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破产法专题: (六) 破产法律师(下)
专题导读:
由于历史原因,澳大利亚法律与英国法律一脉相承,属于典型的普通法。1901年建国后相当长的时间里,英国法依然深刻地影响着澳大利亚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有关破产方面的规定也不例外。那段时期,债权人在强迫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方式上有着令人惊讶的自由度,甚至可以将债务人送进监狱。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将无力偿债的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分配给各债权人,除恶意债务人外,法律应允许善意债务人免除剩余偿债责任,使其生活有一个新的开端,这也成为了澳大利亚现代破产制度立法的基本理念。
从业多年后,笔者发现,越来越多的华人在澳大利亚投资从商,可当面临资不抵债的困境,却因对破产制度及相关法律知之甚少,做出错误决定,进而也承担了本无需承担的高额债务。因此,我们特别撰写了《澳大利亚破产法专题》系列文章,暂定四篇如下(点击文章标题可阅读已发表文章):
6. 《澳大利亚破产法专题》破产法律师(下)
希望通过该专题的介绍与分析可以帮助读者和投资者们更好地了解澳大利亚公司破产和个人破产等相关法律规定。此专题法律专业性很强,但笔者会运用案例分析和思维导图等方式,用清晰简明的语言去探究和剖析澳大利亚破产制度中晦涩难懂的部分。期待与您一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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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前言
01 Key skills
02 Pros vs Cons
03 COVID-19
04 结语
00 前言
老朋友们大家好,第六篇如期而至。借用一点位置,由衷地感谢喜欢我和我文章的朋友们,that means a lot to me!
这篇我们简单谈一谈破产法专家律师必备的能力是什么,聘请律师的好处和坏处分别是什么,最后一部分是给经营中小型生意的华商们的一点小“福利”。
01 Key skills
破产法律师必备技能是什么?
No.1 :《澳大利亚联邦公司法》专业知识
律师应具有与《公司法》相关的出色专业知识。他们必须对与破产有关的法律条文及应用有深入的了解,这样才能在复杂情况下提供最优法律建议。此外,对《个人财产证券法》(Personal Properties Securities Act) 有很好的了解也非常有帮助。
No.2 :破产行业的工作经验
您可以阅读很多有关破产法的书籍、法律或者去进行调研,但最终仍然不了解破产案件的实际运作方式和难点。因为尽管《公司法》似乎为法律问题提供了明确的答案,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能够在实践中很好的应用这些法律。换句话说,能将一本法典倒背如流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最好的例子是,少数的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会错误的进行最终被认为是无效的破产交易。
No.3 :商业谈判能力
大多数破产从业者和律师是没有扭转公司经营状况的实际经验的。律师们花时间去进行诉讼并准备破产文件和评估报告。那对于破产从业者来说,他们则更倾向于在公司进入法定破产程序后,自己得到正式任命(即自愿管理人或清算人)并开始工作。能投入大量精力的去帮助董事们挽救公司的还是那些具备商业谈判能力以及争议/纠纷解决能力的破产法专家律师。
在公司艰难的时刻,力挽狂澜通常只是董事的首要目标和渴望,完善公司内部章程,与债权人沟通,这里主要指与有担保债权人沟通。因此,请到能够帮到董事、挽救公司的律师就很重要。
02 Pros vs Cons
聘请律师有什么好处?
聘请会计师的潜在风险是,所有问题的讨论记录,向您提供的建议及其它工作文件很可能由随后任命的清算管理人获得。
如果破产公司被清算,并且在此之前,董事们努力工作想要扭转困境的行为,很可能会根据《公司法》第588G条,面临破产交易的指控。换句话说,公司救活了没问题,可是如果公司没有救活,那么这些 ‘努力’是很有可能会被推测成破产交易的。
关于公司破产交易的严重性,以及588GA条款中的安全港新规,我在公司破产制度的两篇文章中已有提到。如果您身为公司董事,这部分的风险,一定要先考虑到。任何您与律师之间的沟通对话以及您获得的法律建议享有法律特权,这意味着第三方不能强迫您的律师提供任何在他们担任您律师期间从您那里获得的准备工作的信息。
聘请律师有什么坏处?
1.律师费:
律师的法律业务按小时计费,从咨询起,至法律服务结束。
2.与他人合作:
很难同时请几位律师协同合作,尤其是原本就不是同一个团队的律师。
3.有一点点点点顽固 A little intransigent:
作为一名破产法律师,面临的是压力大、工作量大、动态变化着的案情,所处位置是多方面冲突的中心,因此破产法往往会更多的吸引到有点点顽固的、一直努力不放弃的律师,BUT,it helps to stick to your guns。
03 COVID-19
在浅谈破产法律师的这最后一小部分,出于公益目的,不忘初心,给我们的华人社区中小型企业商家一点点具体的建议。希望大家都能尽快好起来,给自己一个微笑,一起加油。
在撰写本文时,尚没有普遍接受的经验模型,能够来准确预测由于COVID-19而导致的经济活动放缓的程度。几乎所有人已经达成共识,那就是一定会出现严重的经济衰退和高失业率,但我们不确定是否会出现经济萧条(economic depression)。经济萧条可以定义为GDP下降10%以上或衰退持续2年以上。这是澳大利亚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真正面临economic depression的风险。
据悉,澳大利亚近三十年来没有经历过如此严重的经济衰退,近一百年来也没有经历过economic depression。因此,企业主应假定没有任何人有能力和资格(根据所获得的知识或个人经验)就澳大利亚境内的economic depression情况下应采取的确切步骤向客户提供建议。尤其是当提供建议的律师是主要与大型企业合作的时候,毕竟他们更不了解中小型企业的困境。
言归正传,如下10点建议:
1.准备和审查现金流预估
2.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员工方面的支出
➔市场营销费用
➔尽量运用互联网
➔不要买入过多的存货
➔董事酬金方面支持
3.增加收入
➔出租没有使用的仓库
➔将出货慢的商品售出
➔为能够签年单的客户提供折扣
➔使您当前的售出品更多样化
➔更有效地进行营销
4.与债权人沟通
5.管理客户付款事宜
➔追收逾期付款
➔考虑收取滞纳金
➔收回可立即支付的款项
6.出售不常使用的资产
7.考虑给员工提前放年假
8.不要进行太冒险的商业融资选择
9.考虑政府援助方案
10.寻求法律或财税专家的意见
04 结语
澳大利亚的新冠疫情防控方面,捷报频传,的确可喜。但我们不得不提出这样的问题,疫情是否真的就会这样被战胜?是否还会有如中国那样的第二波疫情反扑?即使很幸运地疫情成为了历史,那么接下来的经济又会如何发展?维珍会有怎样的命运?VIG瑞丰的未来如何?其它资不抵债的公司和个人该怎样重新振作起来?囊中羞涩的人们会有怎样的消费能力?
至我落笔这一刻,全澳已有93人因新冠离世,全世界死亡人数为275K。与疫情的博弈也许会结束,但这场战争并没有停止。专家们认为,在新冠疫情后的数月甚至数年时间里,破产仍会爆发式出现,最严重的时刻还没有到来。
Jirsch Sutherland的合伙人Malcolm Howell指出,政府目前提供的很多扶持计划仅仅是短暂地使中小型企业有一丝喘息空间。一旦政府救济措施期满,曾一度被推迟的债务负担将接踵而至,这些中小型企业很可能会遭受严重的资本损失,并且可能再无能力去履行其法定义务。与此同时,Marsh & Partners的合伙人Cameron Allen也认为,在接下来的一年,个人破产将会爆发,且个人破产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尤其是由于经营生意失败而导致的个人破产。
文末送一句谚语吧,与君共勉:
The best time to plant a tree was 20 years ago. The second best time is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