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警方拘捕至少50名参与民主派初选人士,涉嫌“颠覆国家”罪(组图)
多名香港民主派人士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拘捕,他们被指与原定去年举行的立法会选举前夕,民主派举行的初选有关。
香港民主派去年七月举行初选,以决定派出哪些人士参加原定去年九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
香港警方在周三(1月6日)清晨开始的行动中,拘捕了最少52人,他们多有参加去年的初选,包括前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胡志伟、邝俊宇、杨岳桥等。另外,负责举行初选的前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也被拘捕。
此次抓捕是国安法实施以来,被捕人数最多的行动,多名被拘捕人士自己发布的视频显示,参与上门拘捕有香港国安处警员。
香港媒体引述消息指,拘捕行动与部份候选人竞选时声言要阻挠香港政府施政有关,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2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此法,第22条第三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国中央或香港政府机关履行职能的行为,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可以无期徒刑。
早前因为另一案件而被判囚的黄之峰,据报也因为这次案件在监狱中被警方问话。
另外,警方也到一家香港网络媒体《立场新闻》的办公室派送一份法庭命令,内容是要求立场新闻交出涉及一宗《港区国安法》案件的文件,警员之后离开,没有搜查办公室。
初选吸引逾60万人投票,多个票站大排长龙。
《港区国安法》自去年6月30日实施,香港民主派之后在七月中按原定计划举行初选,以决定派出哪些人士参加原定去年九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
胜出的民主派参选人大多支持在议会中采取更激烈抗争,他们希望得到过半数议席“35+”的目标,即获得立法会过半数议席,增加民主派在关键议程上的谈判筹码,并以否决政府财政预算议案等方式来迫使香港政府作出更大的让步,遭到港府和中联办批评。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当时警告,如果初选人士目的是阻挠政府所有政策,可能违反香港《国安法》中的“颠覆国家政权”。中联办发言人谴责初选,形容初选是“非法”,并指控“反对派少数团体和头面人物”有“外部势力支持”,点名批评协调初选的香港大学学者、“占中”发起人戴耀廷,指他目标是夺取香港管治权,想上演港版“颜色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