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口罩风波,业内人员:荷方误操作让“中国制造”蒙冤(图)
荷兰相关部门张冠李戴,错将个人防护口罩当医用口罩,让中国制造“蒙冤”。国内一家口罩外贸企业工作人员3日接受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采访时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根据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了解,目前,各国制定的口罩标准各异,美国标准采用N系列,中国则是KN系列,欧盟标准为FFP系列。按照工业标准定制的中国KN95口罩显然无法通过欧盟FPP2医用口罩防护指标测试。
广东一家具有欧盟CE认证的口罩外贸企业工作人员4月3日告诉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中国出口的那批口罩已经标明是民用产品,他们却发给了医护一线人员,标准不同肯定是不行的。
一位医学界研究人员告诉环球时报-环球网说,口罩出口商已经明示口罩的用途,不算质量问题,更谈不上假冒伪劣。至于采购方最后用于什么用途,属中国企业方无法管控的范畴。她同时提到,在欧洲疫情蔓延时期,一些部门在管理上容易出现混乱。
据荷兰媒体3月28日的报道,荷兰从中国采购60万个口罩发放给一线医护人员,后称这批口罩不达医用标准,随后荷兰卫生部对这批口罩进行召回处理。西方多家媒体纷纷借此炒作“中国制造”出现“质量问题”。
消息回传国内,引起舆论高度关注。中国商务部随即进行核实,并在4月2日下午公布结果:荷兰公司向中国相关企业采购的这批口罩为个人防护用的非医疗用口罩。有关企业出口时也做出说明,非医用口罩不能用于医疗用途,也不能用于在重症监护室工作的医护人员。
虽然中国商务部对此事进行了官方回应,但此次采购确是荷兰代理公司与中国企业间进行的市场行为。上述研究人员告诉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国际间的采购有许多层次,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采购最为常见。而上述广东企业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的外贸订单一般是供向国外客户,都是纯粹的市场交易行为,与政府无关。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此前接受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采访时也说,企业间的贸易纠纷希望企业间解决,政府不负直接责任。
疫情期间,外方如何采购到符合标准的医疗产品?商务部外贸司二级巡视员刘长于在4月2日提醒说,希望国外采购方选择在中国药监部门注册的产品供应商。根据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口罩、防护服等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在向药监部门进行注册申请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药监部门将不予批准。上述医学研究人员认为,通过国内注册审批的企业产品才是符合要求和标准的。中国一些口罩企业优先取得了欧盟认证却没有国内认证,这意味着欧洲客户无形当中放弃了一个有效的保障。
出口荷兰口罩质量问题,已真相大白,但为严管中国制造,商务部等三部门紧急下发《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对中国相关行业进行政策约束。4月2日晚,商务部三部门又对《公告》做出解释,依法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切实维护医疗物资出口市场秩序。对医疗物资出口中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惩处,绝不姑息。
商务部网站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1日以来,全国共验放出口口罩、防护服等主要防控物资27.7亿件,价值62.9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