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后壁党部置放炸弹 台湾男子被判10年6月(图)
台湾男子吴富鋐不满政局时事,去年12月在中国国民党台南市后壁区党部置放炸弹引爆未果,在高雄中弹落网,南检今年3月起诉,台南地院今天判处10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判决,吴富鋐犯下非法制造爆裂物未遂罪,处有期徒刑9年,并科罚金新台币10万元,罚金如易服劳役,以1000元折算1日。吴富鋐又犯妨害公务罪,处有期徒刑8个月。应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且在执行前,先行监护3年。
吴富鋐又犯行使伪造准私文书罪共3罪,各处有期徒刑3个月;又犯行使伪造特种文书罪,处有期徒刑3个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 日。吴富鋐制造爆裂物未遂获判无罪。被吴富鋐雇用的贺姓男子也获判无罪。
台南地院合议庭认定吴富鋐犯后供词反复,最后矢口否认,犯后态度不佳,且自陈国中肄业,担任临时工,离婚又育有一子,但吴富鋐民国107年间因情绪障碍,陆续出现听幻觉、被害等精神病症,辨识能力显著减低,但未达不能控制行为的程度,依法减轻其刑。
48岁吴富鋐经由网路资讯自行习得制作TATP炸弹(俗称撒旦之母)的技能,再伪造「国防部军事情报局」证件,向高雄24岁贺姓男子佯称自己是军情局人员,承诺每月给付5万元吸收贺男,但因吴富鋐未给付工作薪资,贺男又被化学物品喷溅灼伤眼睛,双方拆伙。
吴富鋐去年12月8日及9日购买爆裂物原料制作TATP 炸弹,12月12日清晨驾车至台南市,停车后徒步前往国民党后壁区党部置放炸弹,再以遥控器引爆未果。警方查出吴富鋐藏身高雄市苓雅区,12月13日晚间攻坚,吴富鋐中弹落网,今年2月伤愈出院。
台南地检署讯后声押吴富鋐获准,今年3月依伪造特种文书、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恐吓公众、妨害公务等罪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