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公共监护人的决定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前言
公共监护人(The Public Guardian)作为独立的法定官员,其职责在于保护那些自我决策能力受损的成年人以及位于儿童保护系统下的小孩和青少年的权益。
公共监护人一般会由昆士兰民事及行政仲裁庭(QCAT)在综合了当事人的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事项类型等因素后进行任命。
对于没有家庭照顾,被纳入儿童保护系统的孩子,公共监护人会对他们进行日常看护或定期探访,以免这些孩子的基本权益受到不法侵害。
而对于自我决策能力受损的成年人来说,公共监护人则会在需要的时候会帮助他们进行决策,决策范围包括住宿安置和身心健康等诸多方面。
在今天的文章中,笔者就将带领大家了解在对公共监护人所做的决定存在异议时,应该如何处理。
有异议,怎么办?如果您认为公共监护人做出的决定存在错误或对办事人员的办事流程存在争议,那么您可以选择电话联系公共监护人办公室就争议事项进行讨论,或者向公共监护人办公室写信,陈述您的争议焦点。
如果您对公共监护人在做决策时的决策理由不满,您应当及时向公共监护人提出您的顾虑。如果您不想直接和办事人员对话,您可以选择向其上级就争议事项提出异议。
此外,根据公共监护人制度的内部法规规定,如果发现您提出抗议时所依据的信息不为办事人员事前所知或公共监护人认定有复核的必要,那么公共监护人所做的决策可能会首先进入内部复核。
如果您想就上述事项提出正式的申诉,申诉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呈现。
如果您在完成申诉流程,并渡过内部复核阶段后仍对有公共监护人的决策有顾虑,那么您可以考虑联系昆士兰专职申诉机构,Queensland Ombudsman,进行下一步操作。
结语最后附上公共监护人办公室和昆士兰申诉专员的联络方式以供读者参考:
公共监护人办公室(The Office of Public Guardians)
电话:1300 653 187
传真:07 3738 9496
邮箱:
SMS: 0418740 186 (请注意,SMS服务仅限于儿童和青少年事项)
昆士兰申诉专员(Queensland Ombudsman)
电话:07 3005 7000
1800 068 908(如果您位于布里斯班市外,可免费拨打此号码)
传真:07 3005 7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