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悍匪进屋,屋主持枪对战击毙2人,剩4人溃散而逃(组图)
周六下午,美国洛杉矶长滩市发生一起屋主勇敢反抗入室悍匪的事件,6名悍匪进屋打劫,结果被屋主当场击毙2人,剩下4人溃散而逃!
长滩市警方在周日发表一份声明,根据声明显示,事发在3月27日(周六)下午5点左右,警方接到报警称,在长滩市East Esther Street 的3700号街区发生致命枪击事件,导致两名男子死亡。
报警人是屋主,据他称有6名劫匪闯入他的家里试图抢劫他,他于是开枪反击,并当场打死2人,剩下的人或跑走,或开车逃离现场。
警方在现场发现,两名死者是黑人,一人死在房屋内,另一人死在房屋的前走廊,虽然警方呼叫了救护车紧急医疗救助,不过消防员在现场宣布两人已经死亡,具体身份有待洛杉矶县验尸官办公室进一步调查。
当事居民正在配合警方调查,枪击动机还在调查当中,警方随后搜查了该房屋,发现大麻、枪支和现金,将继续调查以确定是否有其他犯罪环节与此案有关,是否需要检查官起诉。
警方在描述这一事件时,指出是屋主1人对抗 6人,并开了枪,但还没有确认屋主是“自卫”。加州的枪支管制比德州和佛罗里达州严格许多,但根据《城堡法则》,在自己家里不需要退让,也无需警告可以直接对强行闯入的人开枪。
就警方目前的调查显示,6名入侵者和屋主似乎并不相识,6名团伙更像是有团体参与,警方表示可能与帮派有关,
警方希望任何知道相关事件的人士可以致电(562)570-7244,与LBPD凶杀案侦探Michael Hubbard和Ethan Shear联系。
小知识
在加州,什么是正当防卫?
据华裔刑事辩护律师刘龙珠律师介绍,加州的《城堡法》(Castle Law)又称为“不退让法”(stand your ground laws)。简单来说,就是在加州,当受害人感到自己或家人的生命安全遭受了即刻的威胁时,即使本可以逃跑,却仍然可以选择留在犯罪现场运用适当的武力来进行自卫,甚至可以继续追击罪犯直至危险解除。也就是说,人们进行正当防卫前没有义务退让或者撤退(no duty to “retreat”)。
关于《城堡法》,有三点必须要注意——
01
“合理”确信面临“即刻”的人身威胁
刘龙珠律师表示,这里的人身安全威胁必须是“即刻的”,即立刻丶马上就会实现的威胁,而不能是来自很久以前的威胁或者是将来某一天有可能实现的威胁。
举个例子,市民王先生拿着刀冲到隔壁邻居李小姐家,破门而入,挥舞着刀大喊“我要砍了你!”这时李小姐面临着迫近的生命安全威胁,她可以拿枪自卫。但如果王先生没有拿刀,只是有一天当李小姐路过的时候说“要是你再制造噪音打扰我休息,我就砍了你!”这种情况下,李小姐是否会再次制造噪音不一定会发生,即使发生了,王先生也不一定会拿刀砍人,这种威胁是不确定的,更不是即刻的,因此李小姐没有理由正当防卫。再举一个更简单明了的例子,如果有人对你说“我太恨你了,我明天一定要杀了你!”明天还没到,不是即刻的,今天就举枪自卫就是不恰当的。
02
“合理”确信需要使用武力
刘龙珠律师介绍,司法实践中法官会运用客观标准来判断受害人是否“合理地”确信其面临着即刻的人身安全威胁以至于必须使用武力来自卫,即一个正常的人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否会认定自己处于威胁中。
在此还需要介绍加州刑法典第195.5条的“家中自卫权利”(CA Penal Code 195.5),依据这条法律,在有人未经允许或者使用暴力进入了你的家中的情形下,例如入室行窃,法律会假定你已经合理地确信你或者你的家人面临着生命安全威胁,即举证责任在检方,你无需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检方若要证明你是防卫过当,应该由检方去搜集证据。
03
使用“必要”的武力来自卫
刘龙珠律师说,一般来说,加州法律规定用于自卫的武力等级不能超过你对抗所面临的生命安全威胁的等级。例如,如果你只是被人轻轻推了一下,你立刻用AK-47把人打得全身是洞,就属于防卫过当。但是,如果这个人曾经在推了你一把之后把你打得半死,这个时候你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这次也会在推了你之后把你打得半死,那么这次在他推了你之后你用AK-47把对方打死,就不是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