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怒告丈夫树丛中出轨女同事,却遭公公痛骂(组图)
苏姓女子2019年间撞见结缡20年的丈夫陈男,和公司廖姓女同事在捷运外树丛亲亲、抱抱,怒告两人侵害配偶权,没想到公公得知后,竟在家中当着小孙子的面痛骂媳妇「看啥小」、「干你娘」, 苏女再告公公公然侮辱,经新北地院简易庭判罚1千元,公公上诉,合议庭认为公公虽口出恶言,但他在家中骂人,现场都是特定亲属,不符公然要件,改判无罪。
苏女提告指出,42岁的陈男在汽车公司担任维修顾问,和46岁廖姓女同事过从甚密,公然在办公室以情侣方式交往,不仅互传亲昵图文,还多次相约出游,更特别选在2019年5月20日(我爱你)如此罗曼蒂克的日子下班后,于公司附近捷运站草丛中激吻7秒后热情拥抱。
苏女撞见强忍悲痛,事后以侵害配偶权为由向两人提告索赔100万,但两人却辩称,他们虽然是同事,关系犹如闺蜜,且两人本来就会以开玩笑的方式互动,苏女不能仅凭这些肢体动作,就认为他们有婚外情。
而高龄73岁的公公得知媳妇提告后,护子心切,竟在2019年8月某日晚间,在家中当着婆婆、两名小孙子的面,痛骂媳妇「你以为我们姓陈好欺负,别让我抓狂」、「看啥小」、「干你娘」等语,苏女认为公公实在太过分,也对他提起刑事告诉。
一审新北地院简易庭认为,公公仅因家庭细故纠纷,就用如此不雅的话语公然侮辱苏女,事后也未达成调解,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罚1千元,公公不服提起上诉,主张自己没有侮辱犯意。
二审新北地院合议庭认为,公公骂人时曾向苏女表示「骂你也是刚刚好而已」、「我只是刚刚骂你半句喔」,显见公公主观上具侮辱犯意,但公公是在家中骂人,现场只有婆婆、苏女、两个小孙子在场,这些人都是特定亲属关系,不符公然要件所指的「足使不特定之人或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情形」,逆转改判公公无罪。
至于苏女与陈男、廖女的民事官司,新北地院认为,苏女提出的影片中,陈男与廖女有拥抱、接吻、牵手等亲密行为,已经逾越一般朋友交往,确实侵害苏女配偶权,审酌双方资力后,判陈、廖连带赔偿30万元,两人不服上诉,去年底遭高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