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批捕“辣笔小球”被指紧急立法 中国立法流程真相(组图)
本文综编自法广网、联合早报、多维新闻,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因诋毁中印边境“戍边英雄”而获罪的中国网络大V“辣笔小球”(仇子明)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批捕。
值得关注的是,“辣笔小球”案成为了中国《刑法修正案(十一)》3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的第一起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刑事案件。
“辣笔小球”因言获罪
据法广网报道,中印去年六月在边境地带发生流血冲突,事后印度方面旋即公布死亡20名官兵,中国官方迟至八个月后公布死亡数字共有四人,其中提到有人是为营救团长而牺牲的。
“辣笔小球”微博评论说:“最大的官——团长活下来了,看来这个团长个性是‘飞将+脱兔+神机+血路+强运’。在此基础上,‘外军溃不成军,抱头逃窜。反正,我们赢了。”他还补充说:牺牲的这四位都是因为‘营救’而立功,连去救人的人都牺牲了,那肯定有没救出来的啊,说明阵亡的不仅仅只有四人。这也是印度敢于第一时间公布阵亡人数和名单的原因“。
“辣笔小球”随即被微博封号,2月20号被南京公安局刑拘,3月1日被正式逮捕。
据多维新闻报道,针对“辣笔小球”案,中国官方通报称:“2021年2月19日10时29分、10时46分,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相关信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介入侦查。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除“辣笔小球”外,中国还有多位网友被追责。
人在海外现年19岁的王靖渝近日在微博上发表质疑和批评在中印边境冲突中阵亡的解放军官兵的言论,遭到网民举报。王靖渝对美国媒体表示,事发后中国警方对他发出网上追捕,警方勒令他3日内回国自首,否则在中国的父母“没有好下场”。
另据联合早报报道,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被学生举报称,其长期在课余时间利用班级群发言骚扰学生。截图显示,该辅导员唐凡丁发言内容包括侮辱“中印冲突的戍边英雄”、反对疫情期间戴口罩等。唐凡丁上周三(2月24日)已被停职并接受警方调查。
举报信息显示,唐凡丁在相关信息中包含“战争均是为独裁者服务,他们说的是保护人民”等内容。
据悉,截至目前,中国警方至少已追查7则侮辱解放军官兵的网络言论,其中6人被拘留,另1人因身处海外而被“网络追逃”。
网友质疑北京紧急立法只为抓人
因“辣笔小球”被刑事拘留时中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尚未正式实施,而在3月1日正式实施当日,“辣笔小球”就被批捕的消息,引发外界对中国官方意在“追诉”“辣笔小球”的质疑。
有网民说:“全世界的法律都讲究法不溯及既往,这也算是开了先河了”,还有的说,“世界上有两种法律,法律和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不符合法律的一般规律”。还有人指这是“为辣笔小球出一个量身定制的法律。”
有人讽刺说:“建议把‘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改为‘辣笔小球罪’,这样更容易让人记住”。
也有舆论称:原以为辣笔小球会跟新刑法擦肩而过,没想到被倒追上了,他由此可以被记入中国法制史了。
中国立法流程真相
其实按照中国司法办案流程,本案操作过程亦无可厚非。
首先,中国早在2018年5月1日实施的《英雄烈士保护法》就已明确:“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即便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未实施,“辣笔小球”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梳理该事件脉络可见,中国官方在2月25日就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辣笔小球”,而在3月1日新法案正式实施后,以更为贴切的罪名逮捕“辣笔小球”亦在情理之中。
另据中国官方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细则显示,该法涉及安全生产、金融市场秩序、知识产权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新罪名包含妨碍安全驾驶罪、危险作业罪、妨碍药品管理罪、袭警罪、冒名顶替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以及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等22项目罪名,并非仅仅涉及“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中国官方公开资料显示,为保证与现实的适应性,《刑法修正案(十一)》分别在2020年6月28日、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2月22日经过三次审议修订完善工作。2020年2020年12月26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3月1日,中国官方公布了“辣笔小球”忏悔视频,“辣笔小球”称,“我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良知泯灭的行为。我对此也非常地自责,非常地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