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导」钮承泽涉性侵剧组女助理 高院驳回上诉维持4年徒刑(图)
导演钮承泽涉性侵剧组女助理不认罪,台北地院审理时他和被害人和解,称误以为与被害人有情愫,求判缓刑;北院认定钮无悔悟之心,依强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钮上诉主张女方深夜与他共处一室,没明确大声拒绝亲吻,无法察觉对方反对亲密,高院今天上午10点驳回上诉,维持一审4年徒刑。
检察官指控,钮承泽因执导电影「跑马」认识被害人,2018年11月23日请剧组人员带被害人到家聚会,隔日凌晨,被害人被独留钮承泽家中,钮借机对被害人性侵,被害人前往医院验伤,向警方报案。
钮承泽侦查阶段想赔60万元给被害人遭拒,去年9月台北地院审理时,给付「七位数」调解金,签署调解书。北院辩论时,钮称无犯意,盼缓刑。检方认为,被害人与钮承泽有上下隶属关系,不反抗是为了保住饭碗,钮不认罪又将犯行归责被害人,求刑3年4月,建议不宜缓刑。
北院判决指出,钮承泽辩称「以为被害人对他有好感」,但无论被害人友人、剧组人员、林姓、周姓主管都证称,钮与被害人并无男女情愫;当被害人以「紧闭双唇」、「撇头」、「闪躲」、「推阻」将排斥、不愿意的心态展露时,钮还是称二人有情愫,辩词显不可采。
北院认定钮借导演身分散布「认知不同」、「我希望她很好,我很喜欢她,我会继续保护她」的讯息,形塑与被害人有情意,再借和解营造被害人没有拒绝、她深夜留下是期待发生性关系,暗指被害人主动献身,没有悔意。
因性侵害案件不公开审理,高等法院开庭期间,钮承泽在庭外都未多言。高院曾传剧组人员作证,上月11日辩论终结时,除了钮不多谈外,女方律师也表示不便透漏开庭内容。
导演钮承泽涉性侵剧组女助理,台湾高等法院今上午10点宣判。资料照片。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