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17岁少女遭侵犯!竟是亲妈恐怖设局“我太爱男友了”(图)
嘉义一名17岁少女日前和家人出游,结果妈妈晚上在旅馆喝醉睡着,她竟遭母亲男友从后揉胸猥亵。
事后,她向妈妈哭诉此事,但妈妈没有太大反应,后来才发现母亲在微信和男友提到「我那天故意喝醉给你机会」,让她彻底心碎。
少女说,当时叔叔把手伸进衣服内,一手解开她的内衣,另一手摸她的胸部,吓得她赶紧反问「你要干嘛!」怎料叔叔依然故我,不仅把她内衣扣子解开,还变本加厉用双手搓揉,甚至调戏问道「妳胸部怎么那么大!」
当时卢男仅穿一条内裤,兽性大发,一边用下体猥亵,一边强脱少女上衣。少女内心害怕不已,看妈妈在床上睡死,只能先将人推开、夺门而出,再打电话向朋友求救。
事后,少女向妈妈哭诉这件事,但妈妈态度平淡、没什么反应,让她满腹疑惑,直到后来偷看妈妈手机讯息,才发现妈妈曾传讯给卢男「我那天是故意喝醉给你机会,为什么你把她吓跑?」
少女发现真相崩溃,忍不住质问此事,怎料妈妈竟坦承「我很爱男友,所以只能答应他这么做」、「男友说要妳当他女友,我醋桶子打翻,一度不想活了...」少女听完傻眼,进一步逼问「妳是不是帮他设计我?」但妈妈没有回答,形同默认。
少女悲愤不已,在姑姑、外婆陪同下准备报警提告。妈妈得知后一度气得要胁「我不想活了」、「不想再跟妳有联络」,后来见女儿态度坚决,才写信替卢男求情「那天我不是故意喝醉,但他一直想上妳,我也痛苦很久」、「他以后不敢了」、「我是真的很爱他」、「妈真的觉得他是好男人,希望他能成为妳的爸爸」。
嘉义地院审理时,卢男辩称遭少女陷害。少女母亲也辩称,信中「求原谅」,是她先前偷拿女儿5000元;而「不想活了」,是因卢男有另一名同居女友,她是「小三」又被抓到,感情可能不保。至于信中其他部分,是她误以为女儿爱上卢男,才刻意讲那些话刺激对方,借以测试,但都不是事实,「信中我讲的是反话!」
不过,法官认为,少女没有诬陷动机,也没有求偿,还一度害怕被告黑道背景而不敢报案,加上其他证人纷纷证称少女很少掉眼泪,案发后却多次痛哭、有轻生意图。
另外,法官审酌种种迹证,发现少女母亲曾经出家,但因为太爱男友而「还俗」,还说过愿意为男方做任何事,显见应有虚设证词、袒护被告之动机,难认其证述可采。
法官认为,被告身为告诉人母亲之男友,不知洁身自爱,谨守分际,无视告诉人年少正值人格发展之重要阶段,竟为了逞一己性欲犯案,对少女身心健康与产生不良影响,犯后更否认犯行,未赔偿被害人也未达成和解,因此近日依强制猥亵判处卢男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