了抗议检查的后果。
4、关键问题:建筑工人的兼职身份并不影响其收集样本,检察官以及两位助理的资质没有任何问题。
这一段比较复杂,简而言之就是仲裁组认为孙杨方面要求的资质证明是吹毛求疵在玩文字游戏。
两位助理是否经过专业培训,这已经通过相关机构在2018年的一份专业证明文件中体现:两位助理的确都是经受过培训具备足够资质专业人员。
孙杨方的确提供的一份证据,表明检察官的一位助理曾在2019年10月21日发表书面声明,自己是建筑工人,只是检察官的同学,没有接受过培训,也并不具备检测资格。
但CAS认为,这份书面证明距离孙杨“暴力抗检”事件(发生在2018年9月4日)已经相隔一年多,根据陈述CAS了解到,孙杨和他的团队人员在此期间已经与俩人取得联系,并表达了对他们及其家人在身体健康和经济方面的“担心”。导致他们都感到十分“恐惧”,可能会遭受孙杨和他的团队、支持者们在不同程度上的报复,孙杨方面存在恐吓嫌疑。
因此这份一年之后的声明相比2018年的那份官方证明文件,并不可信。不能作为证据。
而且是否兼职是建筑工人,并不影响其收集样本。
5、孙杨方涉嫌恐吓证人:
孙杨承认,他的母亲杨明曾与血样采集助理(BCA)以及兴奋剂检测助理(DCA)联系,但只是为了“收集此案的有关信息并寻求他们的帮助”,从未试图恐吓或威胁他们。
但根据相关规定,孙杨方面以及其团队成员,应该被“禁止与作为本案重要证人的样本采集人员产生进一步直接或间接接触。”
WADA认为,孙杨及其团队的行为解释了为什么血检官不愿意出庭作证,WADA要求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下令禁止任何威胁血检官或尿检官以及泄露他们信息的行为,并给他们安排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今后还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WADA进一步指出,孙杨的母亲在网上公开发布了关于兴奋剂检查官(DCO)和血样采集助理(BCA)的视频,而根据规定,只有运动员或代表他的人才能做这件事。
WADA还表示,有人曾代表孙杨联系了血样采集助理(BCA)工作医院的监管部门,要求跟血样采集助理(BCA)会面。
6、此前59次检测,孙杨从未对类似的授权情况提出质疑
根据来自IDTM的Neal Soderstrom的说法,过去的六年里,IDTM公司所进行的样本采集一直遵从的是同一套规定,而“检测人员向运动员提供个人授权证明”从来就不是规定的一部分。Soderstrom和IDTM雇员Popa还作证说,FINA一直都了解IDTM的规定,但从未提出不满。
孙杨方指出,2012年至今,IDTM对他进行的其他59次赛外检测中,检测人员都向他出示了“文件与证书”,但他却没有回应仲裁小组关于“在以往的哪一次检测中,检测人员提供了单独授权证明”的问题。巴震表示许多次孙杨在接受反兴奋剂检测时他都在场,但他却想不起来由IDTM所进行的60次检测中的任何一次。仲裁小组察觉到,巴震在提供证词时闪烁其词,没能够充分证明IDTM检测人员在2018年9月4日所进行的这次检测中,所出示的证件与以往有任何不同。
7、庭审中表现糟糕的孙杨方翻译,是孙杨方挑选的
CAS表示,双方在听证会开始前,就已经确定本次听证会以英语进行,翻译工作由各方独立安排。随后双方应仲裁庭要求,在2019年10月18日共同商定了听证会上使用的口译公司。据了解,孙杨团队先选择了翻译人员,最终得到WADA和FINA的同意。
听证会过程中,仲裁小组对翻译质量感到非常失望。尤其是在听证会刚刚开始时,仲裁小组指出翻译在解释证词时存在明显问题。孙杨方和WADA有自己的可以说中英文的顾问在场,双方确定了一个新的口译员,努力地翻译了剩下部分。而关于听证会陈述部分,双方达成一致,听证会期间运动员的证词报告,交给独立的一位翻译人员进行抄写翻译。换句话说,尽管听证会过程中翻译频频犯错,但运动员的证词是正确无误的。
此外,在听证会过程中,孙杨在更换一名翻译后仍不满意,一位陌生男子直接走上仲裁庭坐在了孙杨身边。CAS对此事也在报告中进行了回应,“孙杨邀请了不为人知的人,坐在他的桌子旁担任翻译。他似乎并不认为,这有必要寻求仲裁组的许可,建议他尊重他人的权威或程序的权威。他是世界一流的运动员,拥有令人印象深刻的体育成就,但是规则适用于他,就像适用于所有运动员一样,必须遵守。”
8、孙杨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CAS强调,孙杨在证词中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愧疚,反倒是试图将责任推给他的随从人员,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在听证会期间,孙杨曾表示,这些行为都是在随从人员的建议下进行的。”CAS表示,“一名运动员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能将责任推给其他人。”
“作为一位世界级的运动员,孙杨有着令人印象深刻的成就,但这不意味着他可以凌驾于法律或法律程序之上。”CAS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孙杨和其他运动员都是如此,所以他必须遵守。”
9、关于量刑
在谈到对于孙杨的处罚量级时,CAS透露,孙杨在庭审中提到的理由无法合理解释他的过激行为,特别是不能解释为什么他不能按照规定允许的方式先接受采样检查,随后再申诉抗议。
因此孙杨是明知故犯,适用与最高量刑4年。
此外,孙杨曾在2014年因药检呈阳性而被禁赛数月,此次“暴力抗检”属于再犯,根据规定,再犯量刑考虑翻倍。
最终CAS决定,四年的禁赛令已经不足以实现对其“严重违规行为”制裁目的,因此对孙杨开出了禁赛八年的顶格最重罚单。
10、孙杨的母亲一直在帮倒忙
CAS认为,孙杨的母亲在事发当晚的举动对孙杨没有任何帮助。另外,在庭审过程中她的表现也“并不优秀”,证词非常不专业,且经常前后矛盾。
比如听证会上,WADA法律顾问就证词中的报警一事提问道:“你当时要报警,是吗?”孙杨母亲回答:“我说不是我要报警,是我要给警察打电话。”
孙杨的母亲对于检察官助理拍照和录像的证词与其他人冲突。
孙杨的母亲在证词中明显体现出,她忽略了检察官对于这件事后果的反复警告,她与巴震甚至都没有在证词中提到检察官“曾经警告过他们”。
如果当晚,有法律专业人士在现场提醒孙杨等人其中的利害,孙杨本有机会逃过这次八年禁赛。
另外,即使运动员和他母亲的回忆完全正确——在专家组看来,还远远不能被确认是——DCO(兴奋剂检察官)告诉过运动员“如果你能拿出血样,就去吧”和“你自己想办法”。这些并不足以证明DCO建议运动员去销毁血样,也不能表明DCO是主动结束了血样采集工作。
最后,CAS对孙杨母亲的定性原文如下:
“as well as his mother, who seems to have played a most unhelpful role to her 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