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万一根骨头都买不到!”桂财院“阴婚”舞爆红全网(视频/组图)
我们看到这个舞蹈的时候真的很震撼……因为我们以前曾经构思过类似的话题,因此我们格外比一般人更有感触。这个舞蹈今天可以说是引爆了全场,但是其背后的意义远远要大于这个舞蹈本身,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
请花一点点时间和一点点胆量听我们说说中国“阴婚”(冥婚)的那些事情。然后我们再去说这个舞蹈,相信你会更有感触。
没错,你看的没错,所谓的阴婚(冥婚)就是和逝者结婚。
一些大城市的同学可能无法想象这种事情,其由来已久。在我国一些农村地区,“阴婚”是指没有成婚的男性去世后,由家人为其寻找一具女性尸体合葬在一起。
本意是让死去的亲人在阴间不感觉孤单,能够像活着的人那样成双成对地过日子。新中国成立后,“阴婚”作为一种带有迷信色彩的陋俗,不再被社会认可。
但是,至今在陕西、山西、甘肃、河南等地的农村少数地区仍然存在,这项花费少则数干元,多则十几万元不等。尤其近年来,“阴婚”又在一些农村地区兴盛起来。
从前面这个“配阴婚”的字面解释上就能看出,都是女配男,没有男配女。
因此,女性尸体的来源成为了最大的“香饽饽”,其中也诞生出无数令人难以想象甚至恶心的事情。
尸体最多的地方是哪里?医院的太平间!某市医院太平间里很少有女尸,尤其是年轻的女尸。一旦听说有年轻女孩病危,立刻八方涌动,引来十几个丧子家庭争抢。
他们的到来是如此之快,以至于当激烈的价格战尘埃落定时,女孩往往还没有离世。但女方家属向买家承诺,一旦女孩去世会立刻把尸体拉到男方家里,男方家属在得到承诺后心满意足地回到家中等待女孩去世的消息。
这是当地农村冥婚现象的真实写照。若有未婚男子不幸去世,父母会为儿子寻找“门当户对”的未婚女尸,将两具尸骨合葬在一起,便算两人在阴间结为夫妻。
双方父母也从买家和卖家的关系,转变为“亲家”。
根据媒体的报道,无论男方去世多久,只要有合适的女尸,随时可以配婚,价格在2016年就高达18万元!
胡青花为儿子办冥婚的消息不胫而走,令当地不少人羡慕嫉妒恨。
因为按照市场行情,如此“高质量”的女尸可遇不可求,“根本不是区区18万元就可以买到的”。
女尸的价格由多种因素决定,包括年龄、“新鲜”程度、完整程度、相貌、家庭背景等。根据这些条件计算,病死的女尸往往要比交通事故致死的女尸价格高;而刚刚病死的女尸又比离世多年的价格高,越“新鲜”越好。
所以,年轻漂亮的、刚刚病死的、家庭条件好的女尸最值钱,价格往往可达十几万乃至几十万元。
除去交通事故与疾病外,不少年轻男子在事故率高的黑矿场下井挖煤,死亡率远高于女子,再加上农村男女比例失衡,导致很多男方父母怀揣着十几万元的抚恤金,却找不到合适的女尸。
不过按当地不成文的习俗,冥婚男女的年龄统统以死亡时的年龄计算,比如18岁去世的男子,10年后,仍然是以18岁的年龄“说媒”,所以即便暂时买不到或者买不起,也等得起。
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有无数双眼睛紧紧盯着医院,一旦听说有“高质量”的女尸出现,便如平地惊雷一般,“需求”长期被压抑的家长纷纷赶往医院与女方家属讨价还价。
而作为信息源的医院工作人员,如果成交可以得到2000元-3000元的红包,如果没能成交也能获得500元-1000元的红包,希望下次还能获得关照。
女方家里为什么会赞同?因为这笔“生意”百利而无一弊!
根据很多地方的习俗,未婚女子是不能埋入祖坟的,因为这样会激怒祖先,所以只能在田埂上放着,等配好冥婚再葬入男方祖坟。
火爆的市场不仅为女方亲属带来了不菲的收入,还能让女孩早日入土为安,避免了暴尸田野的下场。我们看到了很多网友的揭露,这样的风俗的确存在:
而对男方来说,配完冥婚便可以过继亲戚的后代,将这一脉传承下去。对于亲自操办婚事的双方家长来说冥婚同样意义重大。
当地人认为,只有在孩子成家立业后,当父母的才算是完成了抚养的义务,为没有结婚的儿女配冥婚,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前几年轰动全国的一件事情就是如此:
这是现场图:
这是合葬的过程:
大家要注意,这个照片是PS合成的,男女根本不认识,是后期父母“配”的。
实际上这个姑娘已经去世3年多,山西运城人,去世时间是16岁,和男孩年龄相当,所以最终以10万元的价格买来配。
上世纪90年代初,一场门当户对的冥婚要5000元,至本世纪初便涨到5万元;到2010年,10万元只能保证配上婚,已经不能提太多条件了;到2016年,15万元以下连“一根骨头都买不到”。这个利润高不高?
那么高的利润大家用脚指头都能想象的出会发生什么……对,就是盗尸!谁家的姑娘去世,如果没人看着,尸体一定会被盗走,近几年从来没有例外。围绕女孩尸骨的保卫战从她病危入院那一刻便已经开始。
女方家属根本不信任医院里的人,必须24小时看着才能确保万一女孩离世,尸体不会莫名其妙就没有了。女孩一旦去世,家属便立刻把尸体接走,按照习俗应该是放到自家的田埂上。
但猖獗的盗尸迫使家人将尸体放在屋子周围肉眼可见的地方。在与男方合葬前,一样需要24小时全程看护。好在不用几天,女孩便会被“许配”走。
大家要注意,不仅仅是“女孩”会被盗走,只要是女的都有可能被盗。早在2007年下半年,有记者就赴X南省伊川县采访盗挖尸体案件。
该县两个农民,在利益的驱动下,铤而走险盗窃死者尸骨获罪,此案也使伊川地下“阴婚”市场浮出水面。
2007年1月4日上午,伊川县彭婆镇派出所接到了一起与众不同的报案。报案人王某,是该镇槐庄村人,他母亲的尸骨不知什么时间被盗了。
王某说,他母亲1996年病故,被葬在村旁。2006年12月20日上午,他路过母亲的坟墓时发现,母亲的坟墓被扒了一个洞,外边用玉米秆掩盖着,棺材里的尸骨不翼而飞。王某向派出所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他通过多方了解得知,本村的杜某和张某有作案嫌疑。
杜某和张某被抓后,他们对盗窃尸骨事实供认不讳。2006年10月初一天,有人找杜某联系买尸骨配阴婚的事。时年39岁的杜某和52岁的张某关系不错,杜某就找到了张某。杜某说,现在有人要买一具女尸骨配阴婚,出价3000元,事成后,咱俩一人一半。
10月10日晚上,二人按照事先踩好的点,将王某母亲的尸骨盗走,藏在本村一座闲弃的老房子里。几天后,杜某联系上了买主,以1000元成交。
他们还供述了其他两起盗窃尸骨案。盗窃王某母亲尸骨的第二天晚上,二人又将附近村子的一个墓打开,因为棺材里放的是骨灰盒,他们只好放弃。
又过了几天,杜某联系上一个买女尸骨的,这次他决定单干。这天晚上,杜某到附近一个村子把尸骨盗走。买主一看,是男性尸骨没要。
直到案发,尸骨也没有出手。2007年1月7日,杜某二人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被伊川县公安局刑拘。
最终,伊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杜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判处张某拘役6个月。事实上,当年很多地方女性尸骨不翼而飞就是派这个用处。
办完冥婚,轮到男方家属担心女孩的尸体。现在有的墓穴已不再用砖砌,而是先挖很深的坑,然后用水泥浇筑起来,非常坚固。
光建这样一个坟,就又要花费数千元,男方亲属还要隔三差五过来巡视,非常累心。
甚至还有盗取女尸“冒充”高学历、高素质家庭、高新鲜度等措施,可以卖个好价钱的案例。
很快,很多地方的女尸就不够用了,怎么办?一些人便会背着一包包尸骨,卖给当地有需求的人,这种交易叫做“买干骨”。
对于这些尸骨的来历,当地人也心知肚明,肯定是从家乡地里刨出来的。
即便这样的尸骨卖不上价,但只要确定是女人的尸骨,还是有交易的。据专事冥婚的媒人透露,“干骨”的价格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以2016年的行情来看,比较完整的“干骨”价格在5万元左右。
按理说这绝对是一个陋习!事实上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这个倒是消散了不少,因为当时经济不好,很多人都没钱去配阴婚。
不少村民认为,人活着的时候没有成家是一大遗憾,所以死后在阴间就应该得到“补偿”。据了解,“阴婚”作为一种民间习俗,在当地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在民俗专家看来这个早该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陋习,是如何死灰复燃的呢?
随着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阴婚”习俗又出现了死灰复燃的迹象,一些人互相攀比,而且出现了一些专门为死者“说亲”的媒人。有记者采访水寨乡司马沟村的一位村民说,清明节前夕,农村就有人家忙着为死去的未婚人联姻。
他说,由于这种习俗,当地就出现了专门偷尸骨卖钱的人。盗尸的铤而走险,是因为有买方市场和利益驱使。一具女尸通过中间人层层转手。
据调查,在当地“配阴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男女死者双方家属同意后,像模像样地举行配婚合葬;一种是通过中介人,买来女性尸骨,然后偷偷地合葬。
至于尸骨的来历,买主不管不问。
在山西,为配阴婚应运而生的“鬼媒人”几乎成了正当职业。女尸如果年轻漂亮,而且家境较好,由双方家人出面,女方家人甚至可以拿到7万元的礼钱。
现在,就连家庭条件不好的,顺应风气,也要给自己亲人配个阴亲。因此,盗尸在过去几年内的猖獗不是没有道理的。案例比比皆是:
原来同年2010年8月22日,山西省闻喜县老张22岁的独子猝然辞世后,一家人四处托“鬼媒人”为儿子“配阴婚”。
9月24日晚,老张亲属一行在灵宝人王某、王甲的带领下,来到灵宝市故县镇,王某等人悄悄掘开了叶雪的坟墓。
老张查看完尸体,付给9个“鬼媒人”和王某2.45万元钱后,老张亲属一行将叶雪尸体装上车,星夜赶回闻喜县,次日将叶雪安葬。
后来,双方亲属达成协议,老张付给叶雪父母3万元赔偿金,叶雪留在了闻喜县,成了老张家的“媳妇”。类似案例还有:
法院一审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明知是盗窃的尸体,仍掩藏、运送、买卖的翟某、杨某、常某明,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10个月、1年,并处4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罚金。
这是另外一个案例:
2人行为已构成盗窃尸体罪。2014年5月,濮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这个盗尸还不算是最“恶臭”的。
冥婚在很多地方如此盛行,年轻人虽然很少谈论,但他们对此并不反感,如果有亲戚朋友遭遇不幸,从情感上他们是支持冥婚的。
在他们中,冥婚和正常的婚姻没有区别,双方父母都会为儿女严格把关,只不过夫妻是在阴间生活而已。
某位年轻女孩坦承,若她没有结婚便意外身亡,她也愿意让父母帮自己挑选一位合适的男孩作伴。也有部分年轻人排斥冥婚。
据介绍,近年来也出现了不少明确反对配冥婚的女孩,但她们死后毫无例外都被配了婚,“因为婚姻大事由不得她们。”冥婚媒人说。
那么,除了盗尸和从其他地方背尸骨回来之外,万一“需求”过于旺盛,那么怎么办?
拿活人下手!真的,这个才是真正令人毛骨悚然的!没有女性尸体?那就直接拿活人来!这是2004年的案例:
显然,孩子是最容易下手的。
还有哪些人是容易下手的?
1、精神病、智障等女子。
2、风月场所的坐台女子。
这是2006年的一个案例:
更为凶残的是一个农民,杀死了6个女子卖出去配阴婚。
最残忍的是当年震惊全国的把一个等车的活生生的孕妇杀死去配阴婚的,2013年最臭名昭著的王海荣杀人案。
事实上这样的案例在随后的几年都发生过。2016年杀精神病妇女案:
仅2009年至2015年的6年间,“阴婚”类共有34份相关裁判文书,涉及23起刑案,案发地包含了陕西、山西、甘肃、河北、江苏、山东、河南及黑龙江8个省份。
涉案的共44具遗体,20具被卖往山西,15具被卖至陕西。
在2016年,我们记得最清楚的是一期骇人听闻的“阴妻”复活案(这个案例后面舞蹈里有):
2016年7月14日晚7时许,河南省林州市原康镇的苗某正张罗着为去世的外甥举行“阴婚”仪式时,即将下葬的“阴妻”竟然复活了,这让在场的人大吃一惊。
原来,苗某的外甥年纪轻轻就去世了,外甥媳妇改嫁他乡。为了完成姐姐、姐夫的嘱托,苗某四处托人寻找尚未婚嫁去世的女尸,给外甥“配阴妻”。
后来一个叫阮某的说有个女子可以配。7月14日下午,阮某把女尸运过来,刚刚下葬就发现棺材内竟然有声音!当场人都吓得腿软!
原来,这个所谓的刚刚死的“女尸”根本没有死!经警方调查,阮某等人是一个专门拐卖智障女的团伙。
阮某等人只要在大街上遇见走失或精神发育迟滞、神情呆木的智障女子,她们就以提供食宿等为借口诱骗女子跟其回家,然后冒充智障女的亲属给智障女找婆家,最后坐地分赃。
接受苗某委托后,阮某等人商量,找一个患精神病的女子,让其喝药物昏迷后做“阴妻”。最后,她们选中了患有智障的女子张香。
于是她们把张香麻醉后当成尸体送给苗某,“活人下葬”!没想到她提前醒了过来,如果不醒的话就等于被活埋了。
可以看到,无论是偷盗尸体还是杀人、活人下葬,女性在这个事情中受到了最大的迫害!
那么,我们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个舞蹈,意义就非常重大!这是一个街舞比赛:
最终这支舞以原始分第一,总分第二的成绩获得了亚军。
好像叫做广西财经学院Frebel街舞社。
根据成员介绍,idea是现在已经大四的学姐早就构思好了的,主编舞是现在社团里的前辈们,音乐是社团里的DJ自己剪辑的(剪辑是原创而已!)新娘是在构思这个作品时觉得很合适就邀请来担任女主角的一个超级漂亮也是舞社的学姐!
舞蹈的开头,即将出嫁的女儿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去配“阴婚”,还很高兴,唯一知情的是后面的父亲和母亲,尤其是母亲,一直在哭。
新娘和伴娘们载歌载舞,根本不知道大难临头。
开心的披上红盖头等“新郎”来接,母亲最后一次握住女儿的手。
没有想到,她等来的新郎竟然是一具被众人架上来的尸体!女孩们大惊失色想逃。
可是父亲却毅然把母亲把女孩们都推开,把女儿推向那个“鬼丈夫”。
母亲要阻止,被父亲阻拦。
新娘被抓住。
中间新娘想逃跑很多次无果,最终新娘被五花大绑。
随即被活活勒死,和鬼丈夫摆在一起。
成功入葬:
最后男方付给父亲一笔钱,就算是卖女儿的费用。
而此时场面变成血色,冤死的新娘冤魂出现,男方和父亲遭到报应。
舞蹈完毕。非常的震撼,这是全体同学们的合影:
完整的视频在这里,推荐大家一定要看一下,同学们非常出色:
网友们纷纷赞叹:
现在可能大家知道这段舞蹈的意义在哪里。
我们看到了很多人都说了自己身边被配阴婚的事情:
要彻底破除这个风气,靠老一辈是完全不可能的,桂财院的同学们不仅给我们带来了一段极其精彩的舞蹈,更是从当代大学生的角度展现了破除这种风俗的勇气和信心。
因为只要这种恶臭的迷信风俗存在,很多女孩子无论是活着还是死去都会遭到侮辱甚至伤害,早日彻底破除这种封建迷信习俗应该靠我们所有人去努力,不能再有女性因为这种事情受到伤害!
这就是今天火爆全网的“阴婚舞”和一些阴婚的故事,也算是了了我们一个心愿,终于把这个事情说完了,感谢大家花时间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