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LGBT同志权益:两宗裁决所揭示的平权路(组图)
香港高等法院上周五(9月18日)分别就两宗同性恋权益司法复核案件颁下裁决,但却有截然不同的结果:一胜一负。
香港法官裁定海外注册的同性伴侣可与异性恋伴侣一样享有遗产继承权。另一宗案件由本身是同性恋的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岑子杰入禀,他认为香港政府不承认海外同性婚姻的作法“违宪”,但法官认为,香港法例并不容许同性婚姻,要把同性和异性婚姻完全视为同等,是“野心太大”,建议申请人就特定政策或条文提出复核,然后再由法庭去决定。
“同志”(即同性恋,或不同性倾向人士)团体认为,案件对香港“同志运动”起了“正面”作用,随着香港对同志接受程度的提升,该团体认为政府和法院应该更大刀阔斧地为同志平权,无须就各项权益逐一透过法院处理。
香港法院正审理多宗香港同志平权案件。
案件一:遗产继承权
香港男同志吴翰林2017年与其同性伴侣李亦豪在英国注册,2018年吴翰林在香港购入居屋(香港政府资助的公共房屋),但由于香港的法例不认可同性婚姻,其伴侣不能视作“配偶”而无法成为共同业主,如果单位持有人未立遗嘱去世,另一半就无法继承遗产。
2019年,吴翰林针对香港的《无遗嘱者遗产条例》入禀法院,指有关法律“违宪”。根据法例,无遗嘱者遗产会先分配给死者配偶、子女、父母、其他亲戚及政府。吴翰林认为,有关政策违反了《人权法》和《基本法》保障人人平等的原则,属歧视不同性倾向的人。政府一方认为,只要申请人预立遗嘱就可以解决这一个问题,并指香港法例上“配偶”的定义具连贯性,被理解成一男一女缔结的婚姻,认为政府维持此定义合理。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在9月18日颁下判辞,裁定吴翰林胜诉,指香港目前的遗产继承条例对同性伴侣及异性伴侣存在差异,因而构成歧视,并指没有基础说明,如果给予同志伴侣相同的利益,会有害传统婚姻制度。
吴翰林的律师楼发表声明欢迎裁决,指判决有助把香港与其它地方的同婚权利看齐,是朝着同性平权迈出的重要一步,两人会继续争取性小众基本人权。
香港政府方面未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吴翰林与李亦豪曾协助同志组织拍片做街头求婚实验,观察路人反应。
案件二:香港未承认海外同性婚姻
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岑子杰身兼香港同志组织“彩虹行动”的成员。他在2013年与同性伴侣在美国纽约结婚,并在2018年提出司法复核,指港府拒绝承认海外缔结的同性婚姻违反《人权法》和《基本法》保障人人平等的权利,构成歧视。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也是第二宗案件的判案法官。他在9月18日颁下判辞,裁定岑子杰败诉,并指香港没有法例允许同性婚姻,《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没有保障同性伴侣结婚的权利,香港婚姻是一男一女自愿结合,不会将定义扩阔,并指岑子杰的海外婚姻在香港欠缺“必要合法性”,无法在港获得认可。
周家明法官在岑子杰案中亦引述独立报告称,现在很多政策很容易受到性倾向歧视的法律挑战,部分政策甚至可能违宪,但岑子杰尝试透过此案去寻求海外同性伴侣完全平权,是“野心太大”,但又称申请人有权就特定政策或法定条文提出复核,成功视乎个别案情。
岑子杰对裁决表示失望,正考虑是否上诉。他认为判决显示法官其实承认现行制度对同性恋者构成歧视和不公,但就要求同志把政策逐一带上法庭,形容是一个“荒谬”、“没有勇气”的判决。
他在庭外对记者如此形容,“一块叉烧斩开十块,十块都可卖,但要整条叉烧卖的话,就不行。”
在“反送中”议题上发起过多次大规模游行的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岑子杰身兼香港同志组织“彩虹行动”的成员。
同志团体:小胜、小挫折
多个同志团体表明欢迎法庭对吴翰林案的裁决,但对岑子杰败诉表示失望。
香港婚姻平权协会共同发起人邱铭诺对BBC中文表示,吴翰林案对香港同志运动有正面的影响,并指出法官的判辞和过往多宗案件相似,均是要求政府解释,政策带有歧视性要有合理需要,否则有差别对待是不合理,为日后其他案件奠下基础。
他希望法庭在裁决上可以就同志平权案更“大刀阔斧”一点,不用当事人逐项福利透过司法制度争取权益。
他说,“这么多年来,香港在处理这么多案件时,很多时候都要留待上诉法院级别,判决才会有较大刀阔斧的结果,某种程度上岑子杰案是一个挫折,但也不代表结束……争取平权的路一向以来也是比较曲折,需要时间,但我觉得有进展比没有进展更好。”
反同性恋组织及倡议者认为,同性伴侣可有婚姻权或是享有与异性恋同等的待遇,均会冲击传统的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 亦担心如果有人以宗教、道德理由不向同性伴侣提供服务,会被控告逆向歧视。
邱铭诺认为,众多实行同婚的国家与地区均没有证据显示有冲击传统婚姻制度,“同志朋友争取的不是特别的事情,只是希望与异性恋者获得一样的东西,就是两人彼此相爱,两人关系获得承认,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东西。”
香港“同志运动”转移司法挑战
据香港中文大学1月公布的一项民调显示,49%的香港市民同意或非常同意同性伴侣拥有结婚权,23%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另外六成人认为香港应为不同性倾向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视,只有12%的人不同意,较2016年的35%更低,不同意的人为历来最少。
一些同志组织及专家认为,这些民调数字反映香港市民对同志平权的议题支持度持续呈上升的趋势,有足够的民意就同婚或民事结合的事宜展开讨论。香港同志议题的讨论亦由以前针对道德层面的接受程度,转移到具体权利应否在人权角度上受保障的讨论。
香港近年有多宗同志平权案件,各个当事人就房屋、报税等不同领域的福利及政策,逐一争取平等待遇,被称为“斩件式”平权。
2018年,英国女同志QT成功争取香港需要向海外同性伴侣批出受养人签证;2019年,香港公务员梁镇罡则成功争取海外同性伴侣可合并报税,在公务员体系享有同等与异性恋相同的福利。两宗案件均被视为香港同志运动的里程碑。今年稍早,一名在加拿大与同性伴侣结婚的男同志在香港不能够以二人家庭名义申请公营房屋而提出司法复核,获高等法院裁定胜诉,政府已提出上诉。女同志MK直接入禀要求香港设立民事结合制度,去年年底被高等法院裁定败诉,预料案件将上诉至终审法院。
香港中文大学性别研究课程助理教授孙耀东对BBC中文指出,按目前观察,大部分同志平权案中,当事人如果在个别福利及政策上提出司法复核,一般都能够获胜,因为法院方面会认为,看不出给予同性伴侣同等待遇会影响异性婚姻体制,但当案件涉及比较宏观,触及同性伴侣整体制度及定义的时候,胜算则较小,这两宗新案件同样是显示这种趋势。
根据岑子杰案法官所引用,由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委托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发表的《香港法律对不同关系的承认和对待》的研究报告,目前香港有百多项福利及措施对同志有差别对待。
孙教授说,“如果要逐项福利透过法庭来争取,这样做浪费时间和纳税人的钱,法官判辞都写出来,那些福利及政策很有可能被人挑战,亦很有可能被挑战成功,好明显,政府在采取一个比较被动的态度,拒绝在这个议题上进行较全面和有系统的检讨。”
在目前全球多个同婚合法化的地区,一些地方以“民事结合”取代“婚姻”一词,避开了针对“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定义,给予性小众大部分同等待遇,但在领养权等涉及传统家庭组成方面的权利,部分地区仍然会差别对待同性恋者。
孙耀东指出, 香港众多同志权益官司大多只牵涉海外同志伴侣,而他们可以挑战的权利仍然有很多,例如商界中的伴侣福利政策、有没有为另一半在危急关头签署生死状的权利等等,平权之路仍然很漫长。
政治因素会否影响裁决?
败诉的岑子杰表示,对上诉不抱太大期望,原因之一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是公开的保守基督徒身份,以及法庭在过去一、两年社会变化中受到很大冲击,他说近日在法庭上见到很多令人“摸不着头脑”的判决,令他忧心的不是官司的成败,而是法庭制度能否彰显公义。
岑子杰身兼“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该组织在“反送中”议题上发起过多次大规模游行。
香港中文大学学者孙耀东指出,在国际间,同志议题很容易成为政权利用的政治工具,香港会否受到近期政治风波影响,仍然有待观察。
他说,“(近期的政治风波)增加了同志案件的的一些不确定性,要看香港司法系统内整体法官的取态,当他们在政治上比较保守时,会否在其他议题上都比较保守……一些香港同志团体倡议,希望把平权案尽早带上法庭,在法官更替还没有发生之前处理这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