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被警方拘捕,涉罪名披露,英国外交大臣发声称港府必须尊重权利自由(组图)
据“香港01”报道,南区区议员袁嘉蔚表示,黄之锋今天下午(9月24日)到中区警署报到时被拘捕,警方指黄之锋去年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违反《蒙面法》。袁嘉蔚表示,律师现正陪同黄之锋录取口供。
另外,古思尧亦就同一事件被拘捕,涉未经批准集结,现于长沙湾警署。
黄之锋及古思尧将被落案控告相关控罪,案件将于9月3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对此英国外交大臣拉布(Dominic Raab)9月24日表示,深切关注黄之锋被捕,强调中国和香港政府必须尊重港人的权利和自由。
警方指,去年10月5日,有大批人士在铜锣湾一带集结,并且游行至中环。有关集结并没有按照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所规定通知警务处处长,属于未经批准集结。
港岛总区刑事总部经深入调查及咨询律政司意见后,于今日(24日)拘捕两名涉案男子,年龄分别为23岁及74岁,涉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其中该名23岁男子亦涉嫌在该未经批准集结中违反「禁止蒙面规例」。
两名被捕男子将被落案控告相关控罪,案件将于本月3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据悉,警方今日拘捕的另一名七十四岁男子为社运人士古思尧。
《禁止蒙面规例》在去年10月4日公布,翌日正式生效。生效首天,大批市民响应网上呼吁,戴口罩遮盖面部参与港岛的反蒙面法游行。时任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社交网站贴上一张戴着黑口罩的相片,并配上湾仔游行人群相片,路线与反蒙面游行相同。他留言表示「比起琴日(昨日)放工,后生打工仔女遍地开花全港抗议,讲到今日游行慨中年人比例明显多咗唔少,好明显有好多长者系特登出嚟。」
对此英外交大臣拉布在社交媒体推特(Twitter)上表示,黄之锋被捕是港府针对社运人士的又一案例,并提到《中英联合声明》保障港人权利和自由,必须得到尊重。
推特截图
欧盟方面24日稍早些时候也曾发布声明回应该事件,欧盟发言人指,事件是近期令人不安的大规模拘捕民主派人士之后续,呼吁个案需要得到独立司法机构的仔细审查。
另据“多维新闻”报道,早在2019年8月30日时,黄之锋就曾被警方拘捕,其涉嫌3项罪名,分别是“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当时,黄之锋获准以现金1万港元(1港元约合0.13美)保释外出,除了特定时间能出境参加活动外,不能离港,亦须遵守宵禁令,每星期两次到所属警署报到,并且不得踏入警察总部一带,案件押后至11月8日再讯。
另据媒体此前报道,今年8月5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周庭、黄之锋、林朗彦三人相关案件。最终周庭承认控罪,法院决定将周庭的判刑押后至12月1日,将黄之锋及林朗彦的审讯排在11月下旬至12月初处理。
除黄之锋外,周庭、林朗彦也是“香港众志”成员。当时,他们被控于2019年6月21日号召他人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涉嫌“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法庭上,周庭承认控罪并同意案情后,裁判官裁定她罪成,将其案件押后再讯,期间她与黄、林二人续准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