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3天被炒鱿鱼,雇员:太侮辱人!华人雇主被判赔数万纽币(图)
如果你辞去了一份长达10年的工作找了个新东家,合同里没有提及试用期的事情,但是刚刚上班三天就被解雇了,你怎么办?
一位新西兰华人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去年1月20日,基督城华人Yi(Robin)Zhou得到了新西兰本地一家婴儿配方食品生产商的工作。
职位是会计师,但他只做了三天。
三天之后,公司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他被解雇。
雇主的电子邮件中说,Zhou在90天的试用期内被解雇,公司会给他支付三天的工资。
但是雇佣关系局发现,Zhou被解雇是不合理的,因为他的雇佣协议里并没有包括90天试用期条款。
该公司的共同董事James Gu表示,公司是由于笔误,才没有把90天试用期条款列入双方的合同当中的。解雇原因是他严重违反了工作合同的另一个条款。
该公司表示,Zhou未能在该公司的会计软件中正确记录交易,并称这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但是,雇佣关系局调查发现这个问题其实不需要花很长时间就可以纠正,而且是在Zhou离开公司之后一个多月,该公司才改正。
雇佣关系局说:“如果存在严重风险,公司就该尽快更正。”
公司给Zhou的解雇电子邮件说:“经过深思熟虑,我们决定终止雇用……根据90天试用期条款。”
而雇佣关系局得出的结论是,协议中遗漏了90天试用期条款是“完全”是公司的错误,Zhou在签署合同时没有发现这个遗漏。
雇佣关系局表示,该公司未能作为公平合理的雇主,因为它没有向Zhou提出他们的担忧,也没有给他提供任何回应或改正的机会。
Gu说,尽管他对Zhou的表现有些担忧,但他也没有向公司更高层或者其他联席董事提出这个问题。
Gu还称,Zhou没有按期把他人拖欠的款项转交给收款公司,这表明他的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很差。
但是因为Zhou是新来的,所以他没有从供应商那里收到有关拖欠帐户的信息,因为他们没有他的详细信息。
Zhou说,在春节前被解雇严重损害了他的心理健康。
他说,被解雇是他职业生涯中的“最大的耻辱”,他是辞掉了此前工作了10年的工作加盟这家公司的。被炒鱿鱼之后他都不敢出去见人。
公司联席董事 Yali Li在被Zhou被解雇后提出见面,并愿意重新雇用他。
但Zhou拒绝了这一提议,因为他不想让两位董事之间陷入紧张局面。
最终,该公司被判向Zhou某支付10,000纽币的侮辱赔偿,4230纽币的工资损失和2321纽币的费用。
去年,雇佣关系局下令该公司向另外一个入职仅三天就被解雇的员工提供赔偿。
当时被解雇的员工叫做Roxanne Berea,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营销专家,因未能“成功开局”而被解雇,该公司被判赔付15774纽币。
Gu说,他将对两项决定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