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 谭耀宗:港人移交大陆审讯是选项(图)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昨指,将会加快制定「港版国安法」。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今天表示,北京中央拥有「港版国安法」案件的管辖权,而移交涉案「港人到大陆受审」可以是选项,须视北京方面如何行使管辖权。中央的管辖权符合宪法,与《基本法》没有抵触,亦不会削弱香港司法权。
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日前指,港区国安法的绝大部分工作,包括执法及司法工作应该必须由特区完成,中央也应该保留在「极其特殊情况」下的管辖权。谭耀宗今早表示,一直以来国家安全范畴都是中央职责,邓中华的讲话带出讯息指,若然在香港发生有关事件,大部份案件会在香港审讯,除非发生极特殊情况。
谭耀宗强调,中央的管辖权符合宪法,与《基本法》没有抵触,亦不会削弱香港司法权,因为《基本法》19条规定国防外交及国家行为的管辖权在于中央。
至于什么情况属国家行为,谭耀宗指,既然中央明言是「极其特殊」的案件,相信会牵涉到外交行为,例如外国势力在港干预香港事务。被问到被告人会否被移交大陆审讯,谭耀宗称,「若中央认为有必要,不应该由香港法院处理,这也是一个选项。」
他表示,即使日后中央要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亦会与特区相应机构合作协调,对香港提指示。因中央国安机构掌握外交情报分析,而香港部门过往只处理社会治安问题,无相关经验,需要国安机构给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