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家属突然撤诉 受害者姐姐:陆续有人来劝,今后还要继续生活(组图)
4月5日晚,“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突然发声表示撤诉,并称:“与本地的领导沟通后,我们填写了撤诉申请书。我们今后还要生活,孩子还在读书,我们有无奈和苦衷,希望网友们能够理解。”
对此,此案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尊重家属决定。
周兆成律师和受害者家属
家属未能等到南京大学回应
在法院答复前1天突然撤诉
“25年了,每个清明节对我们一家人都是煎熬,这个清明节过得格外煎熬,我们不想再这样煎熬下去。”刁爱青的姐姐称。
据她介绍,3月29日家属向法院提交了对南京大学的起诉,法院收到诉状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按规定,法院即将作出是否立案回应。
“这两天,陆续有工作人员和一些亲朋来到我家,询问我们是否有撤诉的可能,也提出想要慰问家里的老人。我们的态度是,这是一起正常的民事起诉,我们希望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一个答复,能够给出这个回应的,只有法院还有南京大学,而不是其他部门。”刁爱青的姐姐称,“遗憾的是,直到清明假期结束,南京大学这段时间并没有就我们提交的起诉进行任何回应,也没有主动与我们沟通。”
对撤诉原因,刁爱青的姐姐表示,是在与本地的领导沟通后,填写了撤诉申请书,因为今后还要生活,孩子还在读书,一些家人亲戚也在劝。“考虑了种种因素后,我们决定撤销起诉。我们有无奈和苦衷,希望网友们能够理解。”刁爱青的姐姐说。
代理律师称刁爱青是“文艺女青年”
希望南大积极协调 警方早日破案
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称,希望南京大学和家属积极沟通,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纠纷,也希望南京警方可以早日破案。
周兆成律师称,代理案件过程中,他从刁爱青的家人及生前好友处了解到,刁爱青是个文艺女青年,在去南京读书前,刁爱青从不出门,喜欢一个人在房间里读书。“我在刁爱青的老宅里就看到过刁爱青的书,巴金《家》、《春》、《秋》,徐志摩、沈从文的作品集,还有卢梭《忏悔录》,理查德的钢琴曲,每本书虽然陈旧了,但是封皮都包的好好的,可以看出刁爱青生前特别爱书。”周兆成律师说。
此前家属起诉南京大学索赔162万元
律师称学校“懈于管理,怠于行使职责”
封面新闻此前报道,因父母年迈,唯恐时日不多,家属于3月29日正式起诉南京大学,索赔162万元。
记者从受害者家属处了解到,25年前,被害人刁爱青在南京大学在校期间遇害,刁爱青的父母多次去南京大学讨要说法,当时南京大学以案件尚未侦破,让其回家等消息为由并没有处理。
此后,刁爱青的父母等了25年,截止起诉前,南京大学未有任何消息。刁爱青父母考虑到自己已经年迈,唯恐时日不多,所以依法提起了诉讼,希望在自己有生之年希望南京大学可以给自己一个说法。
周兆成律师认为,“南京大学懈于管理,怠于行使职责。”1996年1月10日,刁爱青失踪当天,因其室友违规使用电器,南大宿舍管理老师滥用教育惩戒权, “株连”责罚刁爱青。使其情绪悲愤,离开宿舍,最后遭杀害。
周兆成律师还提出,刁爱青1996年1月10日夜不归宿,作为管理方南京大学理应及时发现并告知家长,但却怠于行使管理职责;直到10日后,1月19日,警方发现刁爱青尸体后,南大才通知刁爱青父母。正是由于南京大学没有履行宿舍管理职责,延误时间,客观上导致该案错过了最佳的侦破时机。
据了解,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事发25年前,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被害人刁爱青系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在校期间被凶手残忍杀害。凶手为毁尸灭迹,将刁爱青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该案案发后,一直到今天,该案尚未侦破,南京警方未放弃缉凶。